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桂华女士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曾经瘫痪、走路弯腰45度的她能正常走路了,腰也直起来了,但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她也遭到了多次非法拘留、劳教、骚扰及监视居住等迫害,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李桂华,女,65岁,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车家村人。
十七岁那年,我大胯脱臼,走路弯腰45度。一九九零年瘫痪,股骨头坏死,没钱做手术,打封闭针,打第三针时就休克了。后来扶墙勉强能走,但有时也走不了。
一九九六年五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觉的太好了,刚炼完三遍动功,腰就感觉特别舒服。大约过了一个月吧,邻居说我走路腰直起来了,我还不相信,照镜子一看,腰真的直起来了。没修炼之前还有肥厚性胃炎和神经性皮炎,学法炼功后全好了。
以前的我不但抽烟、喝酒、打麻将,还打人、骂人,骂人时两个小时都不带重样的。对丈夫打骂从不手软,儿媳吓的不敢还嘴。自从学了法轮功以后,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且这是真正性命双修的功法。虽然几双儿女都不是我亲生的,但看到我的变化,孩子们都说大法好,说我以前那样不好,现在变的这样好。
九九年七月份,我因在长春农科院参加集体炼功,被绿园区分局野蛮绑架,当时参与绑架的有农科院职工,和六、七个警察(有的着装,有的穿便衣),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省政府和平请愿,当时官方要求留个人简历并签字,后被又绑架到警察学校,晚上才回家。
九九年七月后,一次四间房派出所片警王清华、李举、啤酒赵(协警,姓赵,外号啤酒赵,个子不高,大肚子)等几个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进行野蛮抄家,抢走了大法书,并威胁我丈夫,我被迫在所谓的“保证书”上签了字。 九九年我去北京上访后又被绑架并抄家,几本大法书被抢走。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晚,我准备坐火车去北京上访,在长春火车站检票口处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叫到车站值班室,逼我们骂大法师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我再次被四间房派出所的片警王清华(着装)、城西乡610张部长、市公安分局的人(其中有一个女的)绑架,并抢走了四、五本大法书。两个男的(其中一个三十多岁,圆脸,大眼睛;另一个细高个,团脸,三十多岁)非法提审我,过程中并强迫我按大手印、照相、签字,并让我说我以前的股骨头坏死不是炼法轮功炼好的,而是医院治好的。如果不说是医院治好的,就要劳教我。遭到拒绝后,又逼我说不炼了,否则就劳教我。我说刀架脖子也炼。结果非法拘留我十五天,又监视居住我两天后,非法枉判劳教我一年,把我绑架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当时我被非法关在五大队六小队,五大队大队长叫王丽梅,六小队狱警叫迟爱春,到了那里,被迫写了所谓的“五书”等。每天要做奴工,有工艺品小鱼、小鸟等,期间家人给五大队队长王丽梅和六小队狱警迟爱春三千元钱。九个半月后我被放了回来。
回家后,四间房派出所片警王清华又上我家骚扰。派出所还让一个姓赵的协警(外号啤酒赵)在我家门前蹲坑好几天监视我,并说“你被举报了,我来看着你。”三、四天后才走。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份期间,四间房派出所片警王清华等四、五个便衣逼我照相、滚手印等,我被迫无奈的照做了。由于他们经常来骚扰,我被迫流离失所了好几个月。
二零零二年秋天(十月份左右),四间房派出所片警王清华又上我家非法骚扰我,让我签字,被我拒绝。
二零零二年在我丈夫病危时,四间房派出所又来了三辆警车,有片警王清华、片警李举、还有一个瓜子脸大个的等十多个穿便衣的警察又来我家,因怕我丈夫被他们吓死承担责任,没干什么就走了。
二零零三年我因张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到绿园派出所,被非法抄家并抢走多本大法书籍等,并把我绑架到绿园区四间房派出所非法审问我粘贴的来源,我拒绝回答,后不了了之。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早晨,绿园区四间房派出所非法闯入我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又被直接劫持到长春市绿园区大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后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因劳教所检查我身体不合格而拒收,又被劫持到大广拘留所三天后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五年我因在市场发救人的法轮功真相被四间房派出所片警王清华和几个协警强行扔上车,当时我就被摔晕过去了,到了派出所两个人架着我的胳膊,使劲捏我,王清华使劲踢我,并叫我儿子拿钱来赎我,我没让拿。后来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六年,四间房派出所片警王清华领着绿园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刑警队大队长叫李和)非法闯入我家抢走了真相资料,并让我跟他们走一趟,说是去检查身体,我不去,他们就跟上级联系,说要硬绑我,我被他们强行绑架到医院体检,非法枉判我一年,因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检查我身体不合格拒收,就所外执行。
我由于在绿园区城西镇敬老院工作,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我办“五保”没被批,办集中“五保”敬老院因我炼法轮功不收,我又找车家村民政书记杨保林一起去敬老院,杨保林问我炼不炼,炼就退回。我拒绝回答。敬老院院长看在杨保林的面上说那就收下吧,信仰自由,但不让炼功人上我这来。我说来的亲属不一定都是炼法轮功的。他说,只要来找你的都不行,出去行。
二零一二年春天,一次我不在敬老院,派出所来电话找敬老院院长于忠义和副院长王树民私自翻我柜,拿走了我十多张师父讲法光盘,我回来后发现没了,就找他们要,当时他们态度蛮横,半个月后才还给我。
(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涿州市电力局职工谢海英,现五十多岁,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多次遭到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迫害,在石家庄劳教所被关小号、不让睡觉、控制上厕所等迫害。
谢海英自幼身体素质很差,每次的流感从未躲过,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达到了无病状态,人也显得格外精神,每天辛辛苦苦的劳作,没有一点累的感觉,走路一身轻。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功效,十六年来,她从未吃过一粒药。法轮大法的高德法理令她折服,使她明白了人生在世真正的意义和目的。无论在家庭、社会、工作单位都严格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单位工作上推功揽过,勇于承担责任,得到周围同事的一致认可。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她觉得这么好的功法遭受如此无端诽谤,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这样于九九年十二月走上了天安门。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谢玉宝等人将她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强行将她棉衣扯掉,寒冷的冬天将窗户打开,强迫她在窗前冻着罚站,并将兜里的七百元钱偷走,勒索单位及个人各五千元,非法拘留十五天,电力局把她开除公职,当时的局长是张会忠,书记徐守臣。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国保大队杨玉刚等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对她进行非法抄家、搜查,将她绑架到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转南马洗脑班迫害,杜勇禄向家人勒索一千元。二零零二年十月电力局派人将她绑架到南马洗脑班,高学飞向电力局勒索四千元,两个月后迫害致心脏病、血压高才通知单位及家人接回。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正是谢海英女儿生日的那天,国保大队杨玉刚,保定六一零冯勇等人突然闯进家中,非法抄家、搜查,抄走电脑一台,杨玉刚当时想将她女儿自己买的笔记本电脑拿走,女儿上前阻止,杨玉刚拿出手铐要将她女儿铐上。恶警们强行将谢海英绑架到看守所四天后将她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石家庄劳教所强制“转化”期间,谢海英曾被关小号,不让睡觉,包夹迫害,在屋里大小便,控制上厕所,恶警郝某污言秽语,诬蔑她的人格,并扬言:“不转化就……小火慢炖。”石家庄劳教所到处布满了摄影头,厕所、浴池、更衣室都有,而且经常有男警察在监控室。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谢海英去王惠兰家串门,被杨玉刚、双塔派出所绑架。从她兜里抢走一千五百元人民币,送看守所迫害。在她绝食第五天时,开始对她进行灌食迫害,犯医董某气急败坏的说:“多给她放盐”,并放有不明药物。
十四年中共邪恶无数次的骚扰迫害使谢海英父母、丈夫、女儿身心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未成年还在上学的女儿正需要妈妈的关爱,在妈妈劳教期间,她每天以泪洗面,思念远方备受煎熬的妈妈,面对老师、同学、周围人不解的目光,孤寂的心更是雪上加霜。谢海英丈夫无法踏实工作,既牵挂深陷囹圄中的妻子,又要照顾女儿及老人,每天度日如年。老母亲因长年的担惊受怕,思女心切,在她回家后瘫痪在床至今。
中共江泽民团伙将上亿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军警、特务。610非法组织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迫害死3643人,致残无数,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法轮功学员没有被吓倒,怀着对宇宙真理坚定的信念走了过来。在这个过程中,世人更加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
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位于衢州龙游壶镇,对外挂着“第四羊毛衫厂”的牌子,四周是商业、村落、田野和树林,当地人鲜有人知,就这样一个地方,关押并迫害浙江部份男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就因向往高尚道德境界和健康身心生活,向世人讲述着炼功得益与共产恶党冤枉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就被凶残迫害。
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四年期间,十里坪劳教所的李红青、祝智照、牟众明、姜宛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施以老虎凳、七天七夜吊打、坐水牢、长期警棍电、吃毒饭等恶毒手段,迫害死和伤残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郭显文、江家林、樊泽斌等大法弟子被双脚尖着地身子吊起铐在窗棂上五天五夜、暴晒在七月的水泥操场上,四肢分叉横吊在工厂大门示众……郭显文全身水肿,呼吸困难、生命当场就出现危机。释放后不久,江家林去世,樊泽斌瘫痪……
当时的十里坪恶警中,牟众明和姜宛很是阴险毒辣,他们动不动就对法轮功学员训斥打骂,经常撒一些骗人消息,无中生有找借口报复法轮功学员,还经常叫法轮功学员给他个人干私活。牟众明要去考证,叫浙江法学院讲师周林给他做法律卷子,改文章……
因为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不肯“转化”,后来,牟众明想出毒计,把一些不穿衣裤的女人的图片挂在蒋孝森等人的房间内、床边;半夜十二点后,把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大厅,叫他们看六级黄色录像。牟众明自己还跑到镇上的音像店去租买碟片,谁不肯看,就叫包夹扒开眼皮……
恶警的思想言行已经是禽兽的行为。这种反人性人伦的魔鬼控制行为也只有共产党邪教才能培育出来。这两个人也足可以上恶人榜了。
如今,在天灭中共的大潮已来到面前的历史时刻,劳教所的黑暗渐被中国人所明白,望能知道十里坪劳教所血腥迫害详情的人写出更多经过,望能知道这些恶警及其家庭情况的社会正义人士收集并向海外投递信息。包括知情的包夹,望能更多的参与揭露迫害,不要姑息了这些禽兽不如的迫害行为!
(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胡新元,女,现年56岁,自97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功,为坚持信仰多次被迫害,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女子监狱,送到女子监狱还不到一百天,被酷刑折磨得已是身体枯瘦,脸色苍白,一头白发,只能弓着背慢慢行走,身体极度虚弱,加上药物迫害、酷刑、奴役劳动,已是生命垂危, 呼吁各界正义人士、国际人权组织全力营救胡新元及其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胡新元体弱瘦小,从小家境贫寒,有病无钱医治,经常因病不能上学,长大了找不到工作,为生存做点小百货生意,但身体总不好,吃药打针不断却治不好她的肺结核、左肺不能呼吸中气不接、心脏病、高血压、眩晕等病。自97年春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所有病症不翼而飞。笑脸代替了愁容,脸色红润,精神焕发,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98年9月丈夫脑溢血病逝后照顾儿子和生意的重担压在身上,是大法,是真、善、忍的宇宙法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力量,从此挑起家庭重担,多次被评为市先进个体劳动者。
自法轮大法遭受迫害以来,胡新元坚信真善忍法理,坚持修炼,多次被市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构)、警察、国保、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送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一年;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家里被津市公安局国保绑架,后被津市检察院、法院枉判三年半刑期,在长沙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做奴工;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清晨被津市公安局国保十多人抄家绑架到三洲驿派出所审讯,晚上十点被劫持到常德市鼎城区看守所逼供刑讯迫害,一年四个月后被津市检察院、法院秘密枉判五年刑期,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常德鼎城区看守所恶警将为抵制迫害绝食三十多天生命奄奄一息的法轮功学员胡新元强行送到湖南长沙女子监狱酷刑迫害、强制“转化”,现在已是生命垂危。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齐都报。” 希望监狱中被中共邪党谎言蒙骗的狱警,善待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当今最好的人,迫害好人的一定是坏人,不要把自己放在迫害好人的坏人一起,赶快从坏人堆里走出来。不要以为自己做的那点事没人知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所有恶人恶行都有记载,谁也逃脱不了天惩。只有赶快醒悟,停止参与迫害,并尽最大能力保护法轮功学员,才能赎罪,才能减轻自己的罪业,才能为自己留下后路,这就是选择光明。
部份参与迫害有关单位、人员
湖南女子监狱 0731-2323001
津市“610办公室” 0736-4200610
津市公安局国保 0736-4240317
邹建华 13875128068
检察院
向阳葵 女 危亚武
法院
王中元 9736-4230092 13907369426
熊良慧
前期案例
我叫胡东霞,现年64岁,女,湘潭市锰矿退休工人,96年9月喜得大法,师尊将折磨我25年的附体清除,我原先满身的病都好了,我真的感受到无病一身轻。在我修炼不到三年,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疯狂的迫害,我坚修大法,却遭到很多迫害。在中共统治下,我做好人却有罪。
这十三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没停止过,我几次被邪恶迫害,我左腿骰骨被劳教所怂恿吸毒犯打断,后又诬陷我冤判五年牢狱。警察送我去拘留所时对关在那里的人讲:胡东霞是好人,你们不要欺负她。 记得在2000年我单位一警察负责人对我讲:你去嫖你去娼我不会抓你,你炼法轮功就会抓你。今天我把受迫害的情况说出来,不是要泄私愤或不满,为了制止迫害,为了让对佛法犯罪的人有所警示,赶紧将功赎罪,给自己一个未来。
2000年3月30日, 我在湘潭市被治安拘留15天,所谓的“办案人”:湘潭锰矿公安处警察陈乐平,尹建军。
2000年6月23日,我到北京上访,湘潭驻京办事处非法收取我现金508元和铁路警察抓捕费现金200元。办事人:锰矿公安处长熊正凡等人。
2000年7月14日至24日, 所谓的“敏感日”,我被延长十天期限关押。
2000年10月17日至2002年4月16日,我被判刑一年半,因延期开庭未送监狱,一直被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经办人湘潭锰矿公安处张孟炎等)。
2003年5月28日,我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办理人:湘潭锰矿公安处肖伟仕,程利科。
2003年6月10日,我被非法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40天,办理人湘潭锰矿公安处肖伟仕,程利科。
2004年4月19日,我被非法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37天,办理人湘潭锰矿公安处李正华,柳四清。
2004年5月13日,我被劫持到湖南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劳教2年。2004年12月14日早上,被四人吸毒犯打得死去活来,左腿骰骨被打骨折,于2005年3月17日所外就医。劳教办理人湘潭锰矿公安处李正华,柳四清。
2007年7月31日至2012年7月30日,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非法判我五年半徒刑,关押在湖南女子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迫害法轮功的队),办案单位是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派出所(办案人员:黄译,肖伟仕,程利科等),法院审判长魏伟,诉讼人周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