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高玉琴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闯入家中的穆棱市国保大队警察孙雅君、李艳春、崔兴国、田立亮等人绑架、抄家,关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期间她遭酷刑折磨,后槽牙被警察田立亮打掉一个,警察李艳春、崔兴国、田立亮等人对她施以抻刑,致使她不能走路。
酷刑演示:抻刑 |
高玉琴的两位代理律师北京王宇、重庆唐天昊,先后五次到穆棱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并阅卷。在穆棱市“610”及国保大队授意下,牡丹江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律师多次投诉,一度被牡丹江公安局警察非法扣押七小时。事件曝光一个月后,律师第三次来牡丹江看守所才会见到高玉琴。
穆棱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赵金玉一直拒见律师,阻止律师阅卷,背地里偷偷把案子递交到法院。法院庭长郝桂菊则以多种形式推诿、搪塞、拒见、刁难律师,阻挠律师阅卷。律师第五次来穆棱法院等待三天,仍不允许阅卷。而当律师返回重庆途中,法院明知律师无法马上返回,突发短信通知律师阅卷。结果在律师无法阅卷、未收到起诉书的情况下,法院通知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对高玉琴非法开庭。
穆棱市公检法部门诸如以上种种违法行为都是明知在对无罪的好人庭审判刑而心虚,从而惧怕刁难律师,以掩盖其见不得人的罪行。
高玉琴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多种疾病:风湿性心脏病、胆囊炎、偏头痛、低血压、全身浮肿,体重不足八十斤,是村里出名的病秧子。她自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不仅病全好了,人变得更加善良。一九九九年中共发动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后,高玉琴先后四次被中共人员非法抓捕,此次又面临非法庭审。
参与迫害高玉琴的公检法相关人员:
穆棱市法院:
庭长郝桂菊13836321519宅0453-3122309办0453-3138161
穆棱市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赵金玉13945399032办0453-3122682
穆棱市公安局:
副局长周伟13069788866办0453-3186342(主管迫害)
国保大队长孙雅君(女)13945376898办0453-3186330
国保大队教导员李艳春13945320989办0453-3186331
警察崔兴国13089851237办0453-3186331
警察田立亮13845317767办0453-318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