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八月十日晚,五十九岁的李元美和六十二岁的孙吉梅一起去花甸子镇财源乡马蹄村发真相资料,被村民徐海堵住,诬陷她俩是偷东西的,两人讲明身份并告之是到这里来传播福音救人的,徐海一听是炼法轮功的,吵闹着要报警。吵闹声引来了不少村民,当时有一村民劝他说放了两位法轮功学员,徐海不听劝阻,借一女村民的手机,打电话把财源乡的治安员刘振军叫来。后来又打电话给花甸派出所,徐海问:“我们抓了两个法轮功你们给不给奖金?”派出所说给,徐海挂断电话对村民说:“这回咱们都能得到钱。”回头又敲诈法轮功学员说:“你俩一人要能拿出一万元就放你们。” 俩位法轮功学员继续给他讲真相,徐海不听。
这时花甸派出所警察给财源乡治安员刘振军来了一个电话,刘振军让派出所警察快点来。过了一会,花甸派出所四名警察来了,就在现场非法审讯俩法轮功学员,并进行侮辱性的非法搜身,被孙吉梅制止,整个过程都对她们进行录像。
派出所户籍警察打电话通知李元美的亲属,李元美的丈夫迟永刚与其妹夫闻讯后赶来,托人说情,花甸派出所才同意让李元美、孙吉梅二人先回家。明天再到派出所录口供。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花甸派出所所长李洪伟带三名警察到李元美家将李元美、孙吉梅二人绑架到派出所,并对二人隔离非法审讯。逼二人签字时,李元美签的“法轮大法好”,孙吉梅拒签。
到下午三点左右,两人被绑架到集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再次遭非法照相、摁手印。然后李元美被拉到集安市医院检查身体,之后警察将二人劫持到集安市看守所。看守所值班人员一听是法轮功学员,就说没地方。后来又请示了所长,最后把李元美留下,孙吉梅被花甸派出所人员带回,现已回家。李元美现被非法关押在集安市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里李元美的身体情况十分不好,并时有呕吐现象,但警察无视她的身体状况,准备对李元美进行进一步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李元美的亲家和大哥、大嫂一起去集安市检察院要人,公诉科的值班人员告知:李元美的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了,公诉科的主要负责人今天都去法院了,你们到法院去吧。
当这些家属赶到法院时,正赶上李元美被非法开庭,警察阻止家属到庭旁听。李元美的亲家问:开庭为什么 不通知家属?警察回答:这事(法轮功的案子)不用通知家属。大约十点左右非法庭审结束。李元美走出法庭,两鬓斑白。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李元美的亲家和李元美的丈夫到法院向姓聂的庭长递交了花甸村政府和花甸镇政府开具的李元美的家庭的材料和善良人的声援签名。
李元美遭迫害的经历:
法轮功学员李元美,女,五十九岁,吉林省通化地区集安市花甸镇人,是吉林省集安公路段道班退休养路工。李元美未修炼法轮功之前,心脏病、胃病等等多种疾病缠身,多方求医无效。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她无比感激大法与师父的救度之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元美因为自己在法轮大法中深深受益,她给中央写信,澄清事实。却因这份信任和诚实,在集安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了七天。
二零零零年,李元美到集安清河取师父的经文被非法拘留,在集安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看到众多的民众被恶毒的谎言欺骗、蒙蔽、仇视教人向善、带给人身心健康的法轮大法,李元美开始向普通民众讲述真相。
李元美的哥哥李元金在发放法轮功所遭迫害的真相时被绑架,李元金说出真相资料来源于妹妹李元美。因此李元美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绑架。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阴历是腊月二十三,也就是小年那天,李元美被转至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迫害。到黑嘴子劳教所仅一个月,即被迫害的精神失常了,后来就人事不省,如同植物人(当时有医院检查的病历、诊断书)。劳教所为推卸责任,才通知家人将李元美接回。李元美回来后,即入住集安市花甸镇医院治疗,家人每天两人,轮班照顾。虽然李元美得到良好的治疗和家人的精心护理,可是由于被迫害过重,当李元美恢复清醒时已是三个月之后。她清醒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很快恢复了正常。
法轮功学员家人在迫害中受株连
中共江氏集团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不仅使李元美的身心受到摧残,同样摧残了李元美的亲人、家庭。
李元美的老母亲九十一岁,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日夜思念女儿,盼着能见女儿一面,却不能如愿。
李元美的丈夫是二级伤残,离开李元美的照顾与陪伴,生活诸多不便,心中更是凄凉酸楚,时有轻生的言论。
李元美的女儿读初中时,因母亲多次被抓,家庭被骚扰、恐吓,而备受惊吓,十七岁左右患精神分裂症,初中都没毕业。多次就医于海龙精神病医院,最长时三个月;李元美那刚满周岁的小孙子,虽然说话还含糊不清,但也时常唤着姥姥……
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是邪恶的,因为它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肉体的残害,更是对人类道德和良知的迫害。在此我们呼唤正义善良之士,伸出你的正义之手,制止这场对善良民众的邪恶的迫害。共同选择美好的未来。
李元美不明真相的家人电话:
丈夫 迟永刚 15584832116
大哥 李元金 18744592597
李元美的家人大部份是不明真相的,请帮助他们明白真相。
花甸派出所所长李洪伟电话:13732872777
花甸派出所警察周家德电话:13732874837
集安市政法委书记于文泉:手机电话:13604452067 住宅电话:6210077
集安市“610”主任宋国祥:13943547595 住宅电话:6221197
宋国祥之妻集安市一中校长许秀英:手机电话:15944568858
集安市国保大队长姚新猛:手机电话:13844539588
姚新猛之妻王菲菲,工作单位:集安市林业局:手机电话:13804454515。
家庭住址:集安市香港城D座3单元4楼西。
集安市国保大队警察徐世武:手机电话:13844536888,曾经绑架过大法弟子罗熙珍。家庭住址:集安市香港城D座4单元5楼
集安市法院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祁明杰 院长 15643541111 6235678
薛吉才 副院长 13944541112 6235697
周云香 副院长 13844531657 6235656
吕希连 副院长 13944597558 6235677
杨丽华 副院长 13844538181 6235679
朱有莲 专委 13844549788 6235695
徐斌 政治处主任 13944539566 6235681
孙尚琨 13844533463 6235693
赵凤麟 监察室主任 13732870973 6235685
吕美玲 15943561069 6235626
孙建华 刑事庭庭长 13844549966 6235660
赵永刚 13944531767 6235665
王秀华 民一庭庭长 13944531766 6235618
张云凤 15944565855 6235619
刘文杰 13844548761 6235616
盖晓晨 13843546369 6235606
张雅娟 民二庭庭长 13944531199 6235609
丁天彬 13644353406 6235602
李强 15944546787 6235629
王艳明 行政庭庭长 13844535698 6235669
辛志 13844537658 6235668
赵明 13804454175 6235653
吕永胜 审监庭庭长 13844530757 6235672
元永道 13944532355 6235682
张成吉 审管办主任 15044599800 6235633
刘明颖 信访办主任 13943547050 6235610
宋长国 立案庭庭长 13844530728 6235612
刘利国 执行局局长 13844549908 6235699
谢连群 13944531155 6235651
金政男 13500957111 6235659
李欣 办公室主任 13844536518 6235686
赵娓菁 13944539798 6235688
朴正海 13943545355 6235688
尹国善 法警队队长 13904454066 6235601
王金德 13943548898 6235605
蔺利锋 清河法庭 13944535959 6613249
张国军 林业庭 13844531088 623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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