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样亲人间反目成仇的实例很多。河北省邯钢炼铁部职工、法轮功学员刘勇,被受中共谎言毒害、仇视法轮功的母亲,协同邯钢将刘勇送进保定精神病院迫害长达十二年。刘勇被注射不明药物差点丧生。然而,刘勇出院才两个月,就再次被受中共谎言毒害的母亲和妹妹落井下石,再次送到精神病院迫害,一度下落不明。
河北省蠡县法轮功学员沈志清,是一位七十多岁老教师,打压法轮功后,当地官员几次叫她去教育局恐吓她。指使恶人多次进家骚扰,还勒索钱财,并以“下岗,孩子不让上学”相威胁。沈志清的孩子们胆小,怕恶人再找麻烦,不让沈志清出大门,甚至还换了大门上的锁。沈志清被迫过起了家庭牢狱生活。
河北邯郸法轮功学员李梅三次遭邪党劳教迫害,她除了在劳教所承受恶警非人的折磨,在2010年8月3日,李梅解教回到邯郸,没有想到是的,早在回家前两个月李梅的丈夫因当地坏人多次骚扰、挑唆、恐吓精神感到极大压力,怕的要命,在李梅没签字的情况下单方面就离了婚。等李梅回来时才发现:丈夫、孩子、房子等一切都不属于自己了。
河北省沧县法轮功学员李文菊一家多次受到当地不法人员迫害,在一次勒索李文菊八千元后,还要李文菊去公安局拍手纹、照像等,李文菊不配合。她丈夫张德勇受恶党宣传的影响,不明真相,对李文菊大打出手,李文菊左侧额头打破(张德勇是大夫,用听诊器打的)。 迫于邪党人员及丈夫的压力下,李文菊被迫当晚离家出走。张德勇找不到李文菊就到岳母家大闹一场,并用威胁的语言恐吓岳母。李文菊的母亲担心女儿的安危,由于过度惊恐当天含冤离世。
沧县法轮功学员许炳菊的家人,长期遭受中共不法人员迫害骚扰,苦不堪言又恐惧万分,许炳菊的老伴对许炳菊多次大打出手。有一次崔尔庄派出所的人把许炳菊及多名大法弟子强行带到派出所,许炳菊的老伴又气又怕,他把许炳菊叫到跟前,趁许炳菊不妨猛然打了她两个耳光;有一次许炳菊的老伴用塑料鞋底打许炳菊的脸,脸被打的出血,肿的很大;一次用皮带抽、用生火的火筷子烫,烫的许炳菊脸上、嘴上都是血泡;用绳子抽、用铁棍子打、用带刺的木棍打、抓着头发往墙上撞。在邪党的淫威和迫害之下,家庭成了人间炼狱,亲人成了仇人
家里亲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强身健体,本来是一件合理合法的好事,但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五年里,大陆法轮功学员除了承受来自邪党“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的迫害,还要承受来自家庭、亲人的各种折磨。儿子竟然对母亲残忍的毒打;母亲竟然配合恶人将精神正常的儿子送进精神病院;丈夫在高压下选择落井下石,这样的悲剧、人伦惨剧比比皆是。是什么让亲情变成冷漠?是什么让亲人反目成仇?是中共的暴政和其党文化的灌输。
一、迫害中实行连坐制
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为了打压异己,给人们灌输党文化毒素。它打压异己实行“连坐制”,一人被打压,全单位、全家甚至亲戚都会受到连累,人们出于对邪党的惧怕,为了保全自己,只好出卖同事、亲人。
“凡是单位企业有法轮功学员,单位领导人和职工被迫停发奖金,停止晋升,以在社会上制造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而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也被面临下岗失业、小孩失学、住房收回等等威胁。”(《九评共产党》)
二、中共的恐惧训练
中共的历次政治运动,其实就是一次又一次对民众的恐惧训练,通过不断地杀人让人们从内心颤抖着屈服,觉得只有顺从中共才能生存。在九九年邪党迫害开始,也是从铺天盖地的、一片肃杀之气的造谣、诬蔑报道开始的,类似于“文革”时的“文攻”。“中共绝对控制的两千家报纸,一千多家杂志,数百家地方电视台和电台,全部超负荷开动起来,全力进行诬蔑法轮功的宣传。而这些宣传,再通过官方的新华社、中新社、中通社和海外中共媒体等,散播到海外所有的国家。”(《九评共产党》)这一切就是为了唤起全体中国先前的恐怖记忆,自觉站在邪党一边参与迫害、或者对迫害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人们被巨大的恐惧阻挡,根本不敢理性的想一想是非曲直。
很多殴打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中共邪党迫害之前,对法轮功祛病健身、道德回升都是亲眼目睹、亲身受益的,对家人修炼法轮功是支持的,是迫害发生后出于惧怕中共党才做出伤天害理的事的。
三、灭绝人性,让人不仁不义、无情无义、善恶颠倒
文革时期,当一个人被冠以“反革命”、“叛徒”、“阶级敌人”所谓罪名,他们的妻子、儿女、亲友必须与之划清界限,甚至主动搜寻证据强证其罪。当时很多被洗脑的青少年就是这样被鼓噪着,去揭发、打斗自己的父母、兄弟、师长。并且达到人人争而向往之,是多么泯灭人性,沦丧道德。
中共党文化充斥的是毫无人性的党性,掩盖的是贪婪的欲望、在强权下为苟且偷生落井下石、奴性、厚黑、出卖、背叛等等。就像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时,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常说:“我是在执行上级命令。”尽管上级根本不会给他任何摸得着、看得见的命令,“执行上级命令”只是一个自欺欺人之说一样。中共的目的就是灭绝人性,让人变成不仁不义、无情无义、善恶颠倒的党徒、帮凶、杀手。所以才出现文章开头例举的一些令人震惊的事例。
中共1997年刑法修订时,刑法310条关于窝藏罪和包庇罪的规定,和刑诉法48条中对“绝对作证义务”的规定都提出,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具有沉默权的。如果不检举、揭发、作证亲人犯罪,自己也可能身陷囹圄。
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现代法治理论奠基人孟德斯鸠在其不朽巨著《论法的精神》中说:“妻子怎么能告发她的丈夫呢?儿子怎么能告发他的父亲呢?为了要对一种罪恶的行为进行报复,法律竟规定出一种更为罪恶的法律……”法的目的不仅仅是追求表面的秩序井然,更在于使人成其为人,因而法律及其所从属的价值观都不能反人性。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制定法律时,都沿用这一原则。比如“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英美的法律规定,夫妻享有拒绝透露和制止他人透露夫妻间情报和信息的权利,公权力不能强迫夫妻对其配偶作不利的陈述。等等。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每个家庭都充满了背叛,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要如何维持秩序?
中共是一个完全违背人性的、吃人的恶魔,在它的暴政下衍生出很多恶法及非法组织,比如“劳教制度”、“收容制度”、“中央文革小组”、“连坐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六一零”等等都是法制体系的毒瘤,造成无数人间悲剧。可以说现今中国社会的所有问题,症结都在中共身上,只有解体中共及中共制造的党文化,才能让家庭不再上演反目成仇的一幕幕的悲剧,才能结束华夏民族之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