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郭开雄自述遭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身体虚弱多病,私心重,脾气急躁,心性差。通过修炼法轮功,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所有的病不翼而飞,人也变年轻了,道德品质提高了,心性也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宣布对法轮功进行迫害,我一直到现在信师信法,坚持修炼。由于在江泽民的策划指导下,我遭受了以下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一个晚上,我和女儿、女婿三人到时代广场参加座谈交流体会,被龙湖区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非法抓进金园派出所(约十多人),经审讯后,我们家三人等被判拘留十五天,没有经过任何手续和程序。在拘留所十五天期间,被辱骂、被审讯,过的是非人的生活。
二零零四年七月,我到市区、社区讲真相、贴“法轮大法好”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市公安局、龙湖区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及“610办公室”人员对我恐吓威胁,对我家人恐吓勒索,对我单位罚款等手段,否则就要判刑。在这种情况下,我单位领导亲自出面,送钱请吃喝,大约花了十万元左右,我家几个孩子也多次请他们吃喝,送钱等,大约花了六万元左右。这样他们将判刑改为劳教二年。
在劳教所,我被关在一个房间里,由服刑的吸毒人员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有一次我发高烧,被送进三水县医院,强行打针吃药,但每天的手,二十四小时被扣锁在床上,有时脚也被锁上,日夜都有警察轮流守着,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在我被抓期间,家里多次被搜查,家人受到恐吓,特别是我妻子整天流泪难眠,心里恐惧悲伤,胆战心惊,因心里惧怕导致生病。我从劳教所出来后,也经常受到居委会、街道、区委、派出所、龙湖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及“610办公室”人员的干扰,监视,并多次上门恐吓,失去人身自由,身心受到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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