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践踏宪法、法律和道德,不顾其他政府领导人的反对,一意孤行,于1999年7月20日亲自计划、组织、实施了对法轮功“文革式”的疯狂镇压与迫害。十几年来,在其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数以千万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拘留、劳教、酷刑、判刑,甚至活摘器官等,无数的善良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有多少法轮功修炼者的亲属、朋友、同事和单位受到株连。迫害也使全中国人民陷入谎言欺骗的洗脑宣传中,丧失理智和道德标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破坏法律实施罪。根据国际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等罪行。
一、刘秀芹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和理由
我1998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因身体有病,腰腿疼痛难忍,脑神经极度衰弱,天天无法入睡,肺炎咳嗽不止,胃炎不能吃饭,各种疾病缠身,使我痛苦不堪,听说学法轮功对祛病有奇效,开始我是抱着治病的心来学功的,没想到学功不到一个月,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身轻如燕,感恩之心无以言表。法轮功神奇的祛病功效和真善忍的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奔走相告,法轮功迅速传遍神州大地。
正当人们为能听闻高德大法而高兴的时候,江泽民小人妒嫉,丧失理智,1999年7月发起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举国上下,妖风四起,邪恶肆虐。警车不停的在城市居民区、山村来回穿梭,发出刺耳的鸣叫声,令人胆战心惊。村里、镇上、派出所的,轮番到我家,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抢走了我的大法书,派专人监视,跟踪。
2000年正月初七,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到北京上访,希望政府尊重事实,还大法师父、法轮功清白,恢复炼功自由。在潍坊被警察截下,非法押返当地,在荣成拘留所关押15天,受尽酷刑折磨。那时,天气异常寒冷,我被拖到没有太阳并且迎着风的地方,长时间用一个姿势:双腿半蹲,双臂伸直端平,如动一下,就用竹子棍猛打你的手,手被打得肿起很高,遍体鳞伤。天天遭受这样的折磨,晚上强迫剥花生到深夜,十几个人吃、住、拉、撒都在狭小的监室里,随时随地辱骂你。
拘留期间还向家人勒索2000元钱,把我送回家时又勒索100元钱。当天下午他们就把我绑架到石岛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由于我不转化,他们把我关进地下室,地下室阴冷可怕,我冻得浑身发抖,每天大量吐痰、咳嗽不止,身体极度虚弱。他们坚决不放我回家,万般无奈,我只能绝食来抗议,我被关在地下室20多天,最后逼迫家人写保证书(事后我才知道)才把我放回家。
我丈夫常年出海作业,我被抓去,家里只剩下10岁的女儿,星期天女儿去看我,费了好多周折才见到我,大冬天的,孩子穿着单薄的衣服,两个小脸蛋冻得发紫,脚上穿着一双干净的单鞋,我说,天这么冷,怎么不穿棉鞋,孩子懂事地说:棉鞋穿脏了,我来看你,换了一双干净的鞋。不知背后孩子偷偷流过多少泪,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我强忍着泪水,心在流血,这幼小的心灵是如何承受的了如此打击与痛苦,那弱小的身躯又怎么能承担起这沉重的压力。
2001年11月15日,警备区4个人拿着电棍到我家抄家,屋里屋外翻个遍,抢走我的大法书,又一次强行把我绑架到拘留所,因为我从来没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他们对我恨之入骨,对我实施更残酷的迫害,一进拘留所,不由分说的给我铐上手铐吊了起来,脚刚触地,从早上一直吊到晚上,从一开始就疼痛难忍一直到最后,痛得精疲力竭,奄奄一息,还不能动,一动手铐就往肉里钻,骨头里扎。
我痛苦地呻吟着,一分一秒地挨着,身体各个部位痛得直打颤,低着头,弯着腰,手脖子的肉勒出血来,放下来时,腿、胳膊肿得很粗,腰不会动,全身僵硬, 瘫倒在地。这样的酷刑吊了我2次,我的双手一年多没有知觉。院子里的积雪很厚,强迫我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学蛤蟆跳,从早上跳到晚上,跳慢了或跳不动,就用警棍打、电棍电,等你起来时,两腿根本不能行走。
有一天晚上,天气非常寒冷,呼啸的寒风夹着大雪,逼着我到院子里弯着腰,两腿挺直,双手指尖放到脚面上,稍动,就拳打脚踢,还用胶皮棍狠命地抽打我的腰部,我被打得几近绝气。在这人间地狱,不分场合、不论时间,没有理由、随时随地、没轻没重、劈头盖脸,一阵暴打。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
我被折磨了40多天,又把我送进精神病院药物摧残40多天。精神病院更是一座魔窟,每天好几次强迫吃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毒药,不吃就按倒灌你。吃药后,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难受至极,不能自控,白天只有不停的在外面蹦、跳,在石头上蹬、踢,东撞西撞来缓解身心的痛苦。晚上我被关在一间小铁屋里,我盘腿打坐,上牙用力紧紧咬住下嘴唇,用强大的正念控制自己,丝毫不敢放松,如不这样,我人能腾空,头能撞到铁屋的顶棚上。
最后我被迫害的全身浮肿、两眼呆滞看不清东西、行动迟缓、头脑胀痛昏旋、面目皆非。还经常强迫做这样、那样的检查,拍照等,结果勒索我8000元钱。如不是对宇宙真理坚不可摧的正念支撑着,不被整死,也被整疯。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穷尽人类的语言也无法描述它的惨烈程度。
由于媒体造谣、污蔑,把法轮功妖魔化,人们都象躲瘟疫一样避而远之,再加上株连迫害政策,即使亲朋好友也远离你,怕受牵连。我丈夫和他家人深受谎言欺骗,很长一段时间歧视我、把我视为异类,我丈夫甚至对我大打出手,逼我离婚、骂我去死,这场迫害胁迫全民犯罪。
2002年8月的一天大清早,一帮警察穿着便装就闯进我家,再次绑架我到洗脑班转化。其实,事先我知道到处在抓法轮功学员去办洗脑班,我已在外面躲了好几天,刚回家,就被守在哪里的便衣警察看见。
洗脑班设在一片隐蔽的树林里,全封闭。一进去,电视、广播、报纸全是诽谤、污蔑大法的文章,天天灌输,强迫接受。还强迫一遍一遍地逼写揭批文章。一个月的邪恶灌输,大脑麻木了,不会思考,叫骂人就骂人,叫打人就打人,表现的越坏越恶,才算“转化”、“达标”。如此荒唐,邪恶无耻之极,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逼迫不许做好人,使整个社会导向邪恶。
有一次,我在街上走着,我们村一个人迎面走来,本来挺好的一个人,我和她无冤无仇,走近我,我还没来得及打招呼,无缘无故朝我:呸!神经病。在当今的中国,很多人骂法轮功精神病,如果做好人与精神病划等号,我们甘愿当精神病。
2013年我们村旧村改造,我家前面正在盖楼,从此,我家成了建筑队的仓库、办公室,每天收工,院子里放满了干活的工具,中午桌子、凳子摆了一院子,我家又成了他们的餐厅,吃完饭,我再帮他们收拾、洗、刷等,有时还得帮他们做饭。写字台就放在院子的过道,成了他们的临时办公室,家里堆放一摞摞的图纸,我们家有什么,他们用什么,不分你我,无论我在家不在家,我家的门始终都是大敞着,他们随时到我家取工具、喝水等,成天往工地送沙子、石子物料的大卡车、拖拉机川流不息,司机也到我家来歇脚,我家成了名副其实的便民服务站,这种状况一直到工程竣工,大约一年半多长。他们不知怎么表达对我的感激,一个劲地说:大姐真好,法轮功真好。
在当今物欲横流、世风日下、唯利是图的浊世中,更突显法轮功学员的与众不同。是啊,有谁能面对酷刑冤狱,依然满怀慈悲,笑对世人的讥讽辱骂;法轮功学员是宇宙真理“真善忍”的践行者、捍卫者,浩然正气,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
二、被控告人江泽民所犯的罪行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使多少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这场迫害,绝不仅仅是几千万法轮功学员,他们的亲人更是一个数量庞大的人群,法轮功学员及其亲人所承受的苦难,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漫长的16年。停止迫害,再也不能拖下去了!江泽民累累罪恶。
被控告人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绑架政府,践踏法制,将中国人民拖入罪恶的深渊,罪恶累累,列举如下:
1、 反人类罪
2、 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3、 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
4、 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
5、 非法搜查罪
6、 非法超期羁押拘禁罪
7、 刑讯逼供罪
8、 故意伤害罪、
9、 酷刑罪
10、 侮辱罪、
11、 诽谤罪
12、 绑架罪
13、 虐待被监管人罪
14、 徇私枉法罪
15、 侵犯通讯自由罪
16、 滥用法律罪
17、 破坏法律实施罪
刘秀芹女士说:根据《宪法》第41条的规定,现提起诉讼,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
现在全世界正义的声音都在呼吁:停止迫害,法办江泽民。我们的政府还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坐而不管吗?恳请法官站在正义的一边,维护法律尊严,拨乱反正,将这亘古冤案昭雪天下,将祸国殃民、千古罪人江泽民送上历史审判台,还法轮功清白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