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珍被四川省女子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西昌市法轮功学员何先珍被四川省女子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据监狱方称,何先珍突然出现脑瘀血,正在简阳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后来何被医院做了开颅、背部穿刺等手术,何先珍至今一直昏迷不醒。

六十多岁的何先珍女士,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后,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四川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受迫害。在监狱的高压“转化”迫害下,何先珍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残,她内心非常明白是法轮大法让她无病一身轻,对师父和大法充满感激,可监狱却逼她念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悔过书”,老人被折磨得时常痛哭。

何先珍家住西昌市301家属区,曾经是一个全身有病的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疾病神奇康复。为了让更多世人受益,明白“法轮大法好”,何先珍讲真相,被非法关押两次。

何先珍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到西昌市西宁镇西乡乡讲真相,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西昌市看守所,一度被迫害出现重病,住进西昌市市医院。据悉市国安大队曾要何先珍的家属出医药费,才把重病的老人取保回家。家属由于拿不出钱,不敢过问。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何先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为了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正义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法官回绝。在构陷法轮功学员何先珍的所谓证据上,根本没有本人签字,只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律师依法指出证据不足。三名律师心态平和、旁征博引,从法律的角度有理有据地证实了修炼法轮功无罪,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有个律师拿出中共党章,当众念出相关条例,提到群众可以给党领导、组织提意见,反映情况,并且不得打击报复。这时市“六一零”副主任陈其竟然在法庭上咆哮起来,叫律师“滚出去”。

在法庭上,何先珍揭露市国安大队副大队长太刚毅在非法提审她时,出手打她,把她的手臂打得一直抬不起来,一直痛。何先珍还揭露了她的生活费被国安非法抢走的事实:何先珍是会东301的家属,丈夫死后,单位每个月发二百元生活费给她,她省吃俭用存了五千六百元钱,这次被市国安非法抄家时抢走,没有任何手续给她。参与抄家的警察是西昌市国安大队的太刚毅、刘国强、王永荣等,警察的以上行为至少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抢劫罪。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程冬兰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何先珍侄女)被非法判刑七年。直接参与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刘勇,审判员 杨波、李玉,书记员 张兴虎。

四川省女子监狱三中队:冯队长、田队长、张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