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妻离子散 昆明体训基地科长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云南省昆明体育训练基地膳食科科长陈敬武,因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遭到绑架、非法劳教、判刑、开除公职等迫害,并导致他妻离子散。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陈敬武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经网络查询,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均已签收。

以下是陈敬武叙述遭迫害经历:

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十多年里,我三次遭到非法抄家,被绑架到盘龙区政法委办的洗脑班一次;被绑架到劳教所非法劳教两次,历时近五年;被非法判刑一次,刑期三年;被单位无理开除公职,失去了生活来源,被剥夺了一切生活福利待遇;在恐怖的压力下,妻儿身心受到极度摧残,因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向我提出离婚。现在我是妻离子散、流离失所,靠四处打工度日。

我是云南省昆明体育训练基地膳食科科长,一九九七年得法修炼。那时我刚好四十岁,担任膳食科管理工作已经十年,工作中有了一定成效,受到运动员和单位领导、职工的一致好评,同时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正当年富力强时,身体却受到多种病痛折磨,常到大医院求医,不但无疗效,反而加重。而我当时个人也有多种陋习,如抽烟、喝酒、赌博等。

一九九七年五月,我因同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几个月后,身上的各种病症都不治而愈,至今十八年来再没花过国家和个人的一分钱医疗费。同时各种陋习也随着修炼的提高从我身上消失了。由此我体悟到:一个生命只要能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就会向好的、健康的方面转变,道德心性就能得到提升。同时还体悟到法轮功对任何人、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应当大力弘扬和推广,使更多的人受益。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一时间,全国舆论媒体铺天盖地,二十四小时的对法轮功进行污蔑、诽谤、造谣和抹黑。而我本人是这场血腥镇压的直接受害者之一。

二零零零年元月,我被单位保卫科科长夏安吉强制送到省体育局松茂水上训练基地,非法拘留在由盘龙区政法委、盘龙区公安分局、“610办公室”、盘龙区国保大队办的洗脑班十多天。这期洗脑班共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十一名单位派出的包夹人员、十多名专案人员和国保警员,负责人盘龙国保大队长邱学彦。目的是通过强制拘禁和洗脑,逼迫大法学员写下放弃信仰“真、善、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我被国保特务林光亮(他的真实身份是盘龙区“610办公室”安插在洗脑班的内线,冒充大法弟子)骗到昆明火车站,被早已埋伏在附近的十几名警察绑架。他们一窝蜂闯进我的家中,翻箱倒柜,我的妻子受到极度惊吓,一直抖个不停。抄完家后,他们就把我绑架到盘龙区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天后,又把我强行送入云南省禄丰县大坪坝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非法关押期间,逼我做粗重的农活,不做就捆绑、禁闭、加期。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我在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巡警绑架到昆明拓东派出所,盘龙区国保大队长邱学彦对我进行非法审讯、抄家。警察们当着我妻子、孩子的面,一阵乱翻,没有翻到什么,却把我的妻儿吓得全身发抖。昆明市劳教委又对我非法劳教三年。在这三年中,因我坚持抵制对我的非法迫害,被劳教所非法加期十个月零十三天,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才解除迫害。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我因在街上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强行绑架,后被劫持到五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判刑三年。我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仍维持邪恶的原判。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继续遭受迫害。在监狱里,我不能炼功,不能和别人说话,每天都被三、四个包夹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他们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专管法轮功的狱警每天带我出去谈话,看录像,用污蔑、诽谤大法的宣传品给我洗脑,目的是逼迫我写出放弃信仰大法的邪恶“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