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610人员冯军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冯军,男,原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从二零零零年起就开始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犯下大量罪行。至二零一三年,冯军调到昆明市“610办公室”,从此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610办公室”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的非法恐怖组织。

据不完全统计,冯军在历年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一人次、抄家至少十六人次、非法审讯至少七人,涉嫌抢掠钱财七万元左右。其中,被冯军参与绑架、非法提审、抄家等迫害后,至少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二年到七年,至少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劳教期一年到三年,至少十七人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至少十人次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洗脑等。

遭冯军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绑架十一人次:周晋、龙华鲜、杨惠兰、李华、周模芳、沈柱友、张如琼、王勇、邓琼仙、朱玉莲、侯文勤。

◇非法审讯七人:周晋、龙华鲜、王汇真、郭伶、刘云红、李文明、陈艳艳。

◇抄家十六人次:周晋、龙华鲜、杨惠兰、周模芳、沈柱友、张如琼、邓琼仙、朱玉莲、邓桂英、王汇真、侯文勤、韩国龙、朱琴华、韩震昆一家、刘云红、李文明

◇抢劫、勒索钱财七万元左右:王汇真(二万五千元)、刘云红(三千多元)、李文明(五千多元)、韩国龙家(四万多元)

◇看守所等非法关押十六人次:周晋(九个月)、龙华鲜(七个月)、杨惠兰(一个月)、李华(一个月)、周模芳(十一个月)、沈柱友、张如琼、邓琼仙(七个月)、朱玉莲(九个多月)、邓桂英(九个多月)、王汇真(八个多月)、郭伶(八个月)、侯文勤、杨木花、李文明(二十六天)、陈艳艳(一年三个月)

◇非法劳教五人次:严经雄、李华、李金焕(一年半)、刘云红(三年)、李文明(两年)

◇非法判刑九人次:周晋(三年)、龙华鲜(三年)、周模芳(五年)、沈柱友(三年)、邓琼仙(三年)、朱玉莲(二年)、邓桂英(三年)、王汇真(四年)、陈艳艳(七年)

◇强制洗脑人次:朱玉莲、赵咏梅等十人。二零零一年一月,官渡区610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昆明市官渡区耀兴民族文化度假村)期间,冯军全天都在洗脑班参与迫害。

冯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典型案例:

案例一:迫害张凤仙、严经雄夫妻

严经雄、张凤仙夫妇,家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双桥村。二零零零年二月八日,严经雄被国安警察非法抓去关押一个月;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警察又来骚扰,非法搜查,并非法把严经雄拘留一天;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警察又再一次上门搜查,把严经雄逼得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严经雄、张凤仙夫妇去收菜,被警察以去问话的理由骗走,严经雄被官渡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二年,经办人就是冯军。严经雄后被云南第二劳教所非法加期七个半月。

严经雄从劳教所回来后,又多次被警察上门骚扰,不法人员经常在门外监视。由于常年遭受迫害,张凤仙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八日含冤去世。

案例二:迫害龙华鲜、周晋母女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午一点左右,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队长冯军,带着七、八个便衣警察闯到昆明市东部客运站周晋家的杂货铺,对正在看铺的法轮功学员周晋说:“我盯了你半年了!今天就为你手上的东西(指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来找你。”然后就开始对杂货铺非法搜查,抢走了两张真相光盘,一百多元人民币以及两本《转法轮》和一盒空光盘。然后又带着周晋回到她家金实西区仿江南水乡的住所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警察把周晋带到官渡区国保大队,冯军让周晋说点什么,周晋说没什么可说,冯军就说:“那就送你到你想说的地方去吧!”于是当天晚上,冯军就和三个便衣将周晋送到官渡区看守所。

周晋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九个月,期间警察冯军来看守所提审了周晋几次,每次都逼迫她放弃信仰,她拒绝了。周晋到看守所十多天就被关禁闭,在一个一平方米的小房子里还被戴上定位脚镣,脚镣大概有十多公斤。在禁闭室不能洗漱,仅仅一平方米的小房子里还有一个大马桶,就在这样的地方,周晋被关了十五天。十五天后周晋从禁闭室出来就接到了昆明市检察院的逮捕令。

在看守所里,周晋每天被强制干活,折纸盒、串小彩灯、编手链,每天要求完成的数量很多,从早上六点起床到晚上干完活为止。因为周晋完不成定额,几乎每天夜里都要站班两个小时。后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周晋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周晋就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

龙华鲜女士,原在昆明市物资局边贸公司工作,之后在昆明市东站自营一家杂货铺。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女儿周晋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大队长冯军为首的警察绑架,当日,官渡区曙光派出所通知把正在合法经营的杂货店关门。同时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了龙华鲜、周晋的家,龙华鲜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龙华鲜被冯军绑架,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也是冯军来所谓的“提审”,二零零九年一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三:迫害沈柱友

沈柱友,男,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昆明市官渡区菊花派出所和国保大队警察突然闯进沈柱友家中,强行抄了部份私人物品,同时还非法抄了沈柱友儿子的家,随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冯军参与了迫害沈柱友。

案例四:迫害张如琼

张如琼,女,家住昆明市菊花里四号,与丈夫在昆明市王大桥开了个理发店为生。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一点钟左右,张如琼被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冯军、姜银光等一伙便衣警察从理发店里强行绑架,他们将张如琼按上一辆停在理发室路对面的车上,然后将她拉到她的住所,他们不让她进屋,十多个便衣警察一进屋就非法强行抄家,翻箱倒柜,又是照像、又是录像,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屋里一片狼藉,最后抢走了大法书籍、大法资料、光盘、刻录机、mp3、电脑等私人物品,随后把张如琼带到菊花派出所录口供、签字,张如琼不配合,他们把她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后就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非法关押到官渡区看守所。

张如琼女士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写所谓的“保证书”,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遭到戴十多公斤重的固定脚镣迫害,脚磨破了,磨肿了,流水、流脓,遭蚊虫叮咬,更无人性的是月经期间警察不准用卫生纸,不准换洗衣裤,直到张如琼女士出现生命危险症状,看守所才不得不将其送到医院检查,随后又怕出问题承担责任,才叫其家人办所谓的“取保候审”。

案例五:迫害王勇

王勇,女,昆明西山区粤秀中学语文教师。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午,王勇在昆明公共汽车东站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冯军等人绑架,随后被带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遭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警察威逼,王勇后从五楼卫生间窗口跳下,因受伤未能走脱,被送医住院。坠楼造成王勇多根肋骨骨折,肺挫伤,左手关节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胸骨突出。事后,邱学彦企图推卸责任,到王勇家里威胁她,不准她控告检举。

案例六:迫害朱玉莲、邓桂英

朱玉莲,女,家住昆明市官渡区新草房北村十三号。邓桂英,女,昆明市化工原料公司的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吴井路六百六十三号。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朱玉莲正在家里,新草房村妇女主任丁桂华将她欺骗到昆明市官渡区耀兴民族文化度假村官渡区“610”洗脑班。官渡区国保大队的冯军等人全天都在那里,那次共有将近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那里。在洗脑班里,每天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诽谤法轮大法的视频,逼迫放弃信仰。朱玉莲在这里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大年初五,上午九点多钟,朱玉莲和邓桂英到昆明市小板桥织布营村向当地民众赠送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保安绑架到小板桥派出所,半小时后官渡区国保大队的冯军就带着一个警察赶到小板桥派出所,就对她俩非法搜身、照像。当天下午三点多钟,冯军带着一男一女警察到邓桂英家里非法抄家,第二天,冯军又带着十几个人到朱玉莲家里非法抄家。冯军把朱玉莲、邓桂英关进官渡区看守所。

之后,昆明市中院对朱玉莲非法判刑两年,对邓桂英非法判刑三年,俩人上诉,云南省高院维持非法原判,并将两人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案例七:迫害李金焕

二零零八年四月,李金焕等法轮功学员被五华区警察绑架、抄家。当时李金焕高血压,警察马斌硬要看守所收下李金焕。四月二十四日早,五华区警察让李金焕戴上脚镣、手铐,在整个工人医院游街示众。李金焕指出他们违法,他们说,这是上面的要求。晚上,他们强行给李金焕打针。到凌晨四点,李金焕突然头昏,天旋地转,眼睛看不见,全身大汗,十分寒冷。医生说,是血压升不起来了。第二天,李金焕被送到昆明第一监狱医院,仍被强行戴着脚镣手铐打吊针。警察逼李金焕说出一老法轮功学员的下落,李金焕不说,五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所因为李金焕高血压,两次拒收,五月十九日,冯军把李金焕弄到一个乡村医院打针,然后要劳教所一定得收下李金焕。导致李金焕被非法劳教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