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化名),五年前就读内蒙古某县高中。小明他们是议价生,住在校外一位大法弟子的家里。由于这所学校管理较差,只有十六岁的小明,因没有自控能力,经常与同学打群架、逃学,老师管不了,也不管他们这些孩子。
一次孩子们打群架把房东的玻璃砸坏好几块,修炼法轮大法的房东大姨没有骂他们,只是温和劝善,告诉他们打人骂人会失德,发财当官的大多都是祖上积德或者自己重德,还告诉他们吃亏并不是坏事。小明听进去了,当时就表示不再找那帮同学报复了。
当时大姨的弟弟得了脑血栓,大姨就把单身的弟弟接到自己家照顾,弟弟大小便不能自理,大姨每天给弟弟洗拉尿脏了的衣裤、拆洗被褥等,任劳任怨,还乐呵呵的。这些,小明都看在眼里。
大姨给小明他们一本《九评共产党》书和大法真相资料,他们拿到学校在班上轮流看,其他同学也抢《九评》看。听小明说,他的同学看了《九评》都非常震撼。
一次,同学在看《九评》时被老师发现,把小明交给校长和当地派出所。小明说什么都不说《九评》是谁给的。派出所警察说只要小明说出书的来源立即给他五百元现金,小明一口咬定书是捡的。警察没招了,只好放了小明。
当年十六岁的小明在威胁及诱惑面前,做出明智的选择,他的义举保护了大姨,也阻止了老师及警察迫害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