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解散 中共仍在犯罪(图)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目前中国大陆的一些劳教所陆续解体,如北京新安劳教所、北京市女子劳教所,辽宁省朝阳市西大营子劳教所等等近期都在释放被关押的人,包括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中共似乎在给外界传达一个信息,开始摒弃不经法律程序就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邪恶专制制度——劳教制度。但是大部份没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入洗脑班和监狱非法关押;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实施迫害更为隐密;非法判刑中的司法丑闻仍普遍存在,种种迹象表明:中共劳教所开始解散出发点绝不是司法公正,而是在法轮功学员反迫害和各界谴责的压力下不得已而为之。但中共的邪恶本性并不会改变,还在以其它方式继续犯罪。

十四年来劳教所是中共用来非法关押、酷刑、奴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机构,而这些年来中共对于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方式也在延展向社会的其他人群。下面略作分析。

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改为送洗脑班、判刑。

1、2013年上半年全国被判刑、送洗脑班人数是劳教人数的45倍

劳教所的解体并没有说明中共停止或减轻了迫害法轮功,近期关押到洗脑班、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远远高于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下表是根据明慧网《2013上半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统计》中数据制作的表格。

其中2013年上半年被判刑(包括非法庭审)445人,送洗脑班186人,两者之和631是劳教人数14人的45倍。这说明中共仅仅在放弃劳教所这个形式,而其想抓的人不过换个场所关押而已。

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形式分类表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形式分类表

2、以广东省为例,2013年1月至7月被判刑、非法庭审的数字远远大于劳教人数

广东省2013年1~7月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表(纵轴单位为“人”)

广东省2013年1~7月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表(纵轴单位为“人”)

2013年1月到7月,仅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9人被投入洗脑班,有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8年,甚至80岁的老人还被非法判刑。而毫无证据、一拖再拖的非法庭审案例急遽增加到22人。

3、以石家庄市为例,2008年至2012年判刑+洗脑的人数与被劳教人数的比率一直在上升。

石家庄地区2008年~2012年历年被洗脑、判刑人数和与劳教人数比值(纵轴单位为%)

石家庄地区2008年~2012年历年被洗脑、判刑人数和与劳教人数比率(纵轴单位为%)

从全国、省、市数据分析看,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开始转向洗脑班、监狱,劳教所迫害的形式变了,但是迫害的实质没有变。

洗脑班不经法律程序限制人身自由、实施迫害,违法犯罪更甚劳教制度。

1、洗脑班都打着“法制培训”、“学习班”等旗号,有的甚至就是劳教所装修改建的。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1999年6月10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恶人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2013年上半年,大陆有19个省、区、市“610”开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各类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和单位洗脑班82个。(数据来源同上)打着“培训中心”的幌子,还让法轮功学员或单位掏所谓的学费。(明慧网《2013上半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统计》)

2、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没有任何法律程序,被直接送入洗脑班,是中共违法犯罪的邪恶形式,更甚于劳教制度。

即使中共自己的《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定罪处罚。(简称:罪行法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2款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劳教制度被定为邪恶制度受到谴责正是因为此,而洗脑班这种形式连劳教制度的公安审批这一环都不存在,比劳教制度的违法犯罪更甚,且仍未被广泛认识。

3、洗脑班是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心残酷迫害的场所,与劳教所的差别仅为外表光鲜,但迫害同样残酷。

洗脑班实施的迫害多是警察,但不穿警服,没有警戒具,电视、空调等等粉饰的像宾馆一样,但是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的手段都是劳教所那一套,长时间不让睡觉、体罚、毒打、施虐、威胁、恐吓,没有手铐、电棍,就用手打或日常生活用品都能成为迫害手段,比如:灌水、灌酒、不让上厕所等等。

在撤销劳教所的同时,冤判、罗织罪名审判法轮功学员等司法丑闻普遍存在,且表现的更为露骨。

十四年来中共对于法轮功的迫害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是非法的,所以对于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多都是罗织罪名。散发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是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多年来却成为中共非法判刑的借口。在越来越多的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辩护。

石家庄的邱立英因一份网络广为流传的文件,被中共以“泄露国家机密”构陷,遭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石家庄贾志江仅仅因为民众联名声援法轮功学员而面临非法庭审。类似案例非常多,都是中共所谓的公安、国安对法轮功学员监控、跟踪,既定要对哪个法轮功学员抓捕,内定的再罗织罪名、构陷实施非法判刑。

劳教所解散仅仅是一个表面形式,迫害形式多种:骚扰、监控——中共制造恐怖氛围。

中共经过几十年的运动,制造了一个恐怖的红色氛围,将整个中国社会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这些年中,骚扰、监控这种隐形的迫害形式一直存在,却没有被重视。如果说酷刑是一把利刃,那么中共制造的恐怖氛围象一把软刀子。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家里被骚扰、被恐吓、被监控,这种无形的心理压力对人的伤害也是巨大的。

有的法轮功学员修炼之前身患绝症,通过修炼法轮功好了,在这种恐怖氛围下,被迫害得旧病复发而离世,如果没有这场迫害,结果一定不会是这样的。这种迫害形式还给众多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造成重大的心理压力。

结论:中共不解体,迫害不结束,其他表面行为都是隔靴搔痒,不是实质的改变。

中共在这场迫害中胁迫大量的公检法人员出卖良知参与迫害,中共真正在毁的是这些人;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把中国社会的道德彻底捣毁,使社会世风日下,人们对于邪恶沉默,殊不知对于邪恶的沉默也是一种犯罪;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在挑衅人类的良知。法轮功问题已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善与恶的抉择问题。

中共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也在施加于其他群体。中共不解体,迫害也不会结束。真正结束迫害的唯一途径是解体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