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2岁的孔庆春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遭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近日,孔庆春把控告江泽民的诉状邮寄给最高检察院。
孔庆春曾五次遭绑架迫害(见附录)。孔庆春说:江泽民的迫害使我妻子与我离婚,我的住所被强占,财产被掠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父母亲属担惊受怕。其中痛苦难以用语言形容,这些年我失去稳定的经济来源,因在工作中讲真相,我多次被老板警告,甚至无数次失去工作。失去为患者服务的工作,大好青春年华流逝。
孔庆春要求最高检察院对被告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附:事实和理由:
我,孔庆春,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学大法前的5年中,每年都发一次高烧,体温39度,从开始的2-3天,到后来的连续20多天,持续时间越来越长。1995年4月,我学了法轮大法后,再没出现这种症状。我在工作中一切为患者着想,不收患者礼物,不吃请,受到医患好评。
第一次被绑架:2000年2月我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回大连,被关在戒毒所限制人身自由20多天后,对我父亲敲诈三千元,又转到大连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回单位后我被安排去扫卫生,不能干临床工作。最后被迫离开医院。
第二次被绑架:2000年4月,我在人民广场讲真相,因有人诬告,被抓进人民广场派出所,在姚家看守所被关押38天后,送大连劳教所劳教1年,我坚决不“转化”, 不穿号衣,不报数,不背监规,不承认“犯人”身份。
后来又被绑架到了关山子劳教所。在关山子劳教所我绝食反迫害,被关小号,挂地环,双手在背后挂在墙上的铁环中,每天24小时只能坐着。被强制灌食,没成功。后来我被狱医张帆领到医院体检肾脏B超,却没进行任何治疗,据我参加过肾移植的经验来看,我差一点被作为器官移植的供体。关山子劳教所伙食恶劣,顿顿玉米面窝头,白菜汤。劳教期间我是囚中囚,有两个在押人员充当“包夹”24小时监视,不让说话,不让炼功。
第三次被绑架: 2008年11月23日,同修打来电话,说两天前有两名同修一起出去发《九评》等真相资料,并讲清真相。被两个恶人举报。南关岭派出所将她们抓了起来,随后将她们送去姚家看守所,由于老年同修高血压220mmHg,经就近医院复查,仍是血压220mmHg,就把她放了,另一中年同修被送进看守所。
家属和我一起去南关岭派出所要人。第二天是星期天,我和三名同修上午八点赶到了待营救的同修家属那里,我上了等待营救同修家属的车,前后两车直奔南关岭派出所,因为是星期天,执班警察告诉,这事由安副所长负责,让我们周一再去。
在南关岭派出所与警察会面期间,我让等待营救的同修的女儿抄警察联系板上的名单和警号,刚抄了一半,就被派出所的指导员发现了,他来抢,我一把把名单放进兜里,他就又喊出一名警察来不了,那警察见到我就说:“我都跟你说了三遍了,告诉你周一来,找安所,你怎么还不明白?”我说:“那不打扰了,我们走。”我们三人就出了派出所。在我们上车后,发现派出所的指导员又跟了出来,正向我们这里望,可能是在记车号,我们就马上下车迎上去,我就说:“您是指导员吧?我姐姐可是好人,你们不该抓她,他一边往回走,一边说:“这事不由我管”。我说:“那您应该发挥你的力量,尽量照顾她。”
第二天一早7:40我们就赶到了南关岭派出所, 8:30开始办公了,我在接待室警察的指引下,上了二楼,到了安晓洲所长的办公室,门是开着的,在正位上坐着一个警察,敲门后,那个警察转过脸来,我说:“您是安所长吗?”他说:“什么事?”我说:“听说我姐姐被你们这抓起来了,好几天没回家,家里人很着急,让我来问问”。他仰起脸说:“是抓了人,你姐叫什么名?她家在哪住?”我说:“她没说叫什么名吗?那我也不能说,我回头还得面对她,她别说是我把她出卖了。”他说:“走走走,姐叫什么名都不知道,还问什么?”我又说:“你要不就把她放了吧,她又没犯法。”他又问:“你叫什么名?”我没回答。他又问:“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同时拿起电话拨打了个号,并站起来去关我身后的门。他挡住我,门外又来了一个警察,四个人一拥而上,把我按倒在旁边的沙发上。在安所长的指挥下他们开始翻我们的衣袋,他们翻出了钱,钥匙,手机,还翻出了塑料袋装的四张《明慧周报》安所长说:“该怎么办怎么办。”(意思就是按抓到法轮大法弟子处理)
他们把我带到隔壁办公室,开始作笔录,我不报姓名,年龄,职业及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要你自己不亲口说出或答应人叫你的名字,他们就不能实施下一步的迫害)办案警察阴晓峰问:“法轮功有什么好?”“我说:“我姐姐说她炼法轮功炼好了。”他又问:“你炼不炼?”“炼多少年了?”我一概拒绝回答。旁边一老警察问:“四川地震法轮功捐了多少钱?”我说:“无法统计,不过奥运会中国得51金22银28铜。六个数排起来正好和汶川地震时间相符,就是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六个数字,十分吻合”那老警察说:“那是巧合。”我说“你说巧合就巧合了,毛泽东还有个8341呢?”那老警长来打了我一顿嘴巴子,恶狠狠的说:“叫你骂人,”我说:“从始至终我都没骂人。他打我,我什么都不说了。”那个办案的阴晓峰警察再问我什么我都不吱声,最后他把打印一份材料递到我面前说:“看一看,签个字吧。”我不看也不签字,过一会,他们要我到楼下的房间去,我不走,他们就把我抬下楼下。并找两个人看着我,不让我离开,其中有一个人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我姐姐被抓起来了,我来问问怎么回事,他们就把我也抓起来了。”他又问我:“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我说:“你不要问个人信息,干不道德的事。”那人就到一边待着去了,过一会,安所长又来了,要我给他时间下午一点再找我谈,我说:“不行,你得放我走,下午一点我再来。”他说:“你还能再来?”我说:“我怕你什么?”他没说什么就走了。中午警察去吃饭,只剩一名警察,我想走出去,被那看的警察阻止了,又过了一会,打过我的那个老警察又来了,把背铐换成了前铐。问我想不想吃饭,是否买点香肠或面包,我都拒绝了。
安所长又来了,问我:“你带那些材料干什么?”我说:“是给你的。”他又问:“你说抓你姐抓错了?”我说:“她犯了什么法?伤害了谁?造成了什么损失?”我接着说:“我真是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宾”。我继续解释说:“过去有一家屋里放了很多草,灶火门口就对着这些草。有高人看到了,告诉这家人,屋里草太多危险,灶门对着草堆易失火,赶快把草搬到屋外,再把灶门改一下方向别对着草堆,就安全了,可那家人不听,还嫌人家多事,恶语把高人赶走了,没多久那家失火了,邻居都来帮助救火,还得请这些帮助救火的邻居吃饭,这就是人的悲哀。”听完这些安所长走了,过了一会又领来一个个子不高面貌丑陋的人,那人拍了我左肩膀一下,说“法轮”。安所长说:“把你刚才说的再说一遍,我想,他这是有意让我讲给刚才进来的这个人听,很可能是让这人做伪证,我就什么都不讲。他们就走了。
又过了一会进来两个警员,说:“穿不穿鞋?”我说:“穿”。他们就把鞋递给我,我穿好鞋, 那曾打过我的老警察说:“走吧,回家。”我说:“给我打开手铐!”他们不给打开。那就知道不是放我回家,我说我不走,他们就把我抬出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道边上停着一辆桑塔纳警车,我不上车,他们就把我放在地上,我知道要把我关起来了。就盘上腿,立掌发正念清除邪恶,三个警员就站在旁边,过一会警员阴晓峰开来一辆面包车,那三个警员就把我抬上车,就这样一路到了甘井子分局,阴晓峰去法制科办手续。
过了一会阴晓峰回来给我照了三张照片(我闭目,立掌发正念)回法制科了。过一会他回来开车拉我奔姚家看守所去了。我一看要进看守所,到了姚家看守所,他们把我抬下车,又给我照了一张单手立掌发正念的照片。然后把我抬进了看守所,我不配合身体检查,不回答问题,办案警员与体检医生窃窃私语,意思是要长期关押,体检医生说:“法轮功绝食,灌食太麻烦。”后来说去请示领导,听他们说请示了很多领导后才同意收。后来他们把我抬进了监狱,我改为双手打“大莲花”手印。监狱人员抬着我进了电梯,到二楼他们不抬我了,抓着我的两臂在地上拖,一直把我拖进监仓。
执班狱警要求监仓管事的“照顾照顾”。他们就开始问我姓名、年龄、住址。我什么都不回答,只管双手打“大莲花”手印发正念,监仓内的人就开始打我,他们用拖鞋打我脸,用拳头捣太阳穴、捣胸部,用脚踩我手指,脚趾。甚至把我脚后跟放在铺板沿上,踩我膝盖,我一声不吭的坚持着。后来牢头(室长)说:“洗澡。”就有人把我所有的衣服都扒光,把我抬进卫生间地上,然后往我身上泼凉水,前面,后面,上面,不断的泼,我一直坚持着什么也不说,也不讨饶,往我身上泼了几十盆凉水。最后牢头(室长)说:“行了,给他擦干了,抬出来。”我又被抬到铺板上,他们给我穿上衣服,我已经冷的抖成一团了,我努力坚持,待我能坐稳的时候,他们却往我身上套标志犯人的马甲,我坚决不穿,套在我身上我就脱掉,反复了几十次他们才罢休。晚上睡觉,我睡在地上。
第二天,一名姓张的狱警进监仓来,牢头(室长)说这是所长,我向他点头礼貌的打招呼。牢头(室长)说我一直不说话,不吃饭,张所长(实为监室管理协理)要我到旁边屋谈话,问是什么原因。我简单的告诉他:“我姐姐被抓,我去找警察问一问,就被抓起来了。”他要我吃饭、喝水,好有力量跟办案警察干。我说:“我冤,找不到办案警察,没办法,只能不吃饭。”他又拿矿泉水,又给手纸,让我回来了,第二天晚上,一个姓孔的狱警特意来到监仓的窗口,把我叫到跟前,又拿了一瓶矿泉水,自己喝了半瓶,说“没毒,你喝吧,给我个面子。”我说:“我冤,给你个面子只能把瓶往嘴上一对。”其实一滴水也没进肚子。第三天管监仓的狱警刘石来了,他把我带到谈话室,说还是自己吃为好,不然没有上诉的机会,一旦灌食就四肢打地环,全室人员都得接屎接尿,要我好好想想。我后悔自己太鲁莽,但事已至此,只好一直走下去,我没把别人救出去,自己反倒陷进来。
我在监仓里我已记不清时间,我被两次灌食,后被送到三院检查身体,后来才放回。
第四次被绑架:在派出所门口讲到了一个便衣警察身上,他抓住我的衣服就叫喊,招来了几个警察,把我绑架到了派出所里,又送进了看守所。
第五次被绑架:2009年4月3日,我发神韵光盘,被革镇堡派出所绑架,手机及随身钱物被没收。将我双手铐在身后,头朝下摔在水泥地上,我脸部被摔破皮瘀血。因我不配合取指纹,不配合照像,被用电棍电击颈部出现很多黑点,警察用脚踹我腹部,殴打我致鼻口窜血,姚家看守所不收。革镇堡派出所警察把我拉到大连三院作脑CT检查,我不配合检查,警察把我拉到急诊室,拟注射药物,我不服从。警察反扳我右肩关节,致我右肩关节拉伤,现在仍有疼痛。他们趁机给我注射不明药物,我强制自己保持清醒,脑CT检查,仍不能进行。他们二次把我拉到急诊室,二次注射药物,我仍坚持保持意识清醒,坚决不配合作脑CT检查。革镇堡派出所警察把我拉回派出所双手铐在暖气管上一夜,我双手肿胀象馒头,第二天晚把我直接送进大连劳教所小号关押,我绝食反迫害,被强制灌食,因我抵制没有成功。绝食五天致我生命垂危才放人。
此致
最高检察院
控告人: 孔庆春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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