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康昌江,黑龙江省双城市第三中学语文教师,高级职称。自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以来,严格按着“真、善、忍”要求自己,在教学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长年从事高三语文教学工作,经他所教的学生语文高考成绩在全市排前十名的年年都有,最高分达一百三十分以上(一百五十分满分),这对于一所普通高中来说,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康昌江为人师表堪称表率,从来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无偿为慕名而来的学生补课。这些事实都是有口皆碑、有目共睹、有据可查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可以作证。然而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教师,却遭受中共的迫害,现如今正在中共邪党监狱里蒙冤受屈!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 十几个穿便衣的人非法闯入康昌江家里,无人出示警察证和搜查证,也不说明身份,不由分说,就把康昌江和来此做客的葛欣分别铐在椅子上。康昌江质问他们是干什么的。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一个警察(后来知道的)说是中央来的。后来双城站前派出所的片警过来,康昌江才知道他们是警察。
他们在康昌江家里乱翻乱搜,又多次把康昌江推到电脑桌前摆拍照片,以致非法审判时所谓的证据涉及到康昌江的照片都是此时摆拍的,都戴着手铐。搜查完后, 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两名刑警刘卫东、姚仁库就把康昌江和葛欣绑架到双城市公安局刑警队。
他们把康昌江带到二楼右侧的一个房间,先将康昌江“背铐”到椅子上,然后就对康昌江拳打脚踢,逼其说出自己并不知道的事情。他们用手掌和拳头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脸,直击康昌江的嘴部,还用手猛揪康昌江的头发转着圈抡其头部,直至将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后用水将康昌江浇醒后,接着拳打脚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
酷刑演示:用一根粗木棍插到已经紧紧“背铐”着的双手的手铐中间 |
后来他们又把康昌江从椅子上提起来,用一根“镐把”(粗木棍)插到已经紧紧“背铐”着康昌江的双手的手铐中间,刘卫东和姚仁库两人各执“镐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将康昌江从平地上抬起来,持续几分钟后再放下,然后再抬起来,直至将康昌江折磨昏迷……
就在他们对康昌江刑讯逼供期间,有一省公安厅领导模样的小个老头进入房间,康昌江向他反映其牙被打掉了!可他却对康昌江说:“你是法轮功,打你也活该!”这个小老头离开房间后, 刘卫东、姚仁库一面接着打,一面对康昌江说:“你还敢向我们领导告状……”他们打康昌江打得就更狠了。
在这个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领导的授意下, 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的刑讯逼供共持续两个小时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伤害:上下牙齿共被打掉十余颗(上下牙仅剩下四颗),口腔中存留的牙齿均已松动,右眼视力明显下降,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原来是一点五的视力;右耳听力受损,堵上左耳,右耳听不到外界的声音;肋骨被打断一根;面部肿胀;双手麻木并伤痕累累……
十一月十三日傍晚时,他们停止了对康昌江的毒打,为康昌江做了被非法抓捕后的第一份笔录(笔录上有两个人的姓名),之后,他们就把康昌江从双城市刑警队带到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当晚值班医生见康昌江满嘴是血,拒不接收。他们让康昌江用水漱一下口后,又将康昌江带到值班医生处。
值班医生对康昌江查了半天也没有查出其到底被打掉了多少颗牙,他就让刘卫东和姚仁库两人送康昌江去哈尔滨第五医院处置。康昌江原本上了车,但不知道他俩与值班医生说了些什么,康昌江最终还是被叫下车,迷迷糊糊地填了入所体检表后,被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接收。
在进入监室前的例行搜身检查时,康昌江在二楼的管教接收登记上留下了“牙掉了”的记录。因为,康昌江当时的意识里只知道牙疼,进入监室的第二天才清楚的知道上牙只剩下了四颗,下牙也掉了四到五颗,余下的牙齿都已经松动出血,全身感到剧痛无比……
康昌江自遭到了刑讯逼供造成人身伤害后,就一直没有间断的向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控诉: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开始,康昌江就向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的处长、宋主任、卢军、姚守军以及省公安厅杨警官等人提及,他们或置之不理;或者叫康昌江“不要再提了”。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康昌江又向双城市检察院的邹庆吉提及此事,他非但不做记录,反而在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的开庭审理之中拿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康昌江从哈尔滨第一看守所转回双城看守所时的“入所体检表”予以否定,真是无耻至极!
康昌江从哈尔滨转回双城非法关押时,根本就没有进行体检!当日接收看守所人员只不过对康昌江做了例行公事般地健康与询问,所谓的“入所体检表”上只留有康昌江曾经患过“心肌炎”的记录而已。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康昌江又向双城市人民法院的胡业林提及,并在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的法庭上再次当庭提出。但身为审判长的胡业林却以康昌江提供的“时间”“地点”“姓名”等不详再次否认。
只要查一下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对康昌江所做的两次提审笔录,就能查到那两名刑警的姓名,查到了这两个人就能知道他们的领导(小个老头)的姓名!如果再去双城市刑警队调一下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的监控录像,就能够验证出康昌江说的是不是真话了!
但是胡业林并没有做出休庭调查的举措,仅凭公诉人邹庆吉、张振庭的一面之词,就强行判决康昌江重刑十四年。
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康昌江又再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刑二庭的张国栋审判长及书记员付海涛提及,但是他们的冷漠反应更是令人大失所望……
无可奈何之下,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康昌江又一次提笔向黑龙江检察院投诉:请求对其所遭受的刑讯逼供一事立案调查,可是等来的仍然是无果的冷漠。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构成刑讯逼供罪”。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中规定了刑讯逼供罪立案标准(第二条第三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刘卫东和姚仁库还有领导模样的小个老头对康昌江已构成刑讯逼供罪。作为执法者,理应对上述三名警务人员绳之以法。然而在当今中共邪党统治下的公、检、法,哪有法律的公平,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尤其是对“法轮功修炼群体”,“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更是让这些歹徒肆无忌惮!
康昌江被打伤的事实,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也应当知晓。因为他们并没有马上提审康昌江。待康昌江的伤势稍稍好转之后,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的警察才开始对康昌江进行提审。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以后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等人提审时所做的笔录都是诱供的。他们说:你夫妻二人都被抓了(康昌江妻子王亚莉于当日十二点二十分左右在自家小区南门被非法抓捕),二人可放一个,你说从你家搜出的光盘是你制作的,就可以放了你的妻子,然后劳教你,可以保留公职。否则我们会把账记到你妻子和孩子身上。
当时做笔录的有一处的处长,姓刘或姓于,五十多岁,一米七五,长相凶,皮肤略黑。还有一处的宋主任,四十五岁,约一米七二,较白,中等胖瘦。还有公安厅的一个杨警官,管教育的,四十五岁,一米七四,略黑,脸上有坑。还有预审员卢军、姚守财等。他们这些人所说的话目的就是想让康昌江上当,都是骗人的鬼话!妻子王亚莉并没有被放回家,而是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并且他们还去了康昌江孩子所在的学校想要骚扰孩子,多亏有正义感的校老师没让见,否则的话,不知道这些恶警会做出什么事来。
康昌江被诬判十四年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强行送往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在呼兰监狱集训队被迫害了四个半月,为了强行“转化”,恶警指使刑事犯狠命的打康昌江,康昌江被打得上厕所都需要人抬着去,身上长满了疥疮、虱子,人瘦弱得不成样子,与以前的康昌江简直判若两人,七十多岁老父亲、老母亲看到儿子后老泪纵横。
另外,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恶警与双城市公安局的恶警从康昌江家非法抄走如下私人财物:
1、办公用品:一台式电脑及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mp3﹑mp4﹑多部手机﹑多个移动硬盘﹑U盘等。
2、生活用品:金银首饰4件﹑玛瑙手镯﹑24K足金金线刺绣的五牛图﹑两套新的茶具﹑男式手表﹑价值1600元的男式皮夹克一件﹑银行卡﹑身份证等等。
除了台式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被没收外,其余所有财物都不知去向,康昌江的老父去要,有关部门均不承认,真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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