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八日,家属去监狱看陈德光,四监区指导员不让家属会见。
一、说句公道话 一家人遭迫害
陈德光一九四六年出生,原四冶西北分公司职工(现已破产),家住红古区海石湾大通路。修炼法轮功前身患腰肌劳损、颈椎骨质增生、胃下垂等多种疾病,而且每天要抽两包半烟,天天都喝酒;一九九七年八月开始修炼大法不久,一身疾病不翼而飞,烟、酒都戒了。自此他不断用“真善忍”要求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好人。陈德光的脾气也改了,从尖酸刻薄的人变成了一个以理服人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颠倒黑白的诬蔑法轮功,陈德光觉得政府错了,三次去北京上访。第一次被遣送回来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内,被拘留所所长指使的犯人打断一根肋骨。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只是因为怕在敏感日进京。
二零零一年农历正月十六,被红古区海石湾民警张文革等人骗开门,绑架到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平安台劳教所,陈德光因不服从修建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监室而被管教指使的犯人毒打,刚愈合不久的肋骨再次被打断。
与此同时,盛春梅和其女陈盛华在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劳教。其子陈剑儒被迫流离失所,年仅十四岁的他一个人在外流浪,被兰州市大法弟子好心收留。但这位大法弟子再次被绑架(最后被迫害致死),同时陈剑儒被绑架至七里河区公安分局。七里河区公安分局警察给这个孩子戴上了脚镣,直至红古区民警张文革去接。陈剑儒回家后,发现门锁已经被撬,才知道警察已经非法闯入陈德光家(并未经过任何人同意)。被“安排上学”(其实是监视居住)后听同学说才知道,警察造谣说“陈剑儒要上吊自杀,才撬门营救。”
二零零二年初,陈盛华一年即将到期,因违心写了“三书”而被提前放回,姐弟团聚。二零零二年四月,盛春梅被提前放回。但二零零二年七月陈德光被放回的第三天,陈德光、盛春梅、陈盛华又被张文革之流非法抓进臭名昭著的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此时又剩下其子陈剑儒一人。这样的生活直至二零零三年一月。
二、再次遭绑架、构陷
二零一一年七月,陈德光和盛春梅在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发神韵光盘,被花庄镇派出所民警缪彦才非法抓捕,当把陈德光夫妇拖上警车的时候,陈德光还在向警察讲真相,但缪彦才不听,反倒给陈德光一耳光。警车开进派出所后,张国维把陈德光关进一个房间把陈德光毒打了四十多分钟,在此期间,健壮的陈德光没有还一下手。打完后,张国维还恬不知耻的说了声:“你背手好(经打、能受住)。”中共的警察,连一个可以当他父亲的人都敢打,而且还是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
第二天,陈德光被直接送进红古区看守所,看守所只是象征性的检查了下心脏、肝功等,就是没有检查被张国维打伤的那条腿。而盛春梅第二天因为查出心脏有问题,二次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均拒收,当天晚上被警察强行带着回家,第二天早上六点半左右,被警察用“我们谈个话”的名义叫出家门,劫入车内,再次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未果。两日内连续六次送盛春梅入第一看守所均未收,恶警无奈之下,从在盛春梅家中非法抄出的钱强行扣压五千元后,把盛春梅所谓的取保候审了。
与此同时,警察缪彦才、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凌、国保大队曹媛媛、刑侦大队霍国德、陈作鹏、社区主任张东红等对陈德光家进行了非法搜查。后因避人耳目,补开所谓的“搜查证”。在日期栏中的“八日”有明显改动痕迹,近似“九”改成的“八”(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九号开的搜查证,因后来发现有问题,又将搜查证的日期改动了)。
二零一一年八月份,警察强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给陈德光夫妇。十月初,案件递给兰州市检察院,由检察官施兴林主管。与此同时,其家人给陈德光请了张传利律师。由于律师的迅速介入,让共产党的警察和检察官们有些不知所措,不得不让案件进行多次补充侦查。
二零一二年四月初,其子陈剑儒在与朋友去天祝县天堂寺镇散发资料的时候,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于第十二天被提前放出,但却被红古区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凌、片警达乐章、社区主任张东红、海石湾镇派出所所长和海石湾镇政府职员等十余人(共开了三辆车)团团围住,不让家人接回家,反而非法送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洗脑班非法关押。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陈德光及盛春梅和律师均已抵达兰州,但中院法官邴剑锋在十一点左右给陈德光的女儿陈盛华打第一个电话问其有多少人旁听,其女回答:“您允许多少人,我们就多少人去。”邴剑锋说了句:“好吧。”就挂了电话。过了一会,邴剑锋再次打来电话说:“因为六一零的介入,你父亲的案子明天不开庭。”问何时开庭,答曰:“无限期延后。”
与此同时,陈德光的妻子盛春梅在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正想与洗脑班的警察交涉,但却发现警察开始大肆非法抓捕与盛春梅同行且关心关在洗脑班内的法轮功学员生命状况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抓捕了牛晓琴、孙宏、李桃花、吴玉英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后来,有些被拘留十五天后送洗脑班,未被转化的又送进劳教所,有些被直接劳教。贺建中在当日摩托车被非法没收,在时至四个月后,城关区国保大队大队长陈志凯带人冲入贺建中的书画社内,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绑架了贺建中,并洗劫了他的书画社。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警察再次非法抓捕了盛春梅,且不顾盛春梅身上有陈旧性心肌梗塞、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且看守所身体检查不过关的情况下,言语诱使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在身体检查表格上盖章,把盛春梅非法关进了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三、强行立案、枉判老俩口九年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陈德光案件责任法官邴剑锋听取陈德光律师的法律意见后,觉得陈德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依法不成立,将陈德光案件打回检察院,在兰州市检察院也退回后,红古区检察院不顾事实真相与法律,强行重新立案。
二零一三年四月在红古区法院非法开庭。因法官张雪林通知程序违法,致使两位正义律师无法出庭辩护。张雪林法官诱哄陈德光之女陈盛华放弃正义律师的辩护,可以让其作为家人辩护人出庭。但陈盛华态度坚决:“张法官,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你强行开庭,我控告你;二是你延期开庭,提前通知律师出庭。”张雪林法官说:“那我要向领导汇报。”就转身进去了。
张雪林法官再次出来后,让陈盛华及辩护律师写一个延期开庭申请。陈盛华写完后,张法官声称要和领导开会研究,就又转身进了法院,伙同红古区六一零办公室(反邪办)人员做陈德光及盛春梅的工作,让其解聘律师,安排公派律师。但陈德光严词拒绝:“免费律师不干事。”在两个小时的坚定声中,张雪林和六一零人员只能作罢,决定延期开庭。第二周,红古区刑一庭庭长鲁常来、张雪林参加在七里河法院开庭的贺建中案件(贺建中和陈德光是一个辩护律师)的旁听。
二零一三年五月,红古区法院再次开庭,刑一庭庭长鲁常来与检察官索剑秋狼狈为奸。鲁常来在开庭时就强调:与案件无关的事情不允许说。在开庭过程中,只要陈德光、盛春梅一提到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身心受益时,以及律师的问题涉及到此点时,就被鲁常来打断并强调“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与案件无关”。
在开庭结束后,从法院出来的司法系统的人都在议论:“检察官问的问题,律师都回答上了;律师问的问题,检察官一个也回答不上……”、“我们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
二零一三年八月,盛春梅的律师打电话给张雪林法官,询问案件情况,张雪林法官说:案件还没结论,已上报六一零,需六一零裁定。
二零一三年九月,陈德光案件非法判决下达:判决陈德光夫妇九年。陈德光夫妇不服,提出上诉。九月中旬,律师到兰州市中级法院递交手续。同时,其女陈盛华表示要作为家人辩护人为盛春梅辩护,法官邵军梅同意了陈盛华的请求,要求有盛春梅亲笔写的委托书和陈盛华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一再强调此案可能不开庭审理。九月二十七日,陈盛华按要求交了盛春梅亲笔写的委托书,邵军梅以格式不正规,无受托人签名为由拒绝接受,要求“十·一”长假后再交。由于盛春梅的律师当时就在兰州,所以在打印好正规的委托书后,律师见了盛春梅让其在委托书上签字。九月二十八日,陈盛华再次将法官所要求的格式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中院,同时律师也再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一战姓书记官接待时说:“律师不能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律师出示相关法律条文,书记官打通邵法官电话请示后,又以各种牵强的理由推诿不收,律师均以正当合法理由驳回,无奈之下,书记官只得收下委托书和申请书。在此之前,邵军梅法官已经说明:经合议庭合议,陈德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
二零一三年十月下旬,陈德光子女递交《公开开庭申请书》,申请书中提到多处违法行为,并指出在《刑事诉讼法》中这些违法行为必须开庭审理,但邵军梅却一意孤行,执意不开庭审理,让律师交出辩护词。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陈德光之子陈剑儒提交了陈德光的委托书和会见及阅卷申请,但会见和阅卷一直未同意。后在家人几度要求下,邵法官终于在盛春梅的律师递交辩护词的时候同意阅卷。当陈德光的子女阅卷完毕后,给邵法官打电话,问会见之事时,邵军梅回答:“因为案件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们合议组合议了,因为影响我们案件的审理,不同意会见。”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兰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十一日,陈德光的子女把辩护词上交法院。十一月下旬,非法判决书送达陈德光、盛春梅及其子女手中。十二月中旬,陈德光子女去红古区法院取执行通知书。
二零一四年一月下旬,陈德光被从兰州市第三看守所转至兰州监狱;盛春梅被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转至兰州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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