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勤被劫持 母亲遭恶警迫害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省余江县法轮功学员宁勤的母亲周彩莲重病在床,仍遭当地警察逼供、录像,几番折腾、惊吓,不幸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离世。金溪国保大队大队长付淑华对此负有直接罪责。

宁勤的母亲周彩莲因不能走路,基本上卧床不起,一直由宁勤照顾饮食起居,自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宁勤被金溪国保大队大队长付淑华等人绑架后,其母周彩莲一直心情状态不佳,身体每况愈下。

八月十九日下午,金溪国保大队大队长付淑华等人,在余江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曾书传等人带领下,又闯进周彩莲家,对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周彩莲进行录相并逼问口供、恐吓,进行所谓的取证。自此后,周彩莲身心状况急转直下,于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三十三分突然离世,死不瞑目。

当日下午,宁勤亲友就打电话到金溪县国保大队付淑华,让她释放宁勤回家见母亲一面,她说:现在人在法院,不归她管了。之后便挂了电话。再打就没人接了。后来宁勤家人又接通了她的电话,说要把周彩莲遗体拖到她那里去,并指责是她害死了周彩莲。付淑华连忙挂电话,再也没接了。

宁勤亲友数人又跑到余江县国保大队,找到国保大队长曾书传,指出他数次带领金溪县国保大队付淑华一干人恐吓威胁宁勤母亲,导致她在宁勤遭绑架三个多月就离开了人世,正告他要为此事负责。曾书传不断推卸责任,当宁勤亲友要求他联系金溪县国保大队和法院解决此事,他表面答应说联系看看,实际上马上打电话给宁勤弟弟宁建单位的领导,让他做宁建的工作。

第二天上午,宁勤亲友一行人赶到金溪县法院和公安局,因是星期六,没人接待,打了付淑华和法院院长几个人电话,不是没接就是推诿。宁勤家人就发了短信留言,并给法院留了请他们释放宁勤回家见母亲最后一面的字条,之后便赶回余江。

金溪县法院:
院长周家新15717049501 13907947006
副院长李莲15717049502 13907943706
纪检组长徐光平15717049505 13907943940
执行庭长付全球15717049507
某副院长13870439908

金溪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付淑华13707945859

金溪县对桥镇派出所:
0794-5381868
所长13707943865
指导员13979456553

余江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曾书传13907013605
副大队长陈海峰13870130830
李将良0701-589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