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一月九日至十一日,运河区法院不仅设限旁听(一名学员仅限一名家属旁听)而且戒备森严,警察、国保人员、便衣特务密布(下图)。法院外警车云集。
一、无视法律 法警咆哮公堂
十一月十二日,法庭内,检察官说:律师不能展开说法轮功不是邪教。律师说:我们怎么不能说?公诉人怎么能展开说法轮功是×教。审判长说:我没听见。
律师一直在说,法官不让说,法警队长(警号1380001)冲过来,对着律师咆哮:你干啥!你干啥!律师们“哗”都站起来,质问:你干什么的,一个法警有什么权力?后边的警察都站起来。一位律师说:怎么样,想打架啊!
庭后一位律师说:无论如何这也是一个反法制的案件,一个执勤法警在法庭上对律师大声咆哮,传播全世界都会说中国的法警真厉害啊,审判长啥也不是。
二、作案警察继续折磨受害人
庭审现场,法轮功学员赵俊茹因长期遭受迫害而身体不支晕倒,审判长马永胜却不想休庭,继续推进庭审。一位律师站起来说:出了问题你会让你们运河区法院一夜成名的。
在法庭上,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赵翔说:我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这种非法关押。我对看守所的人说我要见李毅(实施绑架的警察之一),李毅曾承诺放我走的,我要走。过了几天,看守所说李毅来了。李毅来了之后就把我带到一个地方强行灌食,他给我头上带上一个像包装水果的套子,我双手被铐在背后不能动超过二十四小时……
听了赵翔的叙述,在场的人们都为之动容,有人在抹眼泪。过后一位律师说:这是典型的酷刑,这个事件非常严重,牵扯到办案人员犯罪。公诉人员在场,检察院人员在场,检察院必须介入调查李毅的违法行为。
三、律师:政府无权对信仰领域的事指手画脚
辩护律师唐律师建议当事人、家属及律师今后不要再引用所谓十四种的那个文件了。他说,就是被规定的那些,政府也无权以邪教的名义打击,因为政府无权对信仰领域的事指手画脚。梁律师说:即使引用,要说明政府无权规定什么是邪教。
刘连贺律师说:思想、观念、信仰不能作正与邪的划分。你可以认同,也可以不认同!任何人无权干涉他人的思想:政府(官员)什么时候都无权干涉思想自由。人们往往是喜欢和自己相同思想的人,排斥和自己信仰相左的人,甚至人身攻击,这个是误区。
铺天盖地的行政命令和歪曲的新闻报道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法轮功学员:愿天下万众诚心归善
遭绑架和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个个都在法轮功修炼中身心受益。比如法轮功学员李丽,修炼法轮功以后放弃利益之心,在一家旅馆打工期间捡到一枚大白金戒指,为了便于失主找寻,她将戒指交给店主;法轮功学员赵俊如,修炼以前夫妇俩均患有严重肝病,修炼后夫妻二人不仅肝病不药而愈,而且以“真、善、忍”为标准,他们处处宽容、礼让他人,在家族里、乡邻间有极好的声誉;侯东亮修炼以前患有严重鼻炎,躺下睡觉呼吸困难,十分痛苦,修炼后得到康复。
开庭最后一天,法轮功学员侯东亮发表的最后陈述说:我利用周末休班时间,参加了这样一个在“私人空间”举行的以“修心向善、做好人”为目的的修炼心得交流会。作为一个信仰者以重德行善为根本没有危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我本人的行为也没有对任何个人、单位、群体构成伤害。“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信仰为本,道德为尊”,俗世洪流中,对于“真、善、忍”的追求,来自于心底的善念。
我的行为也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实施,所以公诉机关指控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成立。
法轮大法使我拥有了健康的身体和善良的心。古代有多少先贤为了修炼、寻道上下求索,“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世。”俗世繁华转眼枯,金钱、权利、爱情、名誉,随着时间流逝,您能守住什么?等你退休了,还有谁会记得你?唯有“真、善、忍”的信仰,亘古不变、永恒。
最后,希望法院明察秋毫,秉公执法,排除欲加之罪!请求无罪释放!
愿天下万众诚心归善,祝世上好人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