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晚至十一月一日凌晨,长宁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内安全保卫处联合北新泾派出所,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从下午至第二天凌晨四点多,跨省份(从上海到江苏)跨区域(从浦东、虹口到松江),分别绑架了六位法轮功学员,他们分别是:松江的赵贤六、浦东的叶建华、朱裕梅夫妇及他们五岁的女儿,浦东的李晶及她八岁的儿子,浦东的兰立志(当时正在李晶家做客),虹口的鲍德聪。
赵贤六在上海中国联通下属的部门担任领导工作。叶建华在上海振华重工工作,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太太朱裕梅为家庭主妇。李晶是幼儿教师、丈夫在外地工作。兰立志任职于安联集团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在上海总部担任科经理,绑架发生前不久被公司以胁迫方式解除了长期劳动合同。鲍德聪已退休。
这次非法抓捕采用的手法是:用万能钥匙趁夜深人静时打开法轮功学员赵贤六、李晶、鲍德聪的家门,当时赵贤六及太太正在熟睡,家里有上高中的儿子、二位七、八十岁的老人及其他亲戚;李晶与儿子及女性朋友兰立志在家,熟睡中;鲍德聪与儿子在家;二、三十个民装打扮的男人一拥而入、不由分说未证明身份直接进行绑架及抄家、抢劫。
兰立志的家是被绑架后抢取钥匙打开的,当时兰立志被几个大男人限制自由在一辆面包车里,车子停在其家楼栋门口,另一部份人抢走钥匙后蜂拥而入,连床垫都被掀开;叶建华和朱裕梅夫妇,先生是在南通出差时被其领导出面约见,后被跟随的国保警察绑架回上海的,据悉当时警察有动手打人;太太是晚上正在家里带孩子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后,一大群男人闯入房间,小姑娘当时就吓得直哭,后来孩子一提警察就往旮旯里躲。据孩子回忆,当时警察有用一黑色物体对准朱裕梅的头部。李晶的儿子在上幼儿园时,有警察去幼儿园找小男孩询问。
绑架后,他们被非法关押在长宁区看守所。其中赵贤六因绝食被拉送至南汇监狱总医院灌食迫害、长时间被捆绑在床上无法动弹;兰立志、李晶在看守所反迫害被用械具和体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除朱裕梅外,其他五位法轮功学员走出了看守所,其中赵贤六、李晶、兰立志有请律师介入。朱裕梅后由先生帮助请了律师。近期朱裕梅的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被南汇检察院驳回,目前对此学员的绑架案由南汇检察院转到了浦东法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底六月初,长宁国保通过电话和信件的方式,通知五位法轮功学员到长宁公安分局拿所谓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同时退款和退还当时他们拿走的物品。
目前,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已经先后去过公安局,拿回了当时家人交的钱。其中一位学员因为身份证的问题,银行未在第一次办理时退款,需要公安局再出具一个证明文件或者有警察陪同前往银行办理方才能拿到,经与负责的警察沟通,这名警察陪同这位学员去银行,完成了退款。
然而,当时被强行从家里拿走的物品,除极少的几件外(有些已损坏或缺少连接线等部件无法使用、有的折旧明显),李洪志师父法像、大法经书和大部份个人物品都未被归还,警察的借口是有法轮功的内容,其中包括高、中端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手机、移动硬盘、U盘、文具和一部份现金,等等。未归还的物品被列在一张盖有“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处”印章的“物品清单”上(之前法轮功学员未拿到过物品清单)。据反馈,当时从法轮功学员家中拿走的物品要多于清单上列出的物品。询问办理退还的警察:一、其它未在清单上的物品呢?回答称没有看见、不知道;二、有什么依据不退还?答曰他们的内部规定;三、这些未退还的物品最终去向?答曰进入分局的后勤保障部。
参与退还大法弟子物品的警察:
负责人:王俊,电话:021- 62906290转国保;
警察:沈晓磊,手机:13061996102;电话:021- 23039463;
还有一个不知道姓名的年轻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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