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剥夺上诉权 律师抗议(图)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青岛崂山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孙丽萍女士一年半刑,并剥夺其上诉权。孙丽萍的律师表示抗议。

孙丽萍的律师表示抗议
孙丽萍的律师表示抗议

孙丽萍女士在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之前得了不治之症——肠癌,在医院做手术留下有一截管子。当时手术并没有消除危险的疾病,孙丽萍在朋友介绍下炼起了法轮功,癌症不见了,身体恢复了健康。

孙丽萍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青岛崂山区中韩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至今。中共警察在孙丽萍家人不在时,擅自闯入她家抄家,也没有给家人物品清单,没有让家属签字。另外,刑事拘留和逮捕通知书都没有送达给孙丽萍本人,在提审时,也没有说明警察身份。这些做法,都严重触犯了刑事诉讼法。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号,其家人为孙丽萍聘请了律师,当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孙丽萍已经在三月十一日被非法开庭。律师发现,在整个过程中,青岛市崂山区公、检、法机关都存在故意违法情况。

崂山区法院法官于泳没有在开庭前三天送达传票给孙丽萍,也没有通知其家人,没有任何公开的开庭的通知,没有任何证据出示,相当于秘密开庭,严重违反了公开开庭的法律原则。律师到青岛相关机关控告了于泳的违法行为。

四月二十二号,律师再会见孙丽萍时,孙丽萍委托律师作为她的二审辩护人。

四月二十八日,当律师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四月二十四日,于泳在没有任何公开的形式下,诬判孙丽萍一年半,孙丽萍当庭表示上诉。四月二十八日当天,律师又到崂山法院,法官于泳不在,律师在崂山法院门卫处给于泳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要求见面谈谈。于泳说,案件已经审结了,就蛮横的挂断了电话。

五月十九日,律师来到青岛中级法院想阅卷,但是青岛中级法院说没有接到孙丽萍的上诉,律师又来到青岛崂山法院,还是找不到于泳,律师就到崂山法院纪检信访厅询问,一姓朱的庭长答复说,经调查,于泳说孙丽萍没有上诉。孙丽萍的上诉权就这样被非法剥夺了。

于泳作为一名法官,知法枉法,公开撒谎,恣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崂山法院竟公然袒护于泳,不仅不处分于泳,还把于泳提拔成了执行庭庭长。这就是中共邪党体制下的是非颠倒,司法堕落。

崂山区法院
崂山区法院
崂山区法院:云岭支路1号
法官:于泳:18661821577
0532-88895182
李 伟(庭长)0532-88895193
牟敬坚0532-88896371

中韩派出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25号(北村小区内)(266061)
警察:赵思超:0532-55580177,15063001377
中韩派出所电话:
所长 黄涛13792815666 储着才15898873527 副所长 李成林13006530815
崂山分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办公电话:0532-88897705 投诉电话:0532- 88897705 修潍青: 职务 党委书记、局长;林振华 职务 副局长;崂山分局领导:
戚杰 18805325606 55580001;王志勇 13705321767;王仁 13905323657;张承仁 13356895858;林振华 13385321329;王泽英 13361229866;孙洪波 13583202222
辛琦 13964856888;高希栋 13905326213
崂山区检察院:科大支路55号,
公诉人: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