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迫害手段残忍至极 迫害触角无所不至
一、中共的目的是“全面灭绝”
便衣告白:“不是逼上绝路,是要赶尽杀绝。”黄振宙,二十二岁,福建省霞浦人,原是半聋哑残疾人(有残疾证),修炼大法后在佛山市打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绑架,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家属才知道他已被送往广东省三水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家属去探视,不让会见。家属指出警察是将法轮功学员逼上绝路时,便衣说:“不是逼上绝路,是要赶尽杀绝。”
六一零官员告白:“上面有密件,我整死你也不为过。”李康炎,越战的老兵,湛江吴川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被中共当局非法劳教两年半,二零零四年,李康炎又被恶人绑架到湛江洗脑班迫害,李康炎还不断受到当地六一零及其它部门恶人的电话干扰和上门恐吓。三水劳教所恶警曾庆平和吴川六一零副主任张兴都曾对他说过:“上面有密件,我整死你也不为过。”
警察告白:“上头说了打死你们这些人算自杀,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陈励,广东湛江大法弟子,原是广东汕头大学美术学院四年级女学生,先后被非法判刑、劳教三次,在韶关监狱遭受电棍和戴手铐脚镣等酷刑折磨,在珠海看守所被上“十”字架二十多天。二零零三年十月,陈励在深圳一间出租屋被绑架,深圳福田区有名警察,自称是陈励的师兄,他把陈励押到福田看守所,有一次提审时,对陈励拳打脚踢,陈励的头被他踢得昏昏沉沉的,他打完后恶狠狠的说:“都是你害得我加班,上头说了打死你们这些人算自杀,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软硬兼施,精神与肉体双绞杀
中共为达到“赶尽杀绝”、“彻底铲除”的目的,什么手段都用。中共的迫害手段总体上说就是江某某、罗干所制定的“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中共按“软硬兼施,先软后硬,逐渐加重”的方式,实行精神与肉体双绞杀。
具体来说,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至少有以下这些:
1、媒体造谣,舆论造势
中共媒体(包括广东媒体)在六一零和宣传部门指使下,编造了很多谎言,包括所谓的“汕尾何金雄死亡事件”、“深圳致人死亡案件”、深圳《女报》的《独家揭秘:……渭南自焚》、《深圳特区报》对汕头大学女大学生陈励的造假新闻等。
深圳文化打手还以假文艺、假科普欺骗世人,到处搞展览、演出、放映。
中共谎言太甚,民众愤然抵制。发生在深圳电台的一个小故事,可以一见世道人心。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晚九点,深圳电台办所谓“揭批”法轮功的热线节目,欢迎听众打电话,自由发言。大约九点十五分,有一个蛇口的听众来电话,他说:你说成员“自杀” 了,要让这个组织的领导人负责,那么共产党员自杀,共产党的总书记是否也要负责?在法轮功问题上我们应当理智、不要盲从。讲完,该听众挂断电话,主持人哑口无言,沉默了好半天。
还有一例中共喉舌妄图制造假新闻遭拒的故事。黑龙江省宾县一名在深圳打工的大学生由于工作上的挫折,和女朋友的分手,使他产生了厌世情绪,最后他喝药自杀了。当家人前去料理他的后事时,在深圳当地来了几个人,问他们:“死者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家长说:“不是。”那几个人又说:“你就说他是炼法轮功的,我们给你们钱。”家长说:“我们孩子不炼法轮功,你让我们说假话,我们不要这样的钱。”那几个人一看没有空子可钻,就溜走了,这起假新闻没能造成。
2、禁绝真相,以维护谎言
谎言能够起效,是因为中共拼命封杀真相,再聪明的人,其思维也只能在中共提供的信息中打圈圈。
据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士讲,二零零四年大年三十傍晚,广东省潮州市各派出所都接到了上级的电话通知,说正月初一可能有法轮功人员给各派出所打电话等方式拜年,叫所有工作人员都不听、不信、不传。可见他们是害怕谎言被揭穿,害怕人们听到法轮功真相。
二零零九年十月四日,经过艰苦努力,在全球巡演、被誉为“天下第一秀”的美国神韵艺术团宣布,将于二零一零年一月首次莅临香港演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演出门票开始在全港公开出售,一周内售罄。中共恐惧、嫉恨交加,竟不择手段监控香港神韵的售票,在大陆疯狂抓捕神韵购票者。深圳、梅州及广东省一些地区预订神韵香港演出票的法轮功学员家庭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迫害。深圳市洗脑班(即“深圳市法制教育所”)一时人数满,劫持的都是神韵购票者。 广东饶家姐妹购买了神韵晚会的票,竟遭到佛山、梅州、深圳三地警察联合绑架。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上午,蔡悦婵、蔡玉嫦二位学员到汕头市鸥汀街道下属的金州路段,向一个开工厂的人免费赠送一张《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竟被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3、耗费巨资、运用高科技,监控全社会
黄业斌,中共惠州市委书记,要求在全市大力建设所谓的“平安惠州”工程,也就是在惠州市区以及各县、区的主要街道、路段安装监控摄像头,并美其名为治安需要。这种做法被广东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称之为“业斌模式”。
深圳市是中国大陆IT技术和工业中心之一。深圳当局威逼利诱IT企业参与迫害法轮功。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等,与中共公安部合作,实施网络监控。
中共广东当局利用其雄厚财力和技术发达的优势,在网吧、电话亭、公交汽车等一切场合全部安装了监控视频,公民上网、通电话、出行等一切活动全在监控之中……
4、经济迫害,抄家、抢掠、罚款、勒索、甚至抢棺材,卡执照……
经济迫害的第一种形式是开除公职,如江门地区林春花、梁瑞强等均遭受此种迫害。广东全省被单位开除、被迫失业的法轮功学员成千上万。
经济迫害的第二种形式是抄家抢掠、勒索罚款,几乎所有受过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都曾被非法抄家,而且同时被抢掠过财物。揭阳市去北京上访的学员,每人被罚款三千元-一万元不等;被拘留、被关禁、被送洗脑班的学员,每天被索要三十元-五十元的费用,被非法抓捕的学员往往要交上千甚至几千元,才肯放人,遭受类似迫害的学员有数千人次。其它地区的情况也差不多。不法人员还瞄准经济条件好的学员下手,经常以加重迫害或劳改或劳教为借口,敲诈勒索学员家属的钱物。
揭阳市东山区学员林鹏辉,在过去的几年中被勒索的钱额累计超过一百万元,他本人被迫移居外地。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深夜,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派出所警察将资深少儿美术教师张英夫绑架,将非法批劳教两年。二零零七年七月,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恶警见张英夫家属救人心切,开始狠狠勒索钱财,最先说五万元可以放人;后又说十五万两个月内放人,如再加二万,十天放人。张英夫家属被敲诈了十七万五千元,却未盼回亲人。
二零零六年,梅州市个体企业家赖佳淼、林星茹夫妇将“重庆长安”七座面包车借给法轮功学员徐锋接送小孩用,后徐锋遭到警察绑架,面包车也被蕉岭县六一零、国保恶警非法抢去,车号为粤MP1413。
二零零零年,茂名市詹广岩(茂名乙烯职工,计算机工程师),被非法劳教一年,并被强行罚款三万元。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潮州市公安局绑架了方正阳和其女儿方欢,方正阳家被恶徒欺骗敲诈二万元,说交钱就可以放人,后来竟借口说市公安局不同意放人,明抢了两万元,还把他们都送劳教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湖南祁东县法轮功学员管鹤军在东莞被恶人绑架,先后四次被非法抄家,连父母的棺材也被中共警匪抢走。
二零零九年十月,茂港区七迳镇派出所恶警到法轮功学员老人邓梅家入室抢劫,见无利可图,便绑架其女儿(未修炼法轮功),并勒索罚款。中共之贪婪与强暴,于此可见一斑。
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法轮功学员吴金成,被茂南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和镇盛派出所四次拘留、罚款、逮捕,家里一百元以上的可动财产全部被强行抢光,拿去市面拍卖,警察还派人到他家里强行要他妻子写下还欠五千元的欠条。(还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广东高州法轮功学员黄耀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派出所要勒索她的“费用”,她没钱给,派出所期满不放人,将她强行关押于派出所,并于夜间将这位老人迫害致死……
珠海市工程承包商龙观德曾多次被恶警洗劫,家中的资产、现金被洗劫一空,从近千万资产到被迫害的倾家荡产,而恶警没有开过一张清单。珠海市邪党还以政府名义通知他的工程单位停止他的工程,冻结他的工程款。龙观德妻子谌雪梅,开了一个超市,东莞市东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卫民(音)等恶人利用职权暗地里对东莞市东城区工商管理局施加压力,阻挡其发牌照给龙观德妻子,连他们居住的所在地、东莞堑头路所属村领导都说:“人家正当经营,他们还这样刁难,说人家开超市要做法轮功的窝点,也不想一想,哪有花三十多万元明着做窝点的?蠢不蠢?共产党做事太过份了!”
5、全面限制,剥夺生存空间
禤粤平,四十岁,广东省恩平大法弟子,二零零二年四月共曾被抓捕到公安局,二零零四年四月下旬再次被抓捕,被非法关押在恩平看守所。她的亲戚朋友都被搜查、抄家,并监控电话。她姐妹的银行存款也被冻结。恶人又威迫其丈夫的家人,迫其丈夫与她离婚。
甄素静,恩平民办教师,自迫害以来,遭受各种非法审讯,恶警威迫利诱要她放弃信仰。她被迫弃职。因她丈夫的亲人在教育局,当局以他的“前途”逼迫他,制造种种矛盾编造种种借口导致他们离婚。
二零零七年四月,电白县法院民事一庭女法官陈小珍,强迫一女法轮功学员离婚,说:“你是炼法轮功的不同意也得离,这是新规定的。”并说凡是炼法轮功的家人有提出离婚的都批准。
中共还推行株连政策,强制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所在单位或所属居委会、街道严密监控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所谓“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协同迫害。 中共歧视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限制或剥夺其应有权利,并体制化。例如,揭阳法轮功学员林卫华女士被迫害,其女儿因大学录取通知书被中共恶人扣留而无法读大学,从而剥夺了其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梁金友,父母亲是香港居民,金友曾几次去出入境处申请探亲,江门“六一零”阻拦不准她出境。杨小兰,丈夫是香港居民,多年来,增城市公安局六一零勾结增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广州市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使用欺骗、出尔反尔等各种流氓手段,阻止杨小兰到香港定居,将她一家三口活生生拆散达十年之久。
在中共逼迫下,单位、学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失业、失学。除此之外,中共在法轮功学员出行、住宿、经商、出国等方面层层设限,让法轮功学员毫无生存空间,从而逼迫其妥协屈服。
中共使用“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的招数,经济迫害,制造仇恨,分裂家庭,使法轮功学员无论在社会还是在家庭中都无路可走,真是“赶尽杀绝”……
6、出入境迫害与输出迫害
不办理护照,限制出境。中共禁止法轮功学员申领护照和出国,规定凡是修炼过法轮大法的学员要领取护照,必须“六一零”出具证明,才能拿到护照。二零一二年,中共利用海关干扰新唐人电视台的“中国舞”国际大赛,有二十位中国大陆的参赛者在深圳海关出不来,或是在家却被公安威胁出不来。背后黑手是中共政法委。
外籍法轮功学员被无理驱逐出境。三十五岁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蒙特利尔协和大学电脑系的学生朱颍(女)在深圳海关遭绑架,长期在中山市石岐城区居住的澳门大法弟子冼柳娇,(女,约七十岁)被无理驱逐出境,李智俐在东莞海关强行被遣送回香港……
中共迫害外资企业员工。二零零三年九月,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签署一份行为规范保证书,内容包括不修炼法轮功,不说法轮功好等。如不签署,则自动离职。有人因拒绝这份承诺书而被迫离职。中共迫害法轮功不但违反了中国宪法,而且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因此,玫琳凯的做法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关注。后来,玫琳凯公司的一位发言人告诉法新社否认有人因拒绝签字而被解雇。
出入境抓捕并威胁学员当特务。中共在出入境关口肆意抓捕法轮功学员(包括外国公民)。例如:澳门科技大学资讯科技学院助理教授王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午到珠海去商量一个合作研究的项目,在过拱北海关的时候被扣留在海关的拘留室,随后被国家安全局珠海分局的人员软硬兼施,又是以枪毙来恐吓,又以香港居留权作引诱,强迫他当特务。整个过程类似于好莱坞的间谍影片中的情节……(请参看王涟自述《我被中共威逼做特务的痛苦经历》)
操纵出境旅游机构参与迫害。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内地公民出境(包括旅游、考察、商务、留学、探亲等)的人数剧增,巨大的国内出境旅游群体,在众多的目的地,真实的见证了法轮功在国际社会的合法存在、蓬勃发展与靓丽风采,使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弥天大谎和信息封锁铁幕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这使中共极为恐惧,于是中共裹挟涉外旅游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一直渗透到旅游领域各环节,如不准法轮功学员办理办出境通行证等等迫害性内部规定。
强行扣押海外投资商的财产。例如,澳洲籍法轮功学员蔡女士随丈夫在广东东莞投资办厂数年,因修炼法轮功遭到监视、绑架、抄家,警察强行把公司价值十余万元的五十菱货车抢走,蔡女士先生质问恶警为何抄厂,抢汽车?公司又未触犯任何法律。黄经纬队长答道:不关你和公司的事,是有关政治。蔡女士和其先生一直生活在国外,对这样的国家警察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闻所未闻,疑是过去的文革卷土重来,茫然不知所措。
输出暴力。例如,前面提到的广东电力学校高级讲师张孟业,历尽拘留、劳教和各种酷刑迫害后,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与妻子罗慕栾辗转流亡到泰国,但中共当局对他们的迫害并没有停止,仍使馆指使泰国警察、便衣骚扰他们。十二月十四日在离曼谷一百五十公里的芭提雅,张孟业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理拘捕。
7、绑架、关押(包括劳教和判刑)和酷刑
中共“软硬兼施”,在实施精神恐吓、名誉搞臭、经济迫害的同时,大规模使用暴力迫害,动辄绑架、以各种名义关押(监视居住、拘传、留置、收容、“学习”、拘留、劳教、判刑、精神病院等),在绑架过程中或在各种关押场所内实施各种各样的酷刑,将法轮功学员致残、致疯,甚至迫害致死……(其具体案例本文另有专章简述)
8、药物迫害,惨无人道
被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案例:例一、陈颖琪女士,广东湛江市吴川一中青年教师,遭受过劳教,二零零三年又被绑架到湛江洗脑班进行迫害,被恶人打了破坏中枢神经的毒针,自此陈颖琪出现精神失常。有人曾质问六一零的张兴——就是那个说“上面有密件,我整死你也不为过。”的吴川六一零副主任张兴——张兴说:“谁叫她不听话?”
例二、林燕梅,四十多岁,电白县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电白公安六一零第二次绑架并劳教三年,在三水劳教所三大队“攻坚组”受到各项非人迫害:不准睡觉、否则用冷水泼、不准到卫生间冲凉、不准买信纸写信给家人……更为可怕的是,三水妇教所恶警为了达到“转化”指标而对林燕梅施加各种酷刑,还在她饭里施放有害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其神智不清。
被药物迫害致身体残疾案例:例一、邱琼华,女,五十九岁,广东电白县沙琅镇人,被关到洗脑班里迫害,被人强行打过不知名的针,后造成生活不能自理。
例二、罗基,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判劳教一年半,被强行送往广东省三水妇教所二大队迫害,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例三、柳木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在广东惠州打工,柳被非法判三年半,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柳木兰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狱方声称她有“高血压”,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之后又在食物中掺杂未知药物,名曰“治病”。狱方还每天逼她吃药,对家属说她吃的是所谓“降血压”的药。此后,柳木兰变得精神恍惚,双眼无神,双耳听力下降,眼睛高度近视,视力模糊不清,头发蓬松凌乱,脸上皮肤褐黄而且粗糙,脸颊两边凹陷很深,非常消瘦,口齿迟钝,说话不多久,口角两边就泛出一些白沫。亲人看到柳木兰脚也肿了,人憔悴了许多,变得很消瘦,也没什么精神,说话时,她好象很难把握一样。例四、邓怡绝食一年多,被广州槎头劳教所滥用精神药物进行迫害,最后只剩下几十斤的皮包骨,记忆力部份失忆、神情木呆、言语表达能力有困难,双腿无力站立、行走困难、要两个人架着走。
被药物迫害致死案例:例一、李美,女,四十八岁,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中坡村人,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一日,被绑架到电白县寨头拘留所,七月份转到茂名洗脑班,受尽折磨,后被强行注射破坏神经药物,造成神志不清。二零零三年农历七月初五放出来后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去世。
例二、黄伟,化州市国营和平农场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开始受到一系列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黄伟再次被绑架到三水劳教所迫害,他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特别是在黄伟被迫害期满将回的一个月内,恶警在他的饭中下毒,每餐吃饭后他都十分难受,身体逐日消瘦。在被释放回的前十天左右,黄伟被恶警郭忠强行打了一支不明药物的针水。此后,他精神时有失常,头脑昏乱,记忆大减,呼吸,走路艰难。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黄伟回到家时身体十分虚弱,精神失常等等,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凌晨被毒害离世。
中共的药物迫害真是灭绝人性,而且迫害面极广。在劳教所,各种药物,尤其是摧毁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功能的药物已经成了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器。很多被关押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被放出来后,长期伴随有身体虚弱,头昏眼花、牙齿松软甚至脱落、记忆力衰退等症状,但由于多数人缺乏医药知识,很少人会想到曾被中共恶人偷偷下毒过,或被注射过有害的药物,所以,中共药物迫害的事实真相还远没有被揭露出来。
9、肉体消灭,迫害致死
在“上面有密件,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之下,广东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不断传出。
杨光,办好了死亡证明再毒打。杨光,安徽宿州市人,在广东惠州工作,二零零零年被非法批劳教两年,三个月后,因父亲病重而回老家看望,在途中逃离魔掌,从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三年,杨光被恶警绑架到惠州看守所。恶警们事先已经同看守所办好杨光因急病死亡的手续,准备打死杨光。当天晚上恶徒们毒打杨光,杨光大喊救命。当时被看守所一巡岗警察听到,并制止了恶徒们的行为,才使杨光免遭此劫。
陈多被毒打致死,警察说完成了一个“指标”。陈多,五十四岁,被绑架入汕头市鮀浦看守所后仅十天,就被毒打致奄奄一息,四天后他带着满身的伤痛永远闭上了双眼,含冤而逝。陈多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网曝光后,汕头警方非常恐慌,对陈多的妻子进行恐吓威胁,威逼陈多的家人封口,说:“你丈夫人已被我们打死了,就因他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好不容易才完成一个指标(打死法轮功学员的指标),你还敢四处乱说?!找死?” 把陈多打死的看守所所长李惜强,因完成了“指标”,不但没有受到追查,反而在二零零八年下半年还被委以“重用”,升任汕头市国保支队副队长。
吴静芳被绑架十日即遭恶警虐杀。吴静芳,女,一九五三年生,揭东县曲溪镇寨内村人,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夜在揭阳市区遭绑架,被劫持进揭阳市第二看守所,仅十天就被东山区办案恶警施以暴力,活活折磨致死,全家人赶到火葬场看见吴静芳的遗体时,只见她睁大眼睛,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只有右边的脸上还有一块是白的,有一只脚的趾甲脱落了。知情者告诉家人:临死前,吴静芳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话:“他们太狠了!”
黄涌忠被北江监狱毒打致生命垂危,吐血昏迷而逝。黄涌忠,揭阳市东山新河村人,2000 年夏天到北京上访,遭到警察的抓捕、毒打,还被关进了监狱。在监狱里,狱警指使犯人围着涌忠就是一顿暴打,边打边说:“打你们法轮功学员没事,打死算自杀,还可以加分、减刑。”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黄涌忠又被关进韶关北江监狱,被折磨数年,致奄奄一息,十多天后吐血昏迷而去世(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年仅三十岁。
10、活摘器官,牟取暴利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中共设立秘密集中营劫持大量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牟利的兽行首次曝光,震惊全球,人神共愤,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很多人不相信中共会做出这么残酷的事情,当年德国纳粹在集中营大规模屠杀犹太人的内幕刚被揭露出来的时候,大多数人也不相信,但后来证明都是真的。
二零零六年“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和“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联合发布的第一批、第一批“追查取证医院名单”中,汕尾、韶关、东莞、深圳等地多家医院名列其中。
更令人震惊的是,二零零七年七月,一位劳姓知情人向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揭露,在距离广州两个小时车程的广东韶关有一个由军队管制的集中营,里面有至少一、两千名法轮功学员,是活体器官库。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晚间,比利时荷兰语国家电视台VRT在《切中要点》(Ter Zake)节目中,专题介绍了法轮功,并着重报道了中共进行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司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在节目中公开指控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其指控就包括深圳一家医院。
三、迫害触角无处不在,深入社会每一角落
以深圳市为例——
1、小孩初中升高中,必须由父母单位或街道出具父母是否修炼法轮大法的证明。
2、强制出示“不修炼法轮功”的证明。深圳某女士将陪她女儿去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某节目歌唱比赛,中央电视台要求母女两个都要到单位和学校开证明“没有参加过法轮功”,才能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活动。
3、凡去深圳特区的人,在申请时必须声明自己是非法轮功修炼者并签名方可得到边防证。
4、外地将户口调入深圳,要求出示原户口及工作所在地的不修炼大法的证明,否则不予迁入。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上午,海丰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宗教事务科联合举行海丰县宗教界抹黑法轮功的“座谈会”。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省佛教协会在陆丰市清云山广东尼众佛学院也举行了诬陷法轮功的“演讲会”。“出家人”也被卷入中共的迫害运动之中,何处还有净土?
在中共铺天盖地的迫害运动之下,无知民众深受其害,例如,法轮功学员曾爱贞的丈夫和女儿受邪党谎言毒害,竟然配合汕尾市海丰县“六一零”不法人员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上午绑架自己的亲人至广东三水洗脑班(广东省“法制教育学校”)遭受迫害。这不是“文革”期间父子相残、母女相斗的人间悲剧再演么?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