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依法申诉讲真相
刚到黑窝,正遇到狱警迫害敢于炼功的同修,我就写了一份申诉材料,交给了当时的监区大队长。在申诉里我写道:二零零零年国务院新闻发言人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对法轮功,只取缔组织,不取缔功法。”那么也就是说:法轮功修炼者炼功,或者其他人炼法轮功,中国政府不禁止。可是,我到这里看到的是,只要做一做炼功动作,就被狱警严管迫害。这里是执行法律的地方,政府向社会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应当在这里落实和执行,可是你们的行为却破坏了政府的承诺。那么是政府在有意欺骗世界舆论,还是监狱有法不依?请你们给我一个答复。
申诉递交上去之后,我每天都让包夹或杂役去找队长,他们不见。一周到了,我告诉他们,按照《监狱法》,服刑人员的申诉材料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请你们执行法律。他们无奈,派了一个刚刚分配来的年轻警察来见我,小警察说: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大队长说了,我们不能回避,也不能回答。但是我们严管炼功的法轮功学员是有依据的,我们依据的是政法委的内部文件,这个文件不能给你看。
我说:按照刑法的原则,法无明文不为罪。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是严格执行法律的地方,在这里执行内部文件是违法的!那个小警察却连连说:没有这个原则、没有这个原则。我一看刚刚出警校的警察也没学好法律,就对小警察说:咱们今天先谈到这,你回去看看《刑法》总则,然后你再找我谈。
自从申诉以后,监区加剧了迫害,对我们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搞集体严管,每天逼坐小板凳,没收了纸和笔,不让写东西。我知道是因为那个申诉揭露了邪恶,他们是针对我来的。我还是不断的找队长谈话,但他们没人敢谈,采取不见的办法。每天狱警一上班,我就叫杂役组长去报告,说我要找队长谈话。我对包夹、杂役说:你们也别嫌烦,这是队长给你们的任务,要不然我自己去找。他们不敢让我去找,所以每天一到上班时间,我一提他们就去报告。这样过了六天。
我想不能这样坐小板凳一直坐下去。第二天一到上班时间,我就跟大家说,今天是星期天,按照《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有休息的权利,我要行使这个权利,我今天不坐板凳了,你们谁愿意坐谁坐。大家说:你不坐咱们也不坐。呼啦一下大家都从板凳上站起来,别的监室的同修一听也都不坐了。这一下把监区搞的集体严管迫害给破除了。
当天的值班狱警找我谈话,那天正好是端午节,我跟他谈了端午节的来历,告诉他人民纪念屈原,是纪念他不与反动的当权者同流合污。而在今天邪恶的当权者在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时,有多少人在同流合污?古时候出现过指鹿为马的闹剧,今天的迫害法轮功不也就是那个闹剧的重演吗?真正的善良人是不会趋炎附势陷入其中的。那个警察说,你们不坐板凳了,我也管不了,但是我得向大队长汇报。我告诉他:你怎么做我们没有想法,我们修炼人在哪里都是好人,我们今天的反迫害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可以坦然面对任何人。
星期一,那个大队长并没有找我谈话,而是让监狱派出一群刚刚毕业分配来的特警,把我关到严管队,关進禁闭室,开始新一轮迫害。
二、在禁闭室里反迫害
到禁闭室的第一天,我就向严管队狱警提出要求见监狱检察院的检察官,由于中共监狱一贯采用的都是黑帮流氓的管理办法,利用犯人管理,就连它们自认为很重要的地方——严管禁闭室,也是用他们的关系犯人来看管,应当履行职责的警察却呆在幕后。针对这种情况,我首先向看管犯人讲,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没有犯罪,是好人被迫害,你们身穿囚服,是服刑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还是难友。请你们报告严管队的警察,就说我要求见监狱检察院的检察官,因为我是被非法关到这里的,我并没有触犯任何监狱法规定的应当禁闭的条款。我要找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经过多次找,几天以后严管队的一警察找我谈话,他说的意思就是,在中国没有法律,只有强权政治,谁有权谁说了算,你只要向大队承认错误就能放你回去。我告诉他,我没犯错,我承认什么错呢?他说:人要顺应环境,不要硬顶。我告诉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们严管队的墙上不是挂着“被严管禁闭的服刑人员有找监狱检察院的权利”吗?我要让执法监督部门来判断对错。他说:我只能找大队长。我说:请你履行职责。
过了几天,大队派了一名老年警察来找我谈话,他一见面就说:我来教育你。我说:我们修炼人就是要不断修正自己的错误,你要能帮我找到我不符合“真善忍”大法的错误,我就谢谢你。他说:我们关你禁闭,因为你带头对抗政府。我心平气和的告诉他:我没有对抗政府,我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帮助政府维护法律。你们搞集体严管迫害的时候,我就不断的找队长谈话,意在搞清楚我们这些人触犯了哪一条法律而遭到这样的惩处。你们故意回避不见,我们在无辜的刑罚中还要遭受这样的迫害,在几次找人避而不见的情况下,我只好自己起来维护法律了。这里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不是哪个黑帮流氓窝,这里是执行法律的地方,不是胡作非为的乐园。你说我怎么是对抗政府呢?他说:我教育不了你,我以后也不再来找你,让大队长自己来找你吧。
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折磨,在木板上伸直腿坐着(只要一盘腿,看小号的犯人就跑过来给掰直),裤子黏在肉皮上,一起来就撕开,再坐下时很痛,到后来就结痂,磨成了茧子。在痛苦的迫害中,我不断的查找自己执着有漏的地方,不断的背诵《论语》、《洪吟》,背诵师父的经文。虽然不能炼功,但身体多次出现三花聚顶的状态,有时一天就出现过几次,就感觉头顶老是有三根柱子旋转。我知道这是师父在加持保护弟子。
在严管期满一个月的时候,那个大队长来找我谈话了,一见面他拿出一副伪善的面孔,说了一些怜悯的话,然后讲了一套邪党灌输的理论。他说了什么我根本没听见。等他说完了,我说:你说完了,能听我几句话吗?他只好说:你说。我先告诉他:我到监狱的第一天,你找我谈话时,我就提出,法院对我的判刑不合法,我要申诉,你当时表示要依法管理。但是后来我依法申诉的时候,你们没有依法答复,这次我依法行使权利的时候,你们又非法把我关押禁闭。如果你们公开昭告天下,监狱不是执行法律的地方,对待法轮功没有法律,那我就不做依法申诉的事了。另外我想说的是,人世间的是非善恶是有普世的标准的,不是什么领导人决定的。如果一个人听领导说鸡蛋是树上结的,他赶紧捧场说是,那这样的人就丧失了人格。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有多少人丧失人格,成为迫害的工具。当然这是人自己的选择。
他听完了说:也不用你认错,明天我就让他们结束严管。我说:没有错我认什么错?你这样不明不白的结束严管不行,应当找执法监督部门作一个评定。他说:法律上我说不过你,以后我找律师跟你谈。我说:在这个问题上不是你辩不过我,而是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你的领导没有给你理。也就是说迫害是违法的。他听完站起来就走了。不一会儿,大队派了一小警察把我带出禁闭室。
我被押回大队后,天目开了,一抬头就能看见师父在另外空间讲法,后边人山人海。我知道,这是师父在鼓励我。我也知道,这只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起步和开始,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能有任何欢喜心,一定精進实修,走好以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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