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晓莉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先后两次被非法抓捕、关押,期间遭酷刑折磨;她还被监视居住;被郑州大学开除公职;被北京一用人单位辞退;被迫离婚等等。
傅晓莉自述学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实
我是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学习法轮功的。那时我还是武汉工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管理学专业二年级的研究生。
我从十二岁起,就患有神经衰弱、多梦。后来越来越重。不仅不容易入睡,即使入睡了,也是一梦接一梦。每天很疲惫,很迷糊,总觉得休息不过来,脑袋里象塞满了东西一样难受。严重的影响到学习,经常是看了很久的书,一个字也记不住。学法轮功仅仅几天,长年的失眠好了,脑袋一沾枕头就睡着了。我活了二十多年,平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睡的香,睡的沉。记忆力也明显提高。
我在大学念书时,大教室条件不很好,冬天暖气很小,我因长年晚上在大教室为考研究生备战,落下了风湿的毛病。一遇到天阴,双小腿骨里面就象被冰冷冻起来一样的寒、痛。夏天也不例外。那时因年轻,也不在意,也没去治理,只是跟朋友讲了这个事,他们说是风湿。修炼后,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风湿好了,十几年腿再也没痛过。
至今,我学法轮功已经十六年了,再没得过任何病。偶尔有一些不舒服,只要打打坐,炼炼功,一两天、最多三天就彻底好了。
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在上海找工作。有一天去参加人才招聘会,中午在附近小店吃了一个五元钱的盒饭。下午回到住处,才想起忘记付款了。因当天已经很累了,我决定第二天送钱给他们。第二天一直下雨,我有点不想去。而且我大学同学知道我少给钱的事情后,劝我说:不用再专门送了,钱不多,你又不是故意的,算了吧!但我想到自己是修炼法轮功的,不能这样做,还是决定送去。当时我有两种选择:一是坐公交车送,来回车费四元钱;一是走路去,来回一个多小时。考虑到我的经济情况,我选择冒雨步行把钱送给了店主。
当时我的经济条件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郑州大学开除公职,前夫与我离婚,并取走了我存折上全部的钱。我只身一人带着父母给的两三千块钱去上海寻求工作,暂住在同学家。生活、经济、精神上的压力巨大,五元钱基本是我一天的生活费。
法轮功对我身心的改变是巨大的,上面只是简单举了小之又小的实例,类似的事情还有许许多多。
傅晓莉自述遭受的迫害(篇幅所限,仅摘录一小部分)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七月三十一日间,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人员实施以下酷刑折磨:
连续十五天几乎完全被剥夺睡眠,困倦时被用水泼脸、用风油精抹眼睛、被殴打、被强制长时间站立。
被强制戴手铐、死铐;
被辱骂、被拳打脚踢;被拼命打耳光(每天约五百-一千个);
被电棍电;
被女警用指甲从胳膊上掐肉;
被揪头发;
被强制念诬蔑李洪志师父的文章。
最后结果:遍体鳞伤,惨不忍睹,浑身是青的、黑的、紫的、红的伤痕;双手、双脚大拇指长时间失去知觉;下颌疼痛、不能正常咀嚼食物;双腿、双脚肿大,穿不上鞋。
二零零四年八月一日——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间,被河南省安全厅人员实施以下酷刑折磨:
连续十天几乎完全被剥夺睡眠;
被辱骂;
被连续几天铐在离地面仅有一尺的审讯椅腿上;
每顿饭只有一个极小的馒头(约一两),一丁点菜;
被强制念诬蔑李洪志师父的文章;
最后结果:双脚肿大,穿不上鞋,左脚部份失去知觉,跛了一个多月。
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间,被洛阳市国安局实施以下精神折磨:
长达三个月被数名国安警察昼夜看守,逼迫看诬蔑李洪志师父及大法的录像片,逼我放弃对法轮佛法的信仰,并将我父母与我关在一起给我做“转化工作”。这一切给我及我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上的创伤与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