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张素华被剥夺辩护权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张素华女士,在通化市及东昌区两级政法委、“610办公室”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组织的绑架中被非法抓捕,当时被绑架的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张素华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至今七个多月,陷害她的案卷经检察院两次退检,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送达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家人为张素华聘请的律师因刑事庭长赵岩违法办案,其上级和通化市中级法院的违法,至今无法介入。

一、遭绑架构陷

张素华,女,现年七十四岁,退休前在银行系统工作。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一身病:肝炎、肝硬化、肾炎、胰腺炎、胆囊炎、心脏病、红细胞满视野,即俗称的血尿等。经常被病痛折磨的彻夜失眠,每年要住三、四个月医院,身体很虚弱,常年血压低,高压只有八十多,低压达到三十多,关节疼得夏天还需要穿棉裤。家里熬药的锅不知烧漏了几个。身体糟到了她都安排好了身后事。儿女小时候,她做了大小不一的许多条棉裤。因为她怕自己不在了,儿女们还没长大,冬天那么冷,孩子们连棉裤都穿不上。

修炼后,她所有的病痛都神奇的消失了,至今已十九年了,一粒药也没吃过。而且十二年前,就开始独自照顾因父母离异而无人照顾的两岁孙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通化市及东昌区的政法委、“610办公室”、东昌分局、国安、刑警队、特警队、二道江分局、通化县国保以及老站、团结、新站、东昌、环通、民主等各派出所警察,凌晨三点多开始蹲坑,从早晨六点到八点左右,绑架了包括张素华在内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张素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新站派出所把构陷张素华的材料移交到东昌区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胡爱民。因证据不足,检察院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和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两次将案卷退回东昌公安分局新站派出所。为达到迫害目的,派出所虚报、造假,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又两次将材料送回检察院,检察员为公诉科科长张磊。

在当事人张素华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构陷张素华的案卷送到了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并被非法立案,承办法官为吕晶。

二、各部门违法办案、推诿,剥夺辩护权

为维护张素华的合法权益,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点,张素华家属与受聘律师到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在法院一楼接待大厅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吕晶的电话说明来意,身怀有孕的吕晶推脱说这个案子归庭长赵岩管,当律师打通赵岩电话时,赵岩说不能接律师的手续,律师必须先到司法局备案。

律师指出: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要求赵岩依法办案,赵挂断电话。

随后家属与律师到通化市中级法院,在一楼大厅给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伟打电话,向其投诉东昌区法院赵岩的违法行为。李伟也不停地推脱说:法院不能直接接律师文件,要到政法委备案。在两级法院,指定的备案部门都不一样,司法部门办案的随意性可见一斑。当律师向李伟要书面文件时,李伟却说市里开会了,是口头传的,没有文件。律师说这样做是违法的,李伟挂断电话。

四月十七日上午,张素华家属到通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找到科长侯建新(音)接待了家属,侯说法律上是没有这样(备案)的规定,但上级单位有律师到司法局备案的要求,有这么回事。家属问能否给出书面文件,侯说有也不给看,后改口说没有文件,只是口头传达的文件。家属说律师依法律办事,法院也应依据法律办事,明明法条上写着律师辩护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为什么口头传达的文件还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呢?侯说文件、法条都得执行。家属说既然都得执行,能不能给看一下文件?侯说没文件,那就让律师去开庭给辩护。家属说法院不接律师函,怎么辩护啊?侯说那就没办法了,看你说的挺清楚,你给辩护吧!家属说赵岩说了家属没律师证不让辩护。侯说:根据法条,家属可以辩护,你就告诉法院,我说的,家属可以辩护。他问旁边的一个同事:是不是家属可以辩护?那人回答:可以。

下午家属拨通赵岩电话,告诉他到司法局律师管理科了,司法局(的人)说家属可以辩护,赵岩问谁说的,家属说,是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的科长侯建新。他说:不认识!让他给我们发个公函,盖上公章,我就让你辩护。我不能总这么等你了,你抓紧办。家属了解到,公民代理(公民做辩护人)需办理手续这个规定已经废止。赵岩又在无理刁难。

《刑事诉讼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明文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各个阶段分别聘请一至二名律师或亲友担任辩护人,对职业律师担任辩护人没有任何法律限制。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现在因东昌区法院执法犯法、违法办案,通化市中级法院纵容包庇、不作为,张素华的律师无法阅卷,张素华的辩护权被蓄意剥夺。

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磊0435-320782818643590715
通化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伟0435-3941758

通化市政法委书记: 赵忠国 13894587888 (原林业局)(现通化市政法委书记)
综治办主任:乔久成 13674351926
通化市610办公室副主任:薛玉亮办公电话:0435-3908495 宅电:0435-5223195 手机:13904451512
赵树军:13844540566

东昌区政法委书记:臧海江 3315661 3625216 13843515578
东昌区610主任 苗英:手机13514358799
张纪文:13943409639
荆文 :138445885663409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新华大街319号):
局长:石剑 电话 13614455666 (原辉南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局长:高晓雷 电话:0435-3900578 13894532226 (原治安大队队长)
国保大队:曹海雷 电话:0435-3258809 手机:15944585556

吉林省通化市长流看守所(地址:通化市长流村 邮政编码:134001 )
看守所所长:啜智勇 13843595959
马云波 13943580168 所长(原柳河县公安局局长)
姜宏杰 13766181995 副所长
孙中霞 13966181667 医务科长
李欣春 13894536715 女狱警队长

新站派出所电话:0435-3616892
金黎文 副所长 3616892 13134352666
莫连军 科员  13404518663
姜福生 科员  13704350666
高兴宇 科员  1376183911
吴国庆 科员  13766191852
鲍宇权 科员  15943507071
田开源 科员  13844584376
胡爱民 科员  13766180889 1804350147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
院 长:刘东海 3947299 13704353350
副院长:姚桂英 3947298 13844587677(主管刑事)
副院长:常永彬 3947222 13364356088
副院长:高艳芬 3947297 13944549965
副院长:臧海波 3947293 13844598369
政治处主任:徐艳君 3947288 13944589399
纪检组长:丛家庆 3947295 13331536618
执行局局长:马林 3947268 13843584358
监察室负责人:崔岳琴 3947216 13804458466
信访办:杨萍 3947294 13324358895
信访办:杨光弟 3947276 13804459410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庭:
庭 长:赵岩 3947289 15844587666
副庭长:崔敏 3947228 18843515666
法 官:杨万成 3947229 13844582848
法 官:邹喜山 3947285 13069276789
法 官:刘金军 3376707 13943406217
法 官:贺立辉 3947286 13944546171
法 官:王宏彬 3947287 15043595678
法 官:吕 晶 3947286 15114399555

通化市中级法院
党组
姓名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张树森 3947001
刘洪奎 13804459657 3947003
王义瑞 15104357766 3947005
孙宜国 13704356666 3947008
郑玉平 13904457066 3947009
杨军 15804356677 394708870
邢世和 13766173666 3947066
金奎军 13943592858 3947011
王伦 13314352666 394716571
专职委员
姓名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朱桂清 18643599977 3947007
关文博 13943585928 3947020
党委
姓名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肖德俭 13196179898 3947010
张钦秋 13943599877 3947010
政治部
姓名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陈广胜 13943596678 3947077
姜凤龙 138445837221495
夏令凯 13944583166 3947017
孙繁明 3947013
张希清 13843573886 3947013
满春景 15844572190 3947016
宋晓东 13766199447 3947016
办公室
姓名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洪浩 15144552175 394703170
姚昊昱 15144552175 3947156
孙建敏 15981607895 3947033
商文宏 15943513232 3947033
宋雪 15043505882 394715671
石扬 13943575550 394715671
李书 15604351230 394715671
刘桂清 13029190001 3947169
姜骁 13179162351 394703370
孙萌 13664357599 394715471
办公室
姓名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贾俊楠 15834550016 3947069
李小旭 15943554140 3947169
监察室
姓名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李伟 13664356898 394702170
王春山 13321450759 3947025
杨光 13843586458 394702570
王庆伟 13944537555 3947099
刘海霞 13943579678 3947099
杨铁峰 13844540639 394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