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辉女士学了法轮功后获新生,但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后,受到残酷迫害,四次被非法抄家;三次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判刑三年半;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左右又被当地司法和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连手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根据中国宪法与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如下罪行: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等等。根据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法,江泽民犯有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吴国辉女士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吴国辉 |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原福山地乡(后又合并到林东镇)的一名小学教师。认识我的人谁都知道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我几乎都在生病。从小得的风湿性心脏病、伴随着气管炎、胆囊炎、神经性头痛、风湿病等多种疾病,几乎使我生不如死,经常是上班时病倒在学校一躺就发一天昏,经常由丈夫骑自行车接送,无论刮多大风下多大雨或雪,都得往返二十几里路接送我。为了治病,用尽了各种方法,始终逃脱不了病痛的折磨。大女儿几乎是在医院长大的。家里穷得靠借钱活命、亲戚帮助。在长年累月的病痛和艰难的生活折磨下,人也变得脾气暴躁、妒嫉、气恨、小心眼儿。
自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三日我喜得法轮大法,从此走上了修炼法轮功的道路。学炼法轮功刚刚四天全身的病全都没了,人从此变得精神乐观,生活中、工作上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再与人争斗,和同事、亲戚、邻里和谐相处;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天天在快乐、祥和、幸福中生活,真正体验到了道德升华、身心健康后的喜悦。我和全国亿万修炼法轮功的民众一样,都沉浸在修炼法轮大法后的无比喜悦、慈悲祥和之中。
然而江泽民集团的本性就是暴虐、妒嫉、专制,容忍不了修“真、善、忍”的好人。于九九年七月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开足了马力,对法轮功开始了全面的迫害。
一、两次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左旗公安系统把他们摸底掌握的包括我在内的几十名法轮功学员都带到公安局,实行株连政策,胁迫家属及单位领导与他们一同强迫我们签了“不许炼功的保证书”。从此开始了对我和当地大法弟子迄今为止还没停止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巴林左旗公安局专管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汪其格、国保大队长图布新和白秀珍伙同福山乡派出所的所长高树军等将我非法关进拘留所十一天,强行逼迫不让炼功,并勒索3000元所谓的“取保候审”费作抵押,扬言再发现我炼法轮功就没收这些钱。
同年十月份,巴林左旗公安局长黄景祥、图布新、白秀珍等又以法轮功学员所谓串联为借口,将我和几名学员非法押到公安局,进行非法审讯。黄景祥直接拍案又将我们非法关押,又非法扣留了上次勒索的3000元钱。在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后,他们又变相把我们几名押到商业宾馆二楼,黄景祥、图布新、白秀珍等亲自督阵,翟亚杰等进行轮流监控审讯。非法关押七天,又向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800余元说是所谓的食宿费。然后以我们不放弃信仰为借口再次投进看守所。继续迫害一个月后,于零一年新年前一天才把我放回家。期间向我家勒索现金12,000多元,其中包括汪其格勒索3000元、图布新勒索1000元。
二、赤峰市洗脑班的残酷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九日,左旗公安局伙同林东镇总校又强行把我非法押到赤峰市洗脑班进行迫害。左旗国保大队长那顺亲自开车,与另一恶警把正在林东镇后兴隆地小学上班的我非法押到公安局,进行非法审讯。夜间那顺将我的两只胳膊抻到铁栏杆床头上呈“一”字形,铐在床头上,后背垫把椅子,我坐不起来也趴不下,整整折磨了我一夜。翟亚杰和另一女警在室内铐着我的床上睡,那顺用床挡住折磨我的室内门口睡。
第二天由公安局及总校派的人,把我非法押到了赤峰市洗脑班,在市610头子杨春月和陈晓东等恶人的直接操控下,遭受连续八天八夜的罚蹲、罚站、薅头发、扇耳光、穿着高跟鞋的转圈儿的踩、搓、拧我的脚、辱骂、连续几小时的十几个人围攻殴打、强迫看恶毒攻击大法的书、录像、找来犹大几人轮流围攻强化洗脑等非人迫害。
期间,我承受不住非人的折磨,曾跳过高墙逃走,被一同去包夹我的林东镇总校苏子珍恶告,被610派人把我又抓到这个黑窝。逼迫我写骂师父、骂大法、并写决裂、悔过、保证等五书,又逼家人前去赤峰洗脑班,向家人索要“锦旗”,为它们迫害法轮功找理由树碑立传。其间左旗610的张荣山也去过一次参与了迫害。
三、非法抄家、停工资,图谋迫害
零五年十二月六日,公安局长唐国志亲自下令,张玉珍、左旗政法委张荣山等突然对我进行抄家,并预谋非法抓捕我。那顺一伙在绑架我的大伯嫂李胜军时,李胜军正给我的婆家侄子做媒人,侄子与介绍的女孩在她家处对象,我丈夫去过问此事,那顺一伙竟无理的将我丈夫也带到公安局,无辜非法关押了十多个小时。后又迫使我丈夫带他们回来,把年迈的婆母与年幼的女儿赶入一间居室后非法抄家。
其实这之前,他们早就派人到处非法盯梢、监控我。这之后更是如此,片警葛占广、刘艳林以及居委会的人员经常非法监控我。还告诉门卫帮着监视,发现回来就举报,能得到公安局奖励的500元钱。并多次以查户口等各种形式到我家及其亲属家骚扰、窥视,一味的预谋迫害我。
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在唐国志、那顺的指使下,七日下午,派出所的燕春旺、田立成、张惠彬(音)汪成、杜敏军等几名警察突然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并预谋非法抓捕我。当时只有七十五岁的乡下姨婆婆给我们看家。他们强行进屋并恐吓老人:别动,我们是公安局的,你是吴国辉的妈吗?当老人说是乡下的时,他们不相信又打电话核实。进屋后燕春旺带头翻东西,床头床底下翻了个遍。当他们翻东西老人好言相劝时,燕春旺等竟威胁老人,要带走老人。老人满身的病,哮喘着求他们别动东西,说我是来给看家的,哪怕自己跟他们走,他们都不听。后来他们居然打开电视,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年仅九岁的小女儿放学后,恶警们哄骗孩子说给孩子糖,诱骗孩子问妈妈在哪,孩子不知道妈妈在哪时,他们就不许孩子出屋。这强盗一样的行为吓坏了经不起世事的老人和没经世面的孩子。
下午五点多,几名警察又迫使正在上班的我丈夫回到家中,又抢走了师父法像、讲法录音带和电脑。我没犯任何罪、任何法、只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而左旗公安局、政法委与呼市劳教所、赤峰市公安及610等地区的几个单位的邪恶之徒却相互勾结,提前捏造了劳教手续,图谋对吴国辉非法劳教。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公安、政法委、610一伙仍不死心,又利用教育局巴书记给我丈夫打电话,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并让家属过几天去教育局一趟。第二天林东镇总校校长郭向东又让前进小学校长辛国儒传话,限十五天之内要我到教育局报到,否则将从下个月停发工资。后来他们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非法停发了我一段时间工资。其实,停发工资不是目的,他们是以此为手段,妄图绑架我送劳教所迫害,从而达到迫害法轮功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几年来,对我及其家人与亲属的迫害从没间断过,多次罚款、抄家、蹲坑、盯梢、监控、跟踪;鼓噪单位长期监控,非法关押、强行洗脑、居委会人员在大年三十晚上还来我家骚扰。逼得我流离失所,七十多岁的婆婆和十岁的女儿长期没人照顾,一家人及亲属在中共邪党及其帮凶的迫害下,天天在惊吓、担忧、屈辱中生存,几乎没过过安稳日子。自二零一零年以来更是如此,我所住小区的一个大概叫赵淑艳的经常监视我,还隔些天就到我家所谓的查一下户口。
四、买菜途中遭特警绑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端午节前一天)上午,我开车和丈夫去菜市场买菜的途中,一个穿黑衣服的人让我停车,因街上的人挺多,我还以为车撞到了别人,就把车停下了。下车后,那个人让我把车钥匙交给他,说着就把我的车钥匙抢过去,在这之间又先后上来五、六个穿黑衣服的男的,随后又上来一个五十多岁的穿便衣的人(后来才知道是巴林左旗公安局国安大队齐柏林),到我跟前慌忙的掏出一个小本说:我是公安局的,这是我的工作证。说完马上又赶紧合上。
这时我才发现他们的衣服上写着“特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特警们极其野蛮、粗暴的把我的胳膊扭到后边去,连推带压的把我推到特警车上。我丈夫问他们想干什么时,被特警队一不法人员野蛮的强行用胳膊扼住喉咙,勒得他喘不出气来。随后他们将我非法押送到巴林左旗公安局。
我被绑架后,我丈夫回到自家楼下时,又被事先等在那里的国保大队李宏柱和林东镇派出所李海利等人绑架到公安局,随后,国保大队李冰、李宏柱和林东镇派出所李海利、王志伟等十多人胁迫我丈夫打开家门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六一零”人员高延国、林东镇西城区王焕勇、王冬梅等人参与了非法抄家。
六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多到中午十二点半,六个警察还有一男一女拿着我丈夫的钥匙,扛着一个照相机又一次去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一些私人物品。后来,我丈夫被恶警们冠以涉嫌包庇罪非法关押十二天后,办了所谓的取保候审后才被放回。
五、在公安局遭酷刑、药物折磨
在公安局,特警们把我强行拖到审讯室的铁椅子上,前面是铁桌子,上面有两只固定的手铐,桌子下面有两只固定的脚铐子。五六个小伙子特警根本不顾我死活,把我硬生生塞进固定的手铐脚铐中,我连累带疼差点儿昏过去。国安大队的女警察徐文慧对我非法搜身的同时,用低下的语言连讽刺带挖苦的侮辱我。接着,齐柏林对我非法审讯。这期间我一直劝他们不要做坏事,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天理,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法轮功不是×教,信仰无罪。恶警们只顾幸灾乐祸,根本不听规劝的良言。
非法审讯后,特警们又强行给我戴上背铐,推上警车后两只本来被铐着的胳膊一边又一个特警压住胳膊,将我非法押送到看守所。在路上,我一边喊法轮大法好,一边讲真相,一个警察说,喊吧,咋喊也没人听到。
“医生”们早已等在看守所,十多个人摁着我强行体检,抽血、量血压等。关进监号后,不知是谁给我打了一针不明药物,再加上先前在公安局特警们对我的野蛮暴行,使我出现口渴、昏迷、精神恍惚。特警和看守所人员把我扔在看守所的板床上正都围着我时,一个女犯人破口大骂我,并在他们眼皮底下狠命的咬住我的左脚大拇指不放,疼得我不能喘气。等那些人把我关进监号离开时,我听到一个人对监号的犯人说:看着她点儿,看她喘气不。
第二天,我浑身疼痛,眼睛看不清东西,心跳得特别厉害,头重脚轻,全身无一点力气。因在公安局被强行戴手铐、脚铐,使得手、脚、手腕子、脚腕子都肿得变了型,象包子似的;公安局特警们对我的野蛮暴行,使我两条大腿、两肩、上身一大片一大片都是青的、肿的,有的地方一块一块的都是黑锅铁色,一个多月以后才好。一个看守警察说我贫血。过几天,又一个看守说:你血压也高。我告诉那个人说:我炼法轮功十几年一点病都没有,是公安局齐柏林他们把我迫害成这样的。
下午,齐柏林、李宏柱非法提审我,李从电话上和他通话的人一边乐得前仰后合的、弯了呈近60度的腰儿一边说:“……大获全胜”。隔了几天赤峰市来人和李宏柱又非法提审我,李说:吴国辉,过几天你就知道了,把你送到一个地方。
后来,我的身体越加软弱、无力,心跳也越来越快。一天夜里,值班的法医田志军给我测心跳,每分钟一百四十多次,人当时就抽搐了。法医叫来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强行输液打针,恶警乔常亮和刘建茹(女)一边一个按住我,刘建茹用在警校学到的功夫狠劲地掰住我的手指不放松。我身体和精神承受着双重折磨。第二天早晨他们又把我押送到看守所。这时我已被折磨得吃不下多少饭。事隔三天,我身体又出现了严重的类似第一次的症状。
被非法关押的第三十天,我要求看守所无罪放我回家,否则他们超期关押要犯罪。看守所长郝忠民拿着本书卷成筒,戳我的左胸,并说我身为教师没素养,不知我咋教学生来。我和颜相劝他不要参与犯罪,告诉他我修炼大法的美好,他根本不听。最后超期关押了我四十六天。
六、非法判刑
巴林左旗公安局国安大队齐柏林、李宏柱等无视我死活,为加重迫害我,不择手段的捏造证据,强加罪名,两次报批捕,两次因无证据被退回。齐柏林们还不死心,上下串通,尤其是把搜查数量伪造“够数”,第三次将我的“卷宗”报往赤峰市检察院“协调”批捕,也仅就赤峰市中级法院一个法官说了一句话:“我认为够罪”,赤峰市检察院就荒唐的指使巴林左旗检察院批捕,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齐柏林、李宏柱对正在抽搐的我进行非法批捕。这个过程历时四十六天。
在非法批捕的当天,恶法医汪吉拉让我喝橘子汁,我说已喝过奶粉了,现在喝不下。汪吉拉和看守警察就把我押到医院要给我强行灌食。医生说不用灌食,汪吉拉说:不行,得给她灌。结果,他们五六个人死命地摁住我要往嘴里插管,我紧咬住牙,并喊师父救我,汪吉拉阴险的说,你师父也救不了你。他们没撬开牙,汪吉拉又说插鼻管,强行给我插上了鼻管灌食,并插着鼻管押回看守所,插了三天三夜,背铐铐了三天三夜,期间被汪吉拉、田志军多次灌食、灌药。
自此,我被迫害的不但出现贫血、心跳,忽然出现来例假不止,脸也肿得很大,身体更加虚弱,说话都没有力气。
被非法关押五个月后,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半,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对我进行了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为我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前,巴林左旗司法局副局长李伟(音)打电话骚扰律师,对其威胁、恐吓。
非法开庭结束时,我抽搐的厉害,李宏柱又说:吴国辉你别装了,装也没用。
十月二十五日,我被枉判三年半,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监狱迫害。
七、在监狱继续遭折磨“就剩一把骨头”
呼市女子监狱将刚刚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关进“攻坚组”,进行封闭式的围攻,由两个犹大、三个普犯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关进的第二天、第三天我起早炼功,看管、包控的罪犯们强摁住我不让我炼,对我又打又骂。第三天上午,康建伟叫一个犯人把我带到一间大屋子里,先用小的电棍电我,后又用一根粗大的电棍电我的脸、头、嘴、手、胳膊等部位,当时就把我的嘴电的几乎封住了,后来吃不了东西,喝水都费劲。几天以后,我的脸上、手上都起了黑皮,扒了一层皮。康建伟带来一个小个子挺胖的人说是队长,小个子看我躺着,就说:她不起来就让她躺着不吃不喝,十天后把她器官一摘,推出去一火化。
被电击之后,我身体越来越差,心跳、高烧、吃不下东西。医生检查说是贫血,强行给我打针吃药、输液,期间受尽了看管犯人的辱骂、殴打。犯人刘妍(音)、史卓、梁淑华她们强力摁住我灌药,捏住我鼻子,刘妍用小勺狠命撬我的牙,结果把我的一颗下牙撬得还差了一点点儿没掉下来。她们把我的被褥扯走,三九天让睡光板床。我例假流血不止,有时像喷泉一样。没力气起来坐着、站着,她们就打骂我,说我装的,薅住我头发往我上铺床上薅,边薅边说:头悬梁锥刺股。把我拖到水磨石地上躺着。有时一躺就是大半天,犯人们过来过去踢我骂我。
我被两次送进监狱医院时,一个叫刘刚(音)的男队长对我又打又骂,并威胁说:等你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在监狱时,他去了迫害我的屋两次,去了就骂,还唆使犯人,给犯人出招儿,让她们把我扔到猪圈,说我太脏太臭。
由于我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越治疗症状越加严重,最后人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这是监狱医院的看管监区长董玉玲等警察们说的)。结果医院检查结果是重度贫血、严重缺钾、浅表性胃炎、胃溃疡、肺部感染、胆囊炎、子宫内膜癌。我在监狱医院被非法关押治疗四个月后,生命已危在旦夕,呼市女监才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
吴国辉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上图是从监狱接回后3天拍摄的照片)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由于我经不起长期非法监控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临时背着家人去一处静养。监狱肖梅带一人来我家,说要带我去监狱。后来不长时间监狱又来两人,说来看看。我因急需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静养,才免遭再度被迫害。接下来又办了续保。
第二次办续保手续后,不到一年时间,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监狱忽然来人,说左旗司法局说的我不服从管理,要“收监”。时隔一个多月,监狱又来两人,由当地司法所派人领着,来我家录像,说我不回来就通缉。历时一年呼市女监派人来我家四次。大概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份,我被内蒙古赛罕区公安局非法通缉。
八、被非法通缉,断生活来源,断生路
历时几年的流离生活,我吃了无尽的苦,身心受到了无尽的摧残,而且公职从一二年被非法开除,没有了工资。没了生活来源,虽在外地也不敢出去打工。连吃顿饱饭、有一个稳定的住处的权利都没有,生命受到另一种变相的威胁。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负众望,肩负起匡扶正义、让人间回归正道的重任,将罪大无边的江泽民逮捕归案,受到人间法律及道义和良知的大审判。还我师父公正,还大法公正,让天下百姓都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从而得救。
同时要求罪犯江泽民必须承担对公民犯罪、侵权应有的法律制裁,并道歉、赔偿和消除影响:
1、面对全世界人公开向我师父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我师父名誉、赔偿我师父精神上与经济上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江泽民欠下所有全世界人的累计金额总数)。
2、公开面向全人类恢复法轮大法的名誉、向全人类被欺骗的民众道歉。
3、向所有大法弟子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经济与精神损失。
4立即取消对我的网上通缉、对我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与精神损失(一千万元)。
5、对我全家人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与精神损失(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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