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的江氏流氓集团对善良的法轮功群体迫害后,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的危险向世人讲述法轮大法遭到的迫害。在被绑架时,法轮功学员喊一声“法轮大法好”,抗议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无端的迫害。
1、黑龙江省木兰县法轮功学员张秋荣因张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留,警察并到其家搜查,把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大法书搜走,张秋荣被判刑七年,被关押在木兰县第一看守所,已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十四岁的女儿被不明真相的房东逐出家门,无人照管)。
2、苗淑卿家住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十一时许,在顺城区河东街道弘升社区居民小区楼门栋粘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被社区人员绑架。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抚顺顺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3、黑龙江省双城市法轮功学员郭士军,男,家住南岗区果树示范厂。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晚,郭士军在喷写“法轮大法好”时被人构陷,被送入双城市看守所,后被劳教三年。穆秀青贴“法轮大法好”时被人构陷,被东官镇派出所抓走送双城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
4、李平,女,原石家庄印钞厂职工。自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严格按照大法法理“真善忍”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心性,工作认真踏实,与同事关系和谐。家庭也更加和睦,一家人其乐融融。由于中共迫害法轮功,上访无门,有冤无处诉,二零另一年三月李平在电线杆上张贴“法轮大法好”,被跃进路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裕东派出所非法批劳教一年。
5、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晚八点钟,新宾县永陵镇法轮功学员刘金财和妻子刘静从永陵街里回家。在回家的路上粘贴了“法轮大法好”的真相粘贴,刘金财被永陵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后被新宾县国保的恶警赵连科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并非法抄了刘金财的家。
从以上事例来看,贴“法轮大法好”或写“法轮大法好”的字被非法的判刑、劳教、绑架、拘留、非法罚款的比比皆是。而这样的事例在“明慧网”上有许多。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和写“法轮大法好”的字呢?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有许多的法轮功学员对中共对法轮功无理迫害非常的不理解。有的在修炼法轮功中,自己多年不治的病好了;有的在修炼中提高了自己的道德的水准;有的原本不和谐的家庭和睦了,每个人都感到在法轮功的修炼中,都知道法轮大法是好的。中共对法轮功恶毒抹黑,然后实施残酷的迫害,而法轮功学员在向政府申明法轮功是教人心向善的好功法时,被绑架、劳教,甚至判刑。而法轮功学员为了向世人表达法轮功的美好,采用粘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或写“法轮大法好”的方法,是为了表达民意,完全合理合法。
那么看中国的法律,有哪部法律规定粘贴“法轮大法好”或写“法轮大法好”是违法的?没有,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是违法的。
中共这个与民为敌的邪恶政权为了装点门面,也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但是中共从来没有遵守过宪法和法律。相反,中共歪曲法律,迫害善良的民众。
《宪法》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法轮功的信仰,却被中共给非法的禁止、诽谤和迫害。中共不但不遵守《宪法》,还在阻碍《宪法》对公民有信仰自由的规定的实施。这已经是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了。而中共却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将他们非法判刑。
破坏法律实施是中共对法轮功迫害所实施的政策,而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迫害下,法轮功学员没有说话的权利。有人说,你们不粘贴不就不受迫害了吗?然而事实是,法轮功学员在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是中共在犯罪。从中更看出中共对中国人民的多年的谎言欺骗的结果。中共在迫害遵纪守法的公民时,有的人不是维护公民的权利,而是维护中共的邪恶。真是可悲。
法轮功学员为了更多的人能有美好的未来,向世人讲清着受迫害的经历,即使是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人,法轮功学员都向其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为的是让其有一个未来!但是有的迫害者,不但不改过自己的过错,还在变本加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那等待你的只有天理和未来公正法律对你的审判。
“法轮大法好”这句话,表明的是法轮功学员的心声,是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迫害下而发出正义的声音。每一个知道“法轮大法好”的人,都知道法轮功学员为了表达这句话而付出的代价。人们讲“诚念法轮大法好,灾难来时命能保”。在此希望你也能诚念这句话,给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