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会理县国保警察王紫发、庄明清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会理县国保警察王紫发(男、通安镇木古乡),庄明清(男、云甸乡云沙村),二人自从进入公安局国保大队,参与迫害和绑架法轮功学员至少18人次。

一、2012年5月29日9点左右,会理法轮功学员吴从美老人,在家照顾两个孙儿,王紫发、庄明清一伙闯进她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两个警察将她双手反扭到背上,她被堵住嘴,不准喊话,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吴从美绝食抵制迫害四十多天,人瘦成皮包骨。吴从美的肉体和精神遭到严重折磨,直到现在,她仍只能喝一点稀粥。不能正常行走。

二、2012年5月8日下午,王紫发、庄明清和红旗派出所的段友华等闯到法轮功学员张正生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他的私人物品。然后,威胁善良的家人说出张打工的地方后,又将正在给人家栽烟的张正生,铐上双手,强行绑架走,后来张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再后来被送绵阳新华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三、2012年5月31日,王紫发、庄明清、秦世君、黄丽萍等一伙五人绑架了会理县烟草公司职工家属法轮功学员董秀琼,并非法抄家。他们先叫陌生人去敲开门,然后躲在一边的王紫发、庄明清等人闯进去把董秀琼按倒在茶几上,后绑架到公安局,又送到人民医院体检,途中强行给她戴手铐,体检完后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拒收的情况下,又送拘留所,强迫拘留所收下。董秀琼喊“法轮大法好”,庄明清踢了她腹部一脚。六月一日下午七点左右董秀琼才被放回家。

四、2012年6月6日上午10点左右,有8位(蒋德媛、张正友、陈友会 、张义春、张国才、陆海霞、李福珍、付树坤)识字不多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在蒋德媛家读《转法轮》,被国保大队的王紫发和庄明清、广场社区、城南派出所一伙恶警坏人绑架,并家家被抄,蒋德媛、张国才、张义春还被上手铐。70多岁的李福珍、付树坤两老夫妇在当天下午被放回家,其余的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21日,公安局对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的6位法轮功学员判劳教(最短的都是12个月)。下午,张国才、陆海霞、张正有三人被判所外执行,放回家。蒋德媛、陈友会 、张义春被关在拘留所。后六人被非法劳教。

五、2011年4月1日,会理县国保大队警察王紫发、庄明清再次闯入吴敦琼家骚扰。王紫发、庄明清一进门就气势汹汹的对吴敦琼说:“你在明慧网曝光我们,我们要弄你去州上(迫害)。”然后,就开始抄家,抢走《明慧周刊》两本、真相小册子两本,并威胁吴敦琼老人下次直接到家中抓她。2010年5月11日,王紫发、庄明清、温晓红三个警察将吴敦琼绑架到国保大队。杨绍亮、王紫发、庄明清多次威逼她说出资料来源,她拒绝回答。六月三十日,恶警王紫发、庄明清的目的没有达到,庄明清就威胁吴敦琼“只要你在明慧网上曝光,我立马把你抓回去,判你三年刑。”

六、2011年3月28日下午两点,李泽芬在会理县东街幼儿园巷口,被一个包着手的大头男子和一个穿黑衣服的男子跟踪构陷,国保大队恶警王紫发等三人把她绑架到公安局。王紫发、温晓红等抢走她身上的钥匙,和广场社区王某等十六人对她家进行了非法查抄,并把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月后她由家人担保出狱,回家后被子女锁在家中。

七、2011年4月,下旬会理县国保大队王紫发、温晓红、政法委李某、红旗区的李书记等十几个恶人非法闯入杨帮群家强迫她诬蔑大法、不准炼功。在2002年12月20日,国保大队杨绍亮、温晓红、王紫发、等五、六个恶警非法闯入杨帮群家,抢走《转法轮》书籍、资料和她儿子的身份证。强行把她绑架到红旗派出所非法审问七、八个小时才放回家;一星期后又把杨帮群的儿子骗到公安局非法照相、审问、按手印,接着把她绑架到拘留所迫害八天,强迫她家人写“保证”,不让她出去发真相资料、讲真相、不准炼功,勒索了一千元钱才放她回家。

八、2011年5月4号,国保大队恶警王紫发,乡长,县上的陈书记,村上蒋成军等八九个人来逼问周廷秀,还在炼法轮功吗?强迫她在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签字。

九、2010年11月8日,谭芳在益门煤矿农贸市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煤矿治安室负责龙华构陷,王紫发、庄明清、韦国忠和水泥厂治安室朱彧非法抄了她家,抢走了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真相光盘、手机、MP3、MP4等私人财物。国保警察非法审讯他们,她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当晚被放回,她被庄明清、温晓红送到会理看守所非法关押。12月7日下午,又被李祥、王紫发、庄明清转到戒毒所关押。2010年12月15日,谭芳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送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她被查出有高血压等多种病状,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警察将她在成都关押了三天后,又把她绑架到会理拘留所。直到2011年4月7日下午,才被放出来。

十、2010年5月11日早上,罗流相在云甸街自己的大饼店里,国保大队的王紫发、温晓红、乡政府的付正学等六人绑架。王紫发拿出手铐,把罗流相铐上,并强行到他家去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转法轮》、周刊和一些真相资料。6月10日,王紫发和另一个警察骗罗流相签字,谎称释放他,他签字后却把他转到拘留所关押,帐上2000多元钱也被吸毒犯吃了。后来,罗流相被送到绵阳新华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十一、2009年8月9日,国保大队的两个警察:王紫发、庄明清在讯问谢兴禄之后就把他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遭恶徒们拽打,11天后才放出牢笼。

十二、2009年4月19日,沈佳凤和盛朝祝、郑子芳去鹿厂镇蜡虫村散发“神韵晚会光碟”,被当地村民董以勇、陈燕恶意构陷,被鹿厂派出所绑架,又被会理县国保大队的恶警王紫发、江丰良等四人绑架到公安局逼问了四个小时,强行到家里查抄,抢走了大法书籍和《明慧周刊》,晚上十二点又把她们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2009年5月18日,王紫发、江丰良和法治科的来宣读非法劳教的通知,沈佳凤被非法劳教一年半,盛朝祝、郑子芳被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十三、2009年元月23日晚,朱敏在滨河路上发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红旗派出所胡新(音)等两名警察用手铐铐住她的双手,朱敏被非法带到红旗派出所。然后国保大队的杨绍亮和王紫发还有派出所几个警察一道开车到她住所非法查抄,搜走她私人财物mp3、大法书籍等。随后又把她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里王紫发、黄莉萍来逼问她两次,她不配合拒绝回答,他们就非法关押朱敏32天,二月中旬,公安局法制科的徐琳到拘留所逼问后,朱敏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拘留所又关押了18天,于3月15日,被拘留所副所长和一名女警察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由于体检不合格被退回会理拘留所。3月20日由其弟担保回家。

十四、2008年6月17日,蒋德媛正在家看书,国保警察江丰良、王紫发、王兴华和黄丽萍进门说:“有人举报你散发资料。就把她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遭非法审问,王紫发边问边写,一写就是四、五篇。警察江丰良不准她走,又把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五、2007年8月16日,杨绍亮、普孟华、温晓红、王紫发等恶警非法闯入庄洪蓉会理家中,以安小锅盖收看新唐人电视台为由,强行将楼上的小锅盖、家中的接收机、大法碟片等强行抄走。并非法关押迫害了她24天,9月8日才放她回家。

十六、2002年,崔德莉的女儿、女婿在云南省昆明市办有一托运部,货物中有一些白纸被会理公安查到,他们认为这些白纸是用来做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的,于是对他们在昆明的托运部进行非法搜查。在保险柜中发现了十四万多元现金,即将她女婿非法关押了一周。 又把帮她家的小工丁文艺非法关押拷打长达七月之久,王紫发的一双新皮鞋都踢烂掉。

十七、2002 年10月3日晚,董家和和几位法轮功学员正在学法、炼功,突然闯进几个恶警把他们抓到了攀枝花市东区派出所。2002年11月27日,会理县国保大队杨绍亮、王紫发和另一个 警察共三人,把董家和押送到会理拘留所关押。当天下午监管人员熊志强叫他配合,他不配合,熊志强就用三角皮带毒打他,由三个人轮流着打,打得他遍身青肿,后用手铐把他铐吊在树上二个多小时。这时马管教叫犯人李付军把他拉进了三号监室。

第二天,王紫发又对他刑讯逼供,罚他面壁、站天字桩、蹲马步。王紫发问董家和:“你家几姊妹到通安散资料是谁出的主意?资料是哪来的?” 董家和回答:“没有谁出主意,都是自愿的。资料上写的你们看了吗?就是法轮大法好!”王紫发破口大骂,然后把董家和拖到墙边,按住董家和的头,拳打脚踢。连续几天的刑讯逼供之后,王紫发拿来了劳教通知书叫董家和签字,董家和不签,国保警察马建林拿铁链毒打董家和,董家和的背全被打烂。后来经国安大队杨绍亮一伙秘密决定把他送进了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王紫发、庄明清违反《宪法》,触犯《刑法》

王紫发、庄明清违反《宪法》第36条、第35条,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 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