(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新宾县下夹河村的法轮功学员李明艳,为人诚实本性善良,在当地是公认的好人,只因为信仰“真、善、忍”,曾遭到中共邪党的六一零、公安的两次非法拘留和勒索。
一九九六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明艳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常年折磨她的心脏病不治而愈了。李明艳亲身体验到了大法的超常与神奇,无病一身轻的美妙。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八日晚上,李明艳在家炼功,新宾县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梁玉国、崔占尧、还有“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马永义把李明艳绑架到下夹河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所长梁玉国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回答:"炼。"他们就用手铐把李明艳铐在了床上,铐了一宿。第二天,由所长梁玉国和警察崔占尧把李明艳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家属拿五千元“保证金”,才把李明艳保释出来。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六日,李明艳在家看书,下夹河乡派出所的警察崔占尧,从外面进来,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说:炼。崔占尧掏出手机打电话,不一会,所长张云、警察小富从外面进来,进屋就翻东西,抄走了大法书籍、《明慧周刊》、师父讲法带。然后把李明艳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又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十三天,政法委又送抚顺教养院劳教一年半。
过程中,李明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抚顺教养院拒收,又退回新宾县看守所,第二天,由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张云给接回来,勒索家属交三千元钱,才放人,否则,继续关押。家属无奈只好顺从交了三千元钱。李明艳才回到家中。
在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早晨六点多钟,吉林省永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六一零”、水电公安科邪恶人员到赵淑梅家敲门,当时赵淑梅没给开门。在逼迫的情况下,赵淑梅从家三楼阳台下去,当时脚、腰摔坏,不能动。钥匙掉在地上,让邻居捡到,被恶人看到后,将钥匙抢走,把房门打开,象土匪一样开始抄家,把赵淑梅的个人私有财产(电脑、打印机、切刀、大法书)全部抄走。赵淑梅的身份证、退休证、工资本(后要回)存折、现金七千元也被抢走,至今未还。
我是黑龙江省富裕县绍文乡的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七年一月份开始修炼大法的,炼功以后,原来的冠心病、胆囊炎、风湿一身病都好了,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我们富裕县绍文乡的法轮功学员也遭到了迫害。
二零零一年,富裕县绍文乡派出所恶警所长周玉良到我家非法抄家,翻走一张资料当证据,我被迫害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千元,强制写保证。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因写真相标语,被绑架,勒索家属一万多元。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县六一零头子峦培才伙同县政保科恶人去了七、八个,晚上闯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十个人都被勒索钱财,我被非法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被强制洗脑,看栽赃法轮功的电视,长时间干活,扒苞米,起早贪黑,糊药盒,折葫芦,一干就是十六、十七小时,完不成“任务”加刑,邪恶包夹郭丽、赵某某参与迫害。不让说话、不让上厕所,逼写“三书”、“五书”、逼着接受它们那些歪理邪说。年轻的逼着刷油漆,中毒的、晕倒的、打点滴的都有,大冬天在外面用冷水洗澡。我原来一百八十斤,被迫害回来后一百四十斤,家中八十多岁的婆婆无人照看,丈夫股骨头坏死没人管。
恶警常中学、姚万兴现在还在行恶,到各个法轮功学员家照相按手印,周玉良用手铐打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苏秀英,五十七岁,蒙阴县棉纺厂退休工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腿痛及习惯性腰痛逐渐好转,最后无病一身轻。 然而中共于一九九九年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大法后,这位普通退休女工苏秀英就不断遭到当局骚扰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天,当地中共人员将苏秀英等法轮功学员逼到洗脑班,并命令家人和单位的人陪着,天天搞洗脑学习、逼签名不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洗脑一个月。当时参与迫害的人有王法普(已死),牛世忠、任同喜、尚红云、
二零零二年黄历九月份,蒙阴县“六一零”人员欺骗苏秀英的家人说,让她去问点事,很快就回家。结果去了之后,就把她单独关了起来,不让出屋,不让接触任何人。 “六一零”头目类延成、房思民经常到苏秀英的屋里逼她出卖同修,放弃修炼大法,又逼迫她丈夫和儿子向她施压,说如果不放弃大法,就不让她回家,还离婚。一个月后,苏秀英血压过高,“六一零”怕承担责任,勒索三千三百元钱后,把苏秀英放回家。当时苏秀英身体非常虚弱,脸干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没人管没人问的,通过学法、炼功,一个月后,苏秀英身体又好了起来。
二零零四年一天晚上七点左右,一帮恶人闯到苏秀英家乱翻一通,没翻着东西走了。第二天,苏秀英的丈夫到垛庄镇派出所问为什么到他家乱翻,警察称是垛庄司法所所长刘相雨带蒙阴“六一零”干的。敢怒不敢言的丈夫回来后,把压力和怨气全都发泄到苏秀英身上,又摔又砸,又打又骂,苏秀英身上被打的又黑又紫。
二零零九年的一天,中共人员又到她家骚扰两次。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以下是辽宁抚顺市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七旬老人许庆姬被迫害的经过
许庆姬,今年76岁,是九六年得法的。得法以前各种病都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胸膜炎、肺结核等得法后,集体学法炼功一个月后。全身的病都好了,无病一身轻了。
在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许庆姬坚信大法,在二零零二年五月初晚上九点讲真相中,被便衣警察非法抓捕到派出所,许庆姬不配合邪恶,被用手铐扣在椅子上。晚上上厕所喊了三次警察,他们才不扣了。老人借警察睡了跑回家。第二天早上警察,又到她家抓她,没有抓到。后来许庆姬的老伴怕,带着钱送许庆姬到派出所。老人被警察戴上手铐送进看守所,谎说拘留十五天放人,可是十五天后也没放人,将许庆姬送到最邪恶的马三家教养院,强迫教养二年。
在马三家教养院,超强度劳动,其中做花毒性很大药味浓,对身体毒害大,并且每天犹大们在警察逼迫下“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恐吓许庆姬放弃修大法。
北四平乡王红祥三次被迫害经过
王红祥,北四平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遭受三次的迫害。
第一次被迫害经过:王红祥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去北京证实法,第二天被抓,被劫持到北京榆树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后,被劫持回新宾看守所关押。在关押期间北四平派出所柳大刚和贾旭等人到王红祥家要钱,当时还开了白条收据。可在新宾关押两天后,就把王红祥押送到抚顺(五家堡)教养院教养两年。在此期间,北平派出所柳大刚和贾旭,又到王红祥家诈骗勒索了两千五百元钱,可是以后又变成罚款了。
在抚顺(五家堡)教养院王红祥被送进严管班,睡地板,天天坐凉地板,要求一动不动,不“转化”(放弃法轮功修炼)就打。王红祥也被用扳子打过,有的同修被打的全身出血,板子都打坏了。由于长时间精神和肉身的迫害,造成严重的病业状态被保外就医放回。
第二次是二零零五年冬天,王红祥因给一个饭店老板送揭露法轮功遭迫害真相的小册子,被饭店服务员(外号胡闹)告密,北平派出所所长范宝玉等人闯到王红祥家,将大法书、师父的法像抢走,并欲绑架王红祥,王红祥被迫流离失所。
第三次是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外地法轮功学员到王红祥家切磋,派出所范宝玉和县国保大队赵连科得讯后闯到王红祥家抓人、抄家,王红祥当时不在家。同年四月十三日,范宝玉和县国保大队赵连科等人又闯到王红祥家企图绑架他,王红祥不去,僵持一阵后,恶警敲诈一千元钱才罢休。
王红祥被新宾县政法委罚款一千元有收据;北四平派出所罚款四千元有收据,经手人是柳大刚、徐瑞琴(此人是北四平乡政府副书记);北四平乡政府罚款一千五百元有收据,经手人是徐瑞琴 。后来,北四平派出所所长范宝玉罚王红祥的钱,也没有开收据。
红庙子乡刘玉坤两次遭绑架、勒索
二零零一年春天的一个上午,刘玉坤在家炼功,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徐明国、金军,还有两个不认识的警察把刘玉坤带走,送进新宾县看守所。同时,抓捕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卢永清。刘玉坤在看守所关押了二十二天,红庙子乡政府逼迫家属交保证金二千元有收据,派出所罚款一千元没有收据。才被释放。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一天,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杨吉国领着三个警察,闯进刘玉坤的家。进屋就说上面有名额抓捕法轮功,不容分说,强行将刘玉坤带走送进新宾县看守所。第二天把刘玉坤,送到抚顺市章党电厂办的临时洗脑班强制转化。四个月后,政法委勒索三千元,没有收据。被释放。
红庙子乡刘美玲两次遭勒索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的一天,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徐明国、金军到刘美玲家让刘美玲跟着走一趟。到了派出所警察金军问刘美玲,你是不是说永远修炼到底,刘美玲回答说是。所长徐明国说整理材料给送县里去,让刘美玲签字,逼迫按手印,徐明国强迫家属拿四百元钱,家属说孩子上学没有钱,最后拿了三百元钱没开收据。
二零零一年,刘美玲在邻居家织毛衣,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徐明国领着两个警察,到邻居家找刘美玲。进屋就问还炼不炼?刘美玲回答:炼、三个警察穿着鞋上炕就把刘美玲按住,戴上手铐带到派出所。又把刘美玲锁在床上让刘美玲按五个巴掌的手印,后来,红庙子乡乡长刘桂珍给说情不让送走,派出所所长徐明国罚款一千元有收据。才将刘美玲释放。
苇子峪镇赵金凤被迫害事实
赵金凤,女,五十七岁,居住在抚顺市新宾县苇子峪镇。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新宾县刑警队李××和随从他的电脑技术员,与苇子峪镇派出所警察肇寒冰在当地派出所所长崔玉祥的指使下,突然闯入赵金凤家中,非法抄走电脑一台,(后要回)大法书一本,随身听录音机一件,还有炼功磁带等私人物品。并非法给赵金凤戴上手铐,将其绑架到当地派出所,非法扣押近二十个小时。
第二天上午,当地派出所所长崔玉祥(家住新宾)非法审问、李××做笔录。后经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亲自批准对赵金凤非法拘留十五天,崔玉祥亲自将赵金凤送入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曾被宋俊林等政法委人员非法提审两次,宋俊林逼迫赵金凤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政法委书记宋俊林非法收取保证金六千元(后家属要回),单位领导签字做保才允许回家。
赵金凤出狱回家后,当时苇子峪派出所给赵金凤建立所谓“重点人口档案”。派出所所长崔玉祥指使,肇寒冰操作,如相片、印五指手印、留下笔体等非法行为。在赵金凤被非法关押在当地派出所时家属曾送给崔玉祥一千元,后来家属要电脑时又给了五百元。政法委还勒索,十五天伙食费共计三百三十元。而且单位当月的奖金给赵金凤停发。
北四平乡李耀芳被迫绑架勒索
李耀芳,女,北四平乡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二月因李玉杭恶告,被新宾县公安局警察赵连科、王庆×及北四平派出所所长范宝玉非法抄家,当时警察什么也没有翻到,但后来警察仍将李耀芳绑架到北四平派出所,罚款一千元才放人。
北四平乡刘凤梅遭迫害事实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刘凤梅和她小姑子到邻村发真相传单,被孔宪波(冯家村书记)、冯春笑两人构陷,没过几天北四平乡派出所所长陈峰、柳大刚(新宾县公安局国保人员)、贾旭、邢军(司机)等闯进刘凤梅家,把刘凤梅及其丈夫池广富关进新宾县派出所拘留10天。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前提下,以欺骗的手法和强制的手段把刘凤梅送进马三家教养院,非法教养三年,刘凤梅未修炼的丈夫被送进了抚顺(五家堡)教养院,三年劳教。(后来家属将人要了回来)新宾县政法委和北四平派出所,还勒索了3000元钱。没给开任何收据。
刘凤梅在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期间,每天早晨五点钟起床,强制洗脑逼迫看污蔑大法录相片,每天包夹看得紧紧的,没有一点自由,那种精神的痛苦是无法想象的。
阚积娟,家住山东省蒙阴县坦埠镇,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获得了健康。以前她的身体非常虚弱,几乎不能下地干活,整天愁眉苦脸;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思想境界提高了,活的也有劲了。
1999年720后,中共邪党人员时常上门抄家,罚款,使得她家没过一天好日子。2009年1月,中共恶徒非法闯入她家,八九个人抢劫走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还有影碟机等私人财物,并把她绑架到坦埠派出所,一天一夜不让吃饭,逼她骂她的师父。一个恶警,他们叫指导员的,恶狠狠地污辱她,然后拿起一杯开水泼在她的脸上,逼她说出和谁联系,强迫她坐在地上冻一天一夜,还拿着电棍子电她,威胁说把她打死扔在河里。
恶警还逼着她家人来反对她,威胁她的家人,勒索钱财3千多元,送到蒙阴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后,把她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迫害2年。在劳教所里,恶警们天天逼着她写三书,逼迫干各种苦活,没有一点自由。
从劳教所回家后,当地中共邪恶人员还不断上门干扰,给她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