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的所谓“法官”王瑞江,捏造“案件”的公诉人是顺庆区检察院的起诉科科长张利君。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庭审张林悦,欲从购买神韵演出票为名构陷冤判,张林悦的律师对此递交了“关于购买神韵演出票不违法,要求撤销对张林悦起诉”的意见书,并且在二月二日的庭审中对此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瑞江宣布休庭。
在休庭的几个月时间内,南充市610、顺庆区检察院、法院罗织罪名,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张林悦三年徒刑。
五十一岁的张林悦女士在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工作,曾先后任西城街道办副主任、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民建妇委会主任、民建支部主任、南充市政协委员、民建市委会委员;南充市唯一的“四川省民主建国委员会的巾帼英模”,还完成了三个专业的函授研究生课程。一九九七年八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年后,久治不愈的所有疾病全好了。由于她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修炼,成为一个与世无争、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后,张林悦女士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而遭到迫害。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左右,顺庆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杜伟嘉等四人以购买二零一零年香港“神韵晚会”票为由将准备上班的张林悦绑架,并对其工作、居 住地非法抄家,抢走了她女儿学习所用笔记本电脑一台。“神韵晚会”是纯善纯美的艺术性演出,以恢复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为宗旨,在全世界巡回演出,被誉为世 界第一秀,广受各国政要、艺术界、学术界和商界等主流社会高度评价和赞誉。
在家人及各界的积极营救下,顺庆区公安分局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不得不释放张林悦回家。但在释放之日,顺庆区检察院却向法院递交了非法起诉书,并让张林悦家人办理所谓“取保候审”;紧接着顺庆区法院于九月十四日发出了所谓的“传票”,定于十月十一日庭审。
为了阻止顺庆区“六一零”、政法委、公检法相关人员继续犯罪,抗议顺庆区法院的非法庭审,张林悦被迫离开了幸福的家,过着漂泊流浪的生活。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左右,张林悦到位于成都柿子巷五号司法局内递交自己被迫害的材料,再次被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