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以下称女二监)是关押重刑犯(无期徒刑和死缓)和外籍犯的监狱,近百名被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这里。十多年来女二监积极执行邪党政法委、六一零邪恶组织的指令,成为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监狱之一。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沈跃萍(四十九岁)、昆明退休职工王莲芝(七十三岁)、史喜芝(六十多岁)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休职工万秀英被迫害致残。以下揭露的是女二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主要责任人和参与者的恶行。

一、杨明山的恶行

杨明山,男,五十多岁,监狱长。杨明山继王齐任女二监监狱长后,紧跟江泽民集团,积极执行邪党政法委、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指令,为了取得“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政绩,公开执法犯法,将处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坐小凳子长达十五个小时)的违法行为,以及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邪恶行径说成是监狱的权利,是合法行为,诡辩说这不叫体罚,且坦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等等。

如:当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指控在女二监《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规定违法时。杨明山回答说:“我们是按省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指示办事的,我作为监狱长有权制定监狱管理规定,我们不谈法轮功学员信仰有没有罪的问题,这是法院的事情,只要是经过法院判决的送到监狱里的人都是有罪的,都要服从监狱规定。”当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指控:监狱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十五个小时坐小凳子是违法的体罚行为时。杨明山说:“关于你们的控告检举信中说的对法轮功学员严管‘坐小凳’是体罚,你怎么界定?那是一种学习,你有体罚证据吗?我对这些负法律责任,你们有什么不服的可以找上级反映。”

杨明山还多次在有昆明市中级法院人员参加的监狱召开的减刑会上吹嘘说:“我们对法轮功的转化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并且得到了省六一零的充分肯定。”

二零一一年女二监还组织了两次所谓唱红歌活动,并且编排了侮辱、污蔑法轮功的小品,对法轮佛法造下了罪业。

杨明山对女二监迫害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致死;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万秀英致残,以及违法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侵犯法轮功学员人身权利负有领导责任。

杨明山积极参照辽宁省马三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在女二监对法轮功学员采用的迫害手段主要有:

1、关“禁闭”

根据监狱规定,要犯有严重违规的行为才被处以关“禁闭”处罚,而且时间一般为七至十五天。但是女二监对入监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一律被关“禁闭”,一般都在四个月,在禁闭期间还被 “罚坐”,从早上六点半至晚上十一点,每天十五、六个小时被强迫端坐在光床板上,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不准动,不准讲话,若有移动,由“包夹”(重刑暴力犯二至五人看守),轻则辱骂,重则拳脚相加,或者高压电棍电击等。更无人性的是:不准洗脸和刷牙,不准卫生用水(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四个月不让换洗衣服(有血迹、污渍的内裤都不准换洗)不准洗澡、每天只允许上四次厕所,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两件单衣、单裤,不准穿袜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电视监控外,还有两个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守,再加上由于长期被关在阴湿的小屋里,精神压力大,生活环境恶劣又不让搞个人卫生,不得运动,致使被关的法轮功学员发生臀部褥疮、溃烂,会阴部糜烂,有的出现全身水肿,血压升高、心脏受累、关节酸痛,四肢瘫软无力等症状,有的衰竭死亡(法轮功史喜芝就是因为关“禁闭”导致血压升高,全身衰竭死亡)。

昆明法轮功学员杨明清,五十六岁,云南林业培训中心职工,一進监狱就被关禁闭近四个月,后又坐小凳一直到出狱,被迫害的血压增高达200/120mmHG,双下肢一直浮肿、臀部溃烂流血、耳朵听力明显下降、身体衰弱。

昆明法轮功学员普宝玉,五十四岁。一進监狱就被关進禁闭室,共四十二天。在禁闭室期间不准梳头、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换洗衣服,每天只准上四次厕所,不准用水,成天坐在小板凳上,屁股生疮流脓。

法轮功学员张惠芬,三十多岁,被关在禁闭室四个月,经常被警察指使犯人殴打,四个月都不让洗漱,月经期也不让用卫生纸,头发又脏又乱已结成饼,从禁闭室出来到其它监区的那天,她的脏样和臭味,看见的人都会恶心,光洗头就几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2、“严管”(坐小凳子)

自二零零五年以后,监狱到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学习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女二监就开始滥用这一灭绝人性的杀人不见血的酷刑:凡是被关禁闭后还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每天坐在一个约三十公分的小木方凳上,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就开始坐到晚上十一点,这种杀人不见血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是一种残酷的慢性折磨,别说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就是一个健康人都很难以承受。而且晚上睡觉还不准挂蚊帐,一间十七、八个人的监舍,就是不准这个法轮功学员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不放弃信仰就一直这样坐下去,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坐到出狱,最长的达三年多时间,臀部坐烂了、裤子也坐烂了,有的血压升高、四肢浮肿,有的甚至全身浮肿,身心备受摧残。在此期间不准与人交谈、不准与家人通信、不准探视、限制购物等等基本人身权利被剥夺。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坐小板凳

法轮功学员朱兰,四十八岁,楚雄市金鹿中学图书管理员。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 被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绑架判刑六年,关进女二监就被关禁闭,随后长期被“严管”坐小板凳至出狱。

法轮功学员郭玲,五十二岁,昆明市供销社职工,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两次判刑被关押在女二监期间多次被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导致“股骨头坏死症”。

法轮功学员倪美珍,七十六岁,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到女二监,倪美珍不放弃信仰,都被关禁闭和坐小板凳折磨,两次都导致血压升高、肺水肿,监狱害怕出事,不得不让家人接回。

3、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

对坚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進行迫害。有的是直接强行注射;有的是叫监管的犯人偷偷在食物、水里投放。致使有的法轮功学员中枢神经受到严重损害,变得精神萎靡不振、意识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抑郁、呆痴木讷,甚至有的神志不清,导致全身衰竭死亡。

文山县法轮功学员方世敏,坚修大法,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恶警关禁闭长达一年。邪恶警察见不能“转化”方世敏,就在她的饭里拌入损害神经的药物,致使方世敏神志不清,变得呆痴木讷。

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万秀英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女二监遭受到非人折磨,她被恶警长期罚站、关禁闭、绑死人床、注射不明药物,被迫害的不能说话、走路,神志不清,生命奄奄一息。回家后至今仍未清醒,失去记忆,只能躺在床上,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昆明海口法轮功学员张如芬,被迫吃了拌有剧毒药物的饭,结果七窍流血,恶警管教看到她没有死,竟还说:“你命真大,没有死掉。”最后医院怕担当责任而让张如芬“保外就医”。

4、侮辱性的刑罚

◇长时间(每次二、三小时)用电棒电击(电击腋下、手腕、口腔、面部等);
◇长时间跑步、罚站(站“军姿”,夏天在太阳下、冬天穿着单衣一站就是数小时);
◇睡“死人床”(人仰躺在木板床上,将四肢、头固定起来不能动弹)

5、强迫做苦役

监狱所有监区都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长时间干奴工十四个小时,基本没有节假日,每天早上七点三十分到晚上十点半,冬季要到晚上十一点,其间两餐饭时间一小时。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做奴工没有休息日(一般犯人每个月算26天奴工产量,法轮功学员却要满算30天或31天),还规定在做奴工时不准离开凳子,不得起来活动。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劳动,久坐,生活伙食又差,同时在生活上刁难,每个月只准购买五十元的生活品,不得购买食品,许多法轮功学员由于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特别是年岁大的人出现各种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及“疲劳综合症”等。

现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昆明法轮功学员吴芸,三十多岁。从九监区转入其它监区后,被强制做奴工,每天十六、七个小时。由于吴芸女士眼睛高度近视,根本无法做完强制的奴工,因此又遭受了辱骂、侮辱等迫害。

6、制定与法律相悖的监狱规定侵犯法轮功学员权利

女二监《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规定: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

强制洗脑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关進集训监区强制洗脑,从早到晚,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相,听诽谤法轮功的录音,近距离放大音量强迫你看、强迫你听,连看守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都受不了远远的站在一边。在这期间若不按照要求做,狱警就亲自或者指使“包夹”打人,还不准向外讲。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所谓揭批法轮功的会议,污蔑大法、污蔑大法师父,毒害世人。

强迫“写三书”(悔过书书、认罪书、决裂书)

实行 “包夹”制

安排多名(多是五大三粗比较蛮横、听狱警的话)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守、监控法轮功学员,并流水账样详细记录被监控法轮功学员整天的一言一行,若有违反所谓规定,就要受到严厉处罚。有许多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与别人接触或者炼功,就遭酷刑折磨。

限制基本人身权利

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监狱规定不准与周围人员讲话,不准随意走动,不准炼功,不准看电视,不准参加任何娱乐活动,除监狱强迫洗脑看的诽谤法轮功的书外,不准看其它书、报,不准与家人通信,不准亲人探视等等。

剥夺生活权利

监狱规定所谓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只能用五十元钱,而且规定只准购买生活必需品,不得购买食品,监狱伙食极差,在此情况下许多法轮功学员一方面遭精神、肉体折磨虐待,生活上常常吃不饱,导致体质下降,有的还出现了病状。

二、副监狱长王丽美的恶行(图)

王丽美,女,四十多岁,副监狱长(警号:5355008),负责分管法轮功学员。在女二监积极执行六一零的指令,为了取得“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政绩,参与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行动。王丽美在多次监狱有关大会上、在媒体上(王丽美与教育科科长李冬冬、副监区长莫瑞曾经在《云南网》上与网友互动时大谈所谓人性化管理)标榜如何关心、体贴、帮助服刑人员。但实际上对待法轮功学员却公开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是推行处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坐小凳子长达十五个小时的推手;是对坚持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指挥者。

王丽美多次在有昆明市中级法院人员参加的监狱召开的减刑会上说:“我们对法轮功的转化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并且得到了省六一零的充分肯定。”

王丽美对迫害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致死;迫害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万秀英致残,侵犯法轮功学员人身权利负有领导责任。

三、教育科科长李冬冬的恶行(图)

李冬冬,女,三十多岁,教育科科长(警号:5335128);看似外表漂亮的李冬冬,内心却是一个仇恨佛法,仇恨法轮功学员的变态狂。她创造性的积极执行女二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政策措施,每两个月就组织一次所谓的“揭批”法轮功大会,她每次都要在大会上造谣污蔑法轮功,她曾歇斯底里的喊叫:法轮功在我的车上贴什么“善恶报应”,我生病也说是我遭了报,我根本不相信什么“善恶报应”,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等等。

二零一一年的一次减刑会后,昆明市法院有人问李冬冬:为什么有的法轮功在监狱里写了“三书”,回去后又发表声明继续修炼法轮功?李冬冬气急败坏的说:我怎么知道,回去后她要炼我怎么管得了?可见她也知道,在高压下有多少人是真心转化的呢?

李冬冬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挥者之一,她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用每天长达十五个小时坐小凳子体罚摧残法轮功学员。并且对迫害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致死;迫害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万秀英致残负有领导责任。

四、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的恶行

杨欢,女,四十岁左右,原集训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队长,现任教育科副科长。杨欢虽为女性,但却没有女性味,是一个毫无人性的虐待狂,杨欢自二零零五年到外省学习了马三家迫害法轮功的经验回来后,担任了集训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队长,她心毒手狠,常常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她直接指挥和参与用关“禁闭”、“坐小凳子”、“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等手段迫害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更没有人性的是:在“禁闭”期间不准洗澡、不准洗脸、更恶毒的是不准卫生用水(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四个月不让换洗衣服(有血迹、污渍的内裤都不准换洗),昆明法轮功学员缪青由于不服从狱警的无理要求,被关禁闭几年,一直到释放;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由于被关“禁闭”、“坐小凳子”和使用了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致身体衰竭死亡;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万秀英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后,神智不清,长期卧床等等。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杨欢与丁莹曾经两次指挥曾觉、谢玲、马丽霞、郑频、孙宁爽、周颖、杨永芬等狱警,用手铐将法轮功学员赵飞琼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六个狱警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高压电棒电击赵飞琼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手腕。脚跟等处,一边电一边问赵飞琼:你还炼不炼法轮功?赵飞琼说:我炼法轮功没有错!我就是要炼!狱警一直电了她两个小时。第二天,由于赵飞琼不妥协,表示仍然坚持修炼法轮功,监区长丁莹和专管法轮功的队长杨欢又指挥着狱警继续用六只高压电棒电击赵飞琼,这次又连续电击了三个小时,导致赵飞琼多处软组织、皮肤灼伤。

杨欢纵容狱警谢玲指挥服刑人员八次殴打、手铐吊铐安徽籍法轮功学员张磊,犯下了迫害修炼人的天大之罪过。

杨欢对关押在禁闭室里的文山州法轮功学员方世梅大打出手:一次由于方世梅对值班狱警讲《九评》,杨欢见到后气急败坏的叫来六、七个犯人把方世梅按倒在地上,骑在她身上,用透明胶封住她的嘴,脚踢拳打。杨欢还指使包夹在方世梅饭中暗暗拌入被磨碎的损害中枢神经的药物,吃了饭后,方世梅整个大脑象要裂开似的疼痛,整天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身体日渐衰弱,后来监狱怕承担责任,让家人作保外就医。

五、集训监区专管队恶警谢玲

谢玲,女,三十多岁,集训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警官学校毕业的谢玲,由于受邪党“斗争哲学”、“无神论”的灌输,性格蛮横,天不怕、地不怕、敢于诽谤神佛,肆无忌惮的迫害真善忍信仰者。集训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中几乎都有谢玲的身影恶行:

她两次参与用六个高压电棒电击法轮功学员赵飞琼,致使赵飞琼多处软组织、皮肤灼伤;

谢玲唆使包夹刘淑琼说:“赵飞琼不‘转化’,你用小凳子把她砸死。”刘说:“小小赵飞琼,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刘淑琼用小凳子砸赵飞琼,响声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震醒了,刘才停止作恶。

有一次天很冷,谢玲指使包夹将赵飞琼的衣服全部脱光,让她在禁闭室光着身子蹲了一整天,直到晚上才给她衣裤穿上。

谢玲说:监狱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她亲自参与、指挥犯人木新梅、李文琴、陶庄、章珍花、杨映霞、于玉兰、雷素芬、马云梅、韩德玉等犯人八次对安徽籍法轮功学员张磊拳打脚踢,三次用手铐吊铐,有一次她见犯人用手铐铐不住张磊,就骂说:你们白吃饭,我来!她用腿踩住张磊的手,最后将张磊强行銬上,并且将张磊吊铐在双层床上,致使张磊多处软组织损伤。由于张磊遭受到非人的折磨,致使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体质衰弱,监狱怕承担责任,以保外就医将张磊送回安徽原籍。

六、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的恶行

丁莹,女,四十岁左右,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对其领导下的杨欢、谢玲等狱警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参与、指挥的不可推卸的领导作用,

七、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

夏昆丽、郑频、景绒、杨永芬、汤玉芳、万雪梅,曾觉、马丽霞、孙宁爽、周颖、吴旭英、于桂云、林晓雯等。

八、“善恶有报”是天理

女二监教育科科长李冬冬说:法轮功说我生病是遭了报,是“善恶报应”,我根本不相信,我不是好好的吗?……。

这里我们要告诉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人做事,神在看,有句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全部都报”。你们要清楚:“法轮大法是佛法。”法轮功学员是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迫害修炼人欠下的是神佛的债,人是永远也偿还不了的。其实真正被迫害的是你们这些被中共邪党蒙骗来干坏事的人,自始至终你们所执行的是六一零的旨意,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你们针对的是一些信仰真善忍、社会公认的好人,你们所采用的手段又是非常残忍的,但又都是见不得阳光的,你们想过没有?一旦有一天清算迫害法轮功的恶行时,你们怎样面对你们所干过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你们怎样去面对你们的家人?

在这里我们善劝你们:是该清醒了,应该认清当前的形势,随着王立军投靠美国驻成都领事馆事件从而引发加速的中共高层的激烈内斗,薄熙来的被免职,目前大陆网站百度对“天安门自焚伪案”、纪录片《伪火》、“法轮功”、“神韵艺术团”以及“对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温家宝提出为“六四”、为法轮功平反等敏感词一度解禁的情况你们可能也知道,这意味着对江泽民、周永康政法委、六一零等滔天罪行的清算行动即将展开。

随着江、周、薄、王“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人类亘古以来最大邪恶罪行的揭露,中共邪党必将遭到全人类的唾弃。面对这一人神共愤的“地球上从没有过的罪恶”,每个人、每个组织、每个国家和政府面对这一真相必须做或善或恶的选择。

最近追查国际发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关于收集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江、罗、刘、周的罪证的公告》,通告中最后正告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涉嫌犯罪者: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如同对纳粹的纽伦堡审判一样,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匡扶人间正义”。

希望你们不要再盲目的跟着已经将要彻底垮台的中共江泽民集团以及周永康为头的“血债帮”干迫害法轮功的坏事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吧!不要成为他们的替罪羊和陪葬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且善待法轮功学员,脱离中共,认可“真、善、忍”宇宙大法才是你们的唯一选择!

在《明慧网》上的有关云南省女二监狱恶人恶行记录:

◇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手段【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
◇ 再揭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罪恶【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
◇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二日】
◇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案例【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 云南风雨十二年【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云南女二监下药导致多人精神失常【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日】
◇ 残疾人被迫害致重症-狱警狱医诡言推罪责【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
◇ 被云南女二监迫害致死的三名法轮功学员【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方世梅在云南女二监遭种种残忍虐待【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 曝光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恶行【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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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女二监对王春兰强行注射不明药物【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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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违法规定【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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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七旬老人王莲芝被迫害致死【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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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云南女二监监狱长及狱警的公开信【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
◇ 史喜芝被云南女子第二监狱迫害致死【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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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莲芝被药物致死-家属控告云南女监【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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