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牛亚芬、肖微微、金美子、赵朋艳、赵淑宇开车前往长吉南线,走在莲花风景区时,突然出现一辆深绿色吉普车和一辆辽B白色捷达车,把牛亚芬的车逼停。从车上下来四、五个人,长春市劝农派出所警察在没有着装、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两个人把牛亚芬从车上拽下,按倒在地,用膝盖顶住牛亚芬的右侧肋骨,把牛亚芬强行塞到车里。牛亚芬还看到肖微微、金美子、赵朋艳、赵淑宇被打耳光。
牛亚芬、肖微微、金美子、赵朋艳、赵淑宇被绑架到劝农派出所,民警刘海权对牛亚芬进行非法审讯,牛亚芬没有做任何答复。劝农派出所的崔所长(警号为十万七千一百七十五)刚刚喝完酒回到派出所,对牛亚芬态度非常恶劣。牛亚芬、肖微微、金美子、赵朋艳、赵淑宇被送到苇子沟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牛亚芬、金美子、赵朋艳等家属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牛亚芬、金美子、赵朋艳被送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继续关押。
牛亚芬的家属多次到劝农派出所索要劝农派出所非法扣押的私家车及私人物品,遭劝农派出所拒绝,声称现在正在审查阶段不能返还。牛亚芬、金美子的家属为牛亚芬聘请了维权律师,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牛亚芬对律师说:吉林省长春市劝农派出所民警的行为是违法的,他们出警,不穿警服,不出示任何证件,也不表明身份,就强行绑架,还非法扣押牛亚芬两辆私家车,还有银行卡等私人物品,他们必须为此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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