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英,女,现年六十五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官泉村家庭妇女。王梅英于一九九六年九月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患有肝炎、子宫癌晚期,无情的子宫癌将她的血流干,病痛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整天躺在炕上围着被子,不能坐起,不能吃饭,不能喝水,炕沿上放着寿衣,院子里在做棺材,遭遇煎熬。一九九六年九月的一天,王梅英听见丈夫在放法轮大法音乐《普度》、《济世》,感到全身非常舒服,心情无比愉悦,也要听,学炼法轮功,听完之后就向儿女们要饭吃,儿女们惊呆了,她喝了一碗汤,随着不断的炼功,按照真、善、忍的法理生活、为人处事,慢慢能吃饭了,半年后,身体恢复正常。由于丈夫是上班族,所以,家里的几亩地、家务活她一人承包。
赵富强,男,现年四十四岁,王梅英的外甥,天水市秦安县陇城镇凤尾村人。一九九七年六月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生活中处处按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善待他人,淡泊名利。例如,曾和地邻老杨家争抢地界发生矛盾,他老父要争回本应属于他家的土地,他说服了父亲,将自家的土地让给老杨家。避免了一场打闹和官司。平时,给村里人帮工从不要任何形式的报酬,村里人都说: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好,从而认可了法轮大法就是好!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二十三时许,王梅英和外甥赵富强在秦安县五营乡花双村下湾自然村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该村不明真相的村民聂顺义、李启甲、李四虎、关慧斌、赵喜家等人打电话叫来五营乡政府恶人、派出所的恶警,把王梅英、赵富强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审问。
八月十一日,秦安县陇城镇派出所恶警非法侵入王梅英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等个人物品;非法侵入赵富强家,抢走录音机、法轮大法经书、真相光盘等个人物品以此作为“犯罪证据”,经邪党当地公安非法提审逮捕、邪党检察院非法起诉,指控二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被邪党秦安法院非法庭审,枉判王梅英三年半,枉判赵富强一年半。
王梅英、赵富强二人不服,向天水市邪党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希望中院能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谁知邪党中院和秦安县法院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得到的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梅英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因上北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中共北京公安非法拘禁,遣返本地后,又遭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非法拘禁。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因王梅英和丈夫张润向当地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勒索二百元。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至十四日,中共召开十六大前夕,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将所有在册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十五天,期中包括王梅英、张润夫妇。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九时许,秦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冯姓恶警、楚姓恶警等一行四人又一次非法侵入赵富强家,翻箱倒柜,抢走法轮大法周报,欲抢赵富强妻子的mp3炼功音乐,被赵富强妻子夺下,于是,恶警威胁:你再炼,把你抓去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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