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东省无棣县档案局局长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近日,原山东省无棣县档案局局长盖为民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盖为民,男,一九六五年生,原山东省无棣县档案局局长。盖为民控告江泽民犯下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行。

盖为民在控告书中说: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山东省庆云县公安局非法拘禁,三日转到山东省无棣县公安局非法拘押,二十日送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被释放。期间被强行灌食,罚坐硬板凳及熬夜八个月,恶人用威逼、恐吓、洗脑等手段企图使我放弃大法信仰,家属被无棣县公安局勒索现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个人物品被非法查抄,当局非法把我开除公职。

盖为民要求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刑事起诉,把这个迫害元凶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