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学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之后,她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到野蛮的折磨,迫害造成的严重后果现在依然没有完全消除,目前她的腿脚仍然处于麻木状态。
以下是蒋建学控告江泽民的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蒋建学,一九九七年夏天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前我身体素质极差,后来又患上了难以治愈的眼病,且多年患有较严重的神经衰弱,去医院治疗几乎没有什么效果。修炼法轮功以后,我的身体很快就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不仅眼病好了,顽固的神经衰弱也彻底消失了,而且身体素质越来越好,干什么事情都精力充沛;同时遵照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来要求自己,不争名利,遇事为别人考虑,向着大法要求的无私无我的目标努力,受到亲友和周围人的好评和信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祸国殃民的江泽民却不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滥用职权,践踏法律,发动了对亿万法轮功修炼者的全面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期间,我仅因为租住的房间被搜到了法轮功书籍等物品而被拘留五天。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在我所兼职任教的农业干部管理学院(现农业职业学院)给学生讲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被海淀警方拘捕并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六年四月,我家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及“610”特务组织非法搜查我家,仅仅因为我家中有法轮功的书籍和三张有关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光盘,我随后再次被劳教二年六个月。
这次劳教期间,因为我坚持自己的信仰、不肯所谓的“转化”,因而遭受了非常严重的迫害。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我每天的睡眠时间基本不超过四小时,每天由专人二十四小时看管,每天久坐达十八个小时以上,不许活动,造成了我腿脚血液循环不好,从二零零六年底开始出现腿脚麻木症状。
更有甚者,在我身体已出现麻木的情况下,二零零七年夏季,劳教所为追求所谓“转化”率,对我连续“攻坚”迫害达七十天之久,除了打骂、克扣饭菜不让吃饱和各种精神上的折磨以外,每天只允许我睡眠二小时左右,其中连续十九天阻止我坐下。在连续十九天的站立后,我的小腿和脚出现了极其严重的红肿现象,直到我坚决的绝食反迫害这种强行让我站立的迫害才暂时告一段落。
据一个负责对我“攻坚”的劳教所干警说,劳教所医生说我的腿当时已经到了截肢的边缘。而且,我当时身体肌肉已大面积萎缩,麻木症状从脚底一直延续到了头部,身体僵硬,大小便接近失禁状态,骨瘦如柴,不能正常行走,连站着都打晃。这种迫害造成的严重后果现在依然没有完全消除,目前我的腿脚仍然处于麻木状态,虽然行走问题不大,但是不能跑,上下台阶都很困难。
几次的迫害,使我和我的家人身心、名誉都受到严重的伤害,我父母去劳教所看望我时,见到我被折磨的不成样子,简直悲痛欲绝,他们的身体状况也因此严重下降。从劳教所回家后,我由于身体状况已不能再上讲台讲课,一段时间内经济上很困难,腿脚问题使得我不能独立出行,外出必须有六、七十岁的父母陪同。另外,派出所、居委会还奉命多次到我家来探查情况,对我形成了实质性的骚扰。
以上仅仅是我个人被迫害的一部分事实。我所遭受的迫害完全是江泽民一手制造的迫害造成的。所以我必须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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