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四月,李群英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期间,四大队的大队长杜敬宾,与小队长刘某某,为了获取高额奖金,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写所谓的“三书”,实施各种酷刑,在肉体与精神上残酷迫害大法弟子。恶警刘某某强迫李群英写所谓的“三书”,被李群英拒绝后,恶警刘某某对李群英进行了野蛮殴打。
过后,李群英向四大队大队长杜敬宾反映了小队长刘某某打她的情况,并指出警察打人是违法的行为。可杜敬宾却无视国家法纪法规,包庇纵容小队长刘某某对李群英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在这官官相护的魔窟中,无奈之下,李群英采取了绝食的方式,抗议恶警打人的违法行为。杜敬宾便与刘姓恶警对她进行了野蛮灌食迫害,灌食迫害大概持续两个月之多。
在这过程中,女子劳教所四大队小队长彭某某与四大队小队长孙明月,紧随大队长杜敬宾的迫害政策,对李群英百般刁难,恶警孙明月指使包夹,在李群英身体非常虚弱的情况下,对她进行殴打。
大概同年六月份,李群英被迫害的大量吐血,生命垂危。不久,李群英被北京市女子劳教所的一辆面包车拉走。恶警下令封锁她的一切消息,刘姓恶警被调离。李群英以后的一切情况,外界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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