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不参与政治,做事都是以救人为目的,法轮功学员起诉恶首是替天行道,以常人和平的方式惩恶扬善,让世人明白真相,消除对“真善忍”的负面认识;让社会截止道德败坏,回归道德文明;只起诉恶首是给其他所有人(包括各系统、各级执法犯法者)留下自救的机会。
江泽民之恶,罄竹难书。据初步观察,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江泽民是国妖之首
江泽民是个邪恶昏庸的无神论者,心中没有一丝对天地民意的敬畏和国家法律的尊重,一切以自己的权力为中心,以金钱为诱饵,以恐怖暴力为手段,为所欲为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到最后人性丧尽,完全成妖成魔。大家都说徐才厚是国妖,江泽民则是国妖之首。
为了霸占明星美女,它动用国家资源为顺从者建造剧院、授予高级军衔,又动用国家机器将不顺从者枉判入狱。
它与天斗、与地斗、与普世价值斗,它与同事斗、与学生斗、与民斗,草菅人命,认为“杀个人就像踩死一个蚂蚁一样”,是个十足的流氓。
最严重的是,出于邪恶的妒嫉心,忍受不了法轮功修炼者的正义善良,它竟然将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大法污蔑为“邪教”,不顾其他同僚的反对,一意孤行地发动了空前绝后的迫害,自导自演制作“天安门自焚”伪案欺骗群众,对法轮功学员推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政策,它竟恬不知耻地教唆手下人:法轮功讲真善忍、你们可以大胆打击。
更耸人听闻的是,它竟公然动用部队、医院、公安等国家机构做出了“活体摘取并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滔天罪行,形成了天下最罪恶的贩卖人体器官产业链!这种行为究竟邪恶到了什么程度?这还不是妖魔是什么?
二、江泽民是国贼之首
江泽民出身汉奸,靠投机取巧爬上中共总书记的位置,它无德无能,大搞腐败治国,买官卖官,官商勾结,将官位当作作恶和窃取利益的贼位。
它形成了贪腐卖国的官场生态,让听从它的官员和社会名流大多贪腐作恶而遭恶报;它实行经济官僚化,干扰正常经济秩序,使优质资源和优秀人才大量流出境外;它将贪污的巨额资金转移到外国银行,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取得无原则的国际支持,它大肆出卖国土,将东北地区一百四十多万平方公里在历史上有争议的疆土划给俄国,相当于四十个台湾的面积。
卸任总书记后,它自导自演发起留任军委主席的特别动议(实际为军事政变),强迫接任领导挽留它为军委主席两年,实行垂帘听政达十年之久。
三、江泽民是罪犯之首
江泽民以人治代法治,实施国家黑社会主义统治,大搞国家恐怖主义,祸国殃民,罪大恶极。
它一手建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它发起、设计、计划、命令、发动、落实、管理、煽动和参与了对善良人群的残酷迫害,对法轮功学员残酷实施殴打、电刑、冷冻、捆绑、火烧、烙烫、吊刑、长时间镣铐、长时间站、跪、竹签和铁丝穿扎、性虐待、强奸、注射毒药等上百种酷刑,害死了几百万善良人群。它绑架国家司法机关以强制造假的方式给公民定罪(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彻底摧毁了正常的国家司法秩序,在全国范围造成巨量的冤假错案。为了推行这种冤假错案,它每年非法花费几千亿的经费收买人心,以相当于军费的财政支出发动了对人民的战争。
卸任后,特别是丧失垂帘听政条件后,它大肆暗中搅局,不择手段地以牺牲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为代价,在重要或敏感时期,在国际上制造重大事件,在国内制造恐怖袭击和重大事故,利用制造的重大伤亡事件转移视线,给现任当局施压,并且多次发起对现任领导人的暗杀。现在中国好多重大事件都没有最后的结论,主要原因就是其背后往往都有高层黑手背景,当局者实在无法正常地向社会交代。
江泽民是当今最大的刑事犯首犯,是危害社会的公敌,按国内和国际相关法律规定,应追究的罪名主要有:刑讯逼供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劳动罪、侮辱罪、诽谤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利用邪教(共产主义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强奸罪和侮辱妇女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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