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偷偷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勉县法院非法判刑:杜淑慧八年;杜淑明七年半;王新莲三年半;张馨月三年。

勉县法院竭力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在不通知当事人律师和家人的情况下,强行在汉中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暗箱操作,私自冤判三位老人和张馨月医生。家属自今未接到判决通知,只是在汉台看守所由管教宣读了判决书。

目前四名法轮功学员均在上诉。不服中共法院的这一非法判决。这四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三年九月以来已被汉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零三个多月。

被汉中市汉台看守所非法关押的除上述四名法轮功学员外,还有熊纪玉、左丽、谭光明。熊纪玉、左丽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也被城固县法院非法开庭。

汉台看守所女管教仍然在对法轮功学员行恶,女管教除朱秀梅、杨琛两人是正式警员外, 其他女警都是从各县借调来的,一年一换人。

有个姓赵的女管教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打了杜淑慧四个耳光,九月十七日又打法轮功学员谭光明、左丽耳光,还指使吸毒者林小庆、蔡丹丹、王琴等群打前后一两个小时,将谭光明的手脚捆住,嘴上贴胶带后蒙上被子一整夜。所长吴汉林、朱秀梅来解决,根本不提赵管教打人的事,只是训了几个烟民。谭光明、左丽一直被严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