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法院将对陈英华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欲于八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对浙江法轮功学员陈英华非法庭审。

陈英华,又名小红,三十多岁,大学文化。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陈英华在对市民讲法轮功真相时遭浙江嘉兴市公安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绝食抗议,遭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后在国内外亲人及正义人士呼吁下,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被释放,后一直流离失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日,陈英华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国路市场被警察绑架,当日被劫持至南京市看守所,十一天后经多方营救被释放。

二零一四年三月,陈英华又被石家庄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她再次绝食抗议,石家庄看守所警察给陈英华强行灌食,上大挂等酷刑折磨,并阻止正义律师办案。最近,石家庄桥东法院欲对陈英华非法庭审,法官名叫李胤,公诉人名叫杨文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陈英华在加拿大的年近七旬的父母,自女儿被绑架后,一直在国外营救女儿,并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在卡尔加里市中国城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求国际媒体关注被中共绑架的陈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