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元,男,政委,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省法制教育中心司法行政,原湖北省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周水庆,男,所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司法行政,沙洋劳教所政委。
张亮,男,副所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司法行政。
张修明,男,副所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司法行政。
喻春华,男,主任,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司法行政,原沙洋广华监狱生活卫生科科长,打人也十分凶残。
龚健,男,科长,30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管理教育科,司法行政,法制教育所政治处科长,原沙洋劳教所教育科长。此人身高约1.76米,脸上充满酒刺消后留下的疙瘩,极喜欢打人,相貌阴狠,话语毒辣,是负责策划并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头目,每天早晨都由他主持犹大和所谓的陪教的座谈会,制定“转化”方案,积累了一套极其邪恶的整人手段和经验。
徐红,女,科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财务科,司法行政。
万军,男,负责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医务室,司法行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医务室负责人。是对绝食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的凶手。
刘自英,女,副主任科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财务科,司法行政。
李杰,男,副主任科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财务科,司法行政。
何伟,男,打人凶手,武汉人,76年出生,1.85米,已婚,36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一中队中队长,中南政法大学毕业,原沙洋劳教所恶警。戴一副眼镜,为人十分歹毒,几乎所有的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他的毒打。由他负责给强制洗脑后的学员上所谓的法律课,布置作业,并强制学员反省自己做了哪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及承认自己在家里打坐、看书、上明慧网都是非法的等。此邪恶之徒经常谤师谤法,诋毁明慧。有一儿子,父亲曾是汉正街个体户百万富翁。
刘成,男,中队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司法行政,黄冈地区的人,30-40岁,1.70米左右,中等身材,发胖,警校毕业,从沙洋监狱调来。经常殴打法轮功学员,逼写“三书”;在洗脑班负责以各种欺骗伎俩摸清学员底细,并与犹大合谋采取威胁、恐吓,高压和软硬兼施,等卑鄙行径,来“如何击垮学员自信”,“如何骗取决裂书”;自称“笑面虎”,不怕被骂,不怕遭报,并说他亲自“转化”了300多名法轮功,对拒不放弃自己信仰的学员“有的是招儿”。
刘克兵,男,负责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警戒护卫队,司法行政。
江黎丽,女,33岁,副中队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司法行政,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警官学校毕业,原沙洋劳教所二大队恶警。除了采取野蛮毒打,辱骂学员等方式逼迫学员放弃修炼之外,还负责与“转化”后的学员交谈,组织他们跳舞、打球、做游戏,甚至为他们过生日,以种种伪善、奸诈、狡猾的邪恶手段欺骗、迷惑学员,从而达到其罪恶目的。
胡高伟,男,30多岁,1.72米左右,打人凶手。副中队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一中队,司法行政,
刘琼,女,副主任科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管理教育科,司法行政,此人曾在湖北女子劳教所呆过,个子瘦小,声音较细,曾当过小学老师。在洗脑班研究心理学,负责给所谓转化后的学员上心理课,同时负责组织参加一些文娱活动,并询问心理状况,用伪善的伎俩,对妥协后的学员进行所谓的思想巩固。
徐红梅,女,副主任科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司法行政,沙洋女狱警。已婚,30-40岁,有一儿子,家住沙洋劳教局机关小区。从沙洋调到武汉“转化”,为捞取政治资本,升官发财往上爬。
邓群,男,30岁左右,1.80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司法行政,打人凶手,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力。经常拳打脚踢,致使人大小便失禁。连上厕所吃饭都要打报告。不少法轮功学员被其迫害的生命垂危。
彭刚,男,副主任科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办公室,司法行政。
吴昌爱,女,科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司法行政。
别小霞,女,科员,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司法行政。
龚剑,男,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科长,司法警察。
蔡恒,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中队长。
张宁(音),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
吴志国(音),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警号011502。
一女警,20多岁,1.6米高,戴眼镜,圆脸短发,微黑略胖,武汉市国保支队警察。
彭刚,男,40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原为沙洋劳教所恶警。
李汉平(音),男,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胡高伟,宜昌地区的人,30-40岁,1.65米,已婚,在东北当过兵,威胁殴打公安县女学员雷永莲的人。为沙洋狱警。
刘治安,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分管省劳教局、省法制教育中心(省610洗脑班)。
刘克兵,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警戒护卫队负责人。是洗脑班的打手兼帮凶。
张幸福,男,原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政委,是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第一任负责人,现为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
江成方,男,40多岁,原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委,矮胖,秃顶,戴眼镜,最初从狮子山劳教所抽来,现已调省未成年人劳教所党委副书记。
刘勇军,男,原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所长,此前为邓林劳教所政委,现已调回襄阳劳教所任所长。
田明,男,原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工作队队长,现已调离。
毕鹤梅、孙某(当过女兵)、侯军霞、王丽华等,洗脑班的打手兼帮凶。
犹大:
1,丁星樵、包爱华(夫妻犹大,云梦县人,曾任中学教员,二零零四年至今八年一直在省洗脑班做“转化”帮凶,利用自己的一点口才,散布邪悟邪说,帮中共迫害善良,散布诋毁明慧网言论。)
2,姚淑芳
3,余剑
4,陈京荣
5,十堰的犹大肖某某叫肖梅,断了一只手指,50-60岁,被邪党操纵,卖力迫害,手段狠毒,监视举报学员一举一动。
6,陈志猛(来自武穴)
7,王文勇(来自枣阳)
8,吴某某(来自黄石)
9,张凤琴﹙女,来自大冶,已在此干了十几年﹚
10,李,辉﹙女,来自孝感﹚
11,刘春姣(女,来自黄石﹚
12,周红萍(女,来自潜江﹚
13,犹大刘某某叫刘立安,黄石人
14,冯某某
15,戴某某
16,范某,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聘请人员。
17,肖杨荣(音),女,湖北十堰退休工人。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邮编:430064
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
值班室电话:027-87924870,13971687602
电话:027-87234314或87233774
尹国平,电话:0710-4754014(宅)0710-4751102(单位)
主任:刘勇军,原邓林劳教所政委
副主任:江成方,0086-13971326778
‘转化’工作队队长:田明
毕辉琼(女)0086-,13971325534
龚建,0086-,13971687601
干部:,刘成,0086-,13349873901
张×(女20岁左右)13971325425
帮教人员全部外聘,以来自十堰法教班的季同力为首,电话0086-13886839929
帮教:王宏发,电话:0086-13545078184,
值班室电话027-87924870、610头目电话027-87234314、027-87233774、洗脑班头目姓江。
刘立安,男,五十多岁,湖北黄石人,犹大最邪恶之一,目前派他到各监狱做转化工作。其人电话:131,3593,7253
丁星樵夫妻,四十多岁,湖北云梦人,电话:133,9618,3037
季同利,男,四十多岁,湖北十堰人,电话:13797855294
戴建春,女,五十多岁,湖北黄石人,电话:0714-6211993,139,8658,3618
李青霞,女,四十岁左右,湖北荆门人,电话:159,2660,0471,武汉号码:158,7148,9978
郭云,女,四十岁左右,湖北浠水人,电话:136,1867,6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