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没有通知任何人的家属,家属在送衣物时才发现人已经被劫走。张丽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刑期分别为:张会双,五年;路斌,四年;潘广杰(张丽家属),三年;李俊英,五年;宋文芝,三年;任桂芝,四年;高配琴,三年半;全淑华,三年。这些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都是守法公民,在家庭中是好母亲、好妻子、好儿女。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本溪市国保大队伙同溪湖区分局,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张丽、张会双、李俊英、宋文芝、任桂芝、高佩琴、全淑华等九人。其中张会双女士因坚持信仰法轮功,遭恶党人员长期迫害,多次被绑架折磨,曾被当地看守所恶人野蛮灌食、抻刑折磨、注射不明药物,造成生活无法自理;她还曾两次被劫入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对这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每家只允许两名家属到庭旁听,禁止任何普通公民到庭旁听,把他们都拦在了大铁门外,门内有四、五个警察把守。旁听席,除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允许旁听外,其余座位均安排给指定的便衣,座位的两侧过道分别站着十几个法警。
此次开庭长达十一个小时,从早上九点一直进行到晚上八点,期间没有休庭过,五位律师据理力争的为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指出这是一起严重的蓄谋已久的人为拼凑的陷害好人的案件,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对法轮功学员处以刑罚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正义的辩护震撼了所有在场的人。
在这个案件中,有个主要的证人,名叫张闯(化名张爽),律师多次要求张闯出庭,院方未作任何表示,同时公安机关也没有出示张闯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张闯冒充法轮功学员,做恶警的内线,骗取法轮功学员信任,以索要真相资料的方式帮助公安机关制造所谓的“证据”。
案件负责人:
审判长(庭长):赵玉兰18641468895
审判员:刘丛博18641467707
陪审员:李卓18641468335
国保大队:张捷 :15041403033
法院院长:姜应涛18641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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