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与中共相互利用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电视、报纸、电台不断地对法轮功进行造假、诬蔑宣传,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为了让政府了解实情,抱着相信政府的态度,刘星敏去北京上访,可是到了北京到处都是警车、警察和便衣。被盘查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带上警车。她也被抓,拉到石景山体育馆,然后接回三河。回到家,晚上单位(水电五局)书记范勇让她到办公室看报纸,写“保证”,被拒绝。单位领导又在办公楼办“学习班”,每天“学习”,逼迫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并收缴大法书。因她不放弃修炼,本单位派人在小区门口值班,二十四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不许法轮功学员出大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谁出大门就打电话给派出所来抓人。这些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也严重影响了法轮功学员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家人、值班人员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产生了敌对、仇视和误解。后来单位允许法轮功学员出大门,但派两个人跟着。单位还非法收缴了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刘星敏去天安门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送回三河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因恶党开“两会”,怕人去北京上访,又无理加了十五天。她随身带的二百多元钱被恶警搜走,家人来接时被勒索罚款二千元(没开收据),还让家人写了“保证”。北城派出所的闫建树去她家抄走了大法书,顺手拿走了她家的单放机。
二零零零年刘星敏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在外晨炼,被北城派出所的警察在身上狠踹一脚,到派出所后,警察逼迫她们跪下,并用电棍电每个人,还说了很多难听话,到晚上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水电五局领导张卫民、安忠找她“谈话”,用允许她上班(这之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单位非法逼她下岗了),利诱她放弃修炼。因不放弃修炼,她被非法开除工职。当时她才二十多岁,单身,给她个人生活和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和影响,也制造了家庭矛盾。单位还株连九族,不让家人上班,也不许家人外出打工,在家看管法轮功学员。以此制造家庭矛盾和仇恨,利用经济和家庭双重压力迫使她放弃修炼。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水电五局领导配合北城派出所闫建树在小区门口蹲坑,将她绑架,没有出示证件,没有合法手续。因她抵制迫害,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她在街上被开车路过的闫建树截住,并打电话叫来警察,将她绑架,送往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没有出示证件,没有合法手续,也没有通知家属。
在劳教所,刘星敏绝食抗议这种违法行为,为此被“关小号”迫害,并有两个犯人看管。期间被强制洗脑、高压恐吓、体罚、野蛮灌食、不许睡觉、打骂、利用恢复工职(谎言)等手段逼迫放弃修炼。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水电五局领导李华、吴利铭、李娟、马来喜等人积极配合北城派出所,街道办人员于七月十九日晚十一点半到她和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收缴身份证,企图绑架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这种违法行为,第二天执法人员才撤离。事后水电五局,三河居委会分别派两人在小区内值班,监控法轮功学员。水电五局的马来喜还编造谎言欺骗民众说“法轮功要去北京”,以此借机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到所谓“敏感日”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就会被骚扰。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到十一月二十五日(恶党十八大期间),水电五局领导派两人值班监控法轮功学员。期间的一天晚上,刘星敏姐姐没在家,值班人员胡小梅、刘静、杨小梅晚上九点多去她家敲门,询问其大姐,当刘星敏告知他们姐姐在她家时,她们不但表示怀疑,还面带不悦。
法轮功修炼者,只是想身体健康,道德升华,做一个好人。上访和告诉人真相,是为了世人不被当权者的谎言欺骗,不作中共的打手和替罪羊。同时也是制止这场对法轮功善良民众惨无人道的迫害。真心希望所有人都能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为自己做出正确选择。愿世人记住“法轮大法好”从而拥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