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十二岁的贾国杰于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风湿性心脏病痊愈,在工作中诚实尽责。可是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他两次遭冤狱折磨。
以下是贾国杰在诉状中的自述(节选):
一、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基本情况
一九九五年我步入法轮大法的修炼。
七十年代初农村出生的我一生下来就体弱多病,几个月大就得了一场很重的肝病差点夭折。偏头痛,伤风感冒不断。经常肚子痛,吃药不管用就让村里的“狐仙”神婆揉捏。上初中又由于学校住宿条件太差,没有取暖设备,冻出了“风湿性关节病”,中西医治了数年后来还是有了“风湿性心脏病”的症状。
在“气功热”中对气功特异功能感兴趣和为了祛病,学练了一些气功。没想到误入歧途,旧病未去,越练身体反而越差,脸色很难看,原来又黑又硬的头发白了许多,又黄又软。
学过医或者得过“风湿”病的人都知道,得了这种病还不可怕,用长效青霉素抗菌就行了,可怕的是由于治疗不彻底和反复复发而引起的“风湿性心脏病”,严重侵袭人的健康。而学炼法轮功我的“风湿性心脏病”很快就不治而愈了。多年的肚子痛在学校附属南方医院做结肠镜也没查出原因,治来治去还是好一阵坏一阵,炼功半年后也痊愈。“少白头”炼功几个月后又全变黑了。
修炼法轮大法,使我的性格也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以下仅举在金钱利益面前的两个例子。
我是一九九五年七月在广州第一军医大学上学期间随学校的教师和南方医院医生们学炼法轮大法的。当时入校的学员就算现役军人,毕业分配工作则是由校方以命令的方式决定的,按理说学员本人是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的,但毕竟工作是人生大事,中国大陆这些年的社会风气大家都知道,都想有所为。
毕业时,许多身边的同学都忙着拉关系,走后门,活动校方,都想留在条件好的大城市,不愿被分到条件差的边疆或山区,甚至有的很要好的同学之间为了争去某地的名额而反目成为路人。我自己当时就抱定法轮大法的要求“顺其自然”的想法,最后被分配到荒凉的戈壁滩,虽然也有些失意,心里还算平静,而随后发生的一件事,却在我心里掀起很大的波澜。
我所在的学生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年对于被分配到边疆、艰苦地区的同学,其他的同学会每人拿出一些钱,由学生队分给去边疆的同学。我们几个要去边疆的同学每人分得八百元。当时觉的这八百元作为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不应该要,就极力推辞不要,招来的却是队领导和同学们的不理解。我没有要破除那条不成文规定的心,也不愿把平日都很好的人际关系在此时搞的很僵,更不愿因为我的拒收影响其他几个去边疆的同学,让他们原本就不平的心感到更难受。在队领导和同学们的劝说下,权衡再三,暂时收下了那八百元钱。送我上飞机时,一个同学哭着告诉我:某某(另一个被分配到边疆的同学)还嫌给的钱少呢?你怎么这么傻,给的钱都不要,今后可不要这样,一定要多考虑自己。五年的同学情,心里不被理解的屈,看到同学为自己着想的心,内心激动的我与同学相拥而泣。
后来在我所工作的解放军五四六医院,看到一个维族的大男人,因老婆生孩子凑不够住院费在楼道里哭泣,就给了他六百元,剩下的二百元在一次给灾区捐款时捐了出去。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开始对法轮大法的无理的打压,我那原本简单而平静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故:先是被强制复员,失去了稳定的工作,又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关在监狱八年,其间结了一次婚后又被迫离了婚。当我第二次从监狱出来时,除了满身的伤痛和两位年迈的父母,年近四十岁的我已是孑然一身。
连初级医师资格证都没有的我在一家私人医院找了一份临时的工作,不管吃饭,月薪仅八百元,负责一台磁共振设备的工作。一次机器发生故障请来上海的工程师维修,工程师和我费了好大劲也没查出故障原因,最终到晚上快十点了才发现仅仅是一根视频线没插上。原来是因为前一天维护UPS的工人把视频线拔下后没有插回,我因为对机器不熟悉检查多次也没发现。最后工程师和我商量说:你看,费了这么大劲,花了这么长时间,故障就是一根线没插上,怎么给医院说呢。要不这样,明天你向院方汇报时,就说换了个什么重要零件,我们报价二万元,事成后返给你七千。我没有犹豫就回绝了他:不行。
吃完晚饭后,我给工程师发短信说:明天我会如实向院方汇报,绝不会遗漏您今天辛苦的工作付出,但我也不能为掩盖自己的失职或得到不该得到的利益而让院方蒙受更大的损失。
虽然事都很小,但在中国现实的环境中,我觉得我是因为学炼了法轮大法,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心中有了大法的约束,在利益面前自己才能做出这样的选择。
二、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本人及家人被迫害情况
1、看管一载,遣回原籍
九九年我工作的单位是新疆某基地第五四六医院,任放射科医师。
九九年“四二五”万名法轮功学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到北京集体和平上访后,作为一名军人,我于六月上书给时任国家军委主席的被控告人江泽民,以自身修炼法轮大法多年的实践,告诉其法轮大法是真正的好功法,希望他能善待法轮大法和大法学员。后被以越级反映情况记大过处分一次。
九九年“七二零”正式迫害开始后,医院搜查我的宿舍,没收我的个人物品:大法书籍、音像资料、相册等资料;把我软禁在内科一间病房内,最少一人,最多时七、八人,随身看着我,一直持续到二零零零年六月底我离开部队;基地、后勤部、医院领导,同事,家人轮流给我施加压力,要我放弃信仰,未果,二零零零年六月底被部队强制复原处理。
期间,医院政治处剥夺我二零零零年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权利。
期间,稷山县有关人员到我家抄走大法书籍数十本、音像资料等,强制胁迫我妈放弃修炼,写悔过书等。
2、进京鸣冤,关押三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为大法申冤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炼功被抓捕,被便衣辱骂、抽打,关在朝阳区看守所七天,被警察谩骂,扭打,强行按手印。
被遣返稷山县公安局,政保股警察到我家索要数千元作为往返接送的经费。在看守所关押三个月,家里找人花了一万多元才免于劳教。
看守所出来后,稷山县公安局政保股警察强制我父亲签看管我的保证。
3、蒙难羊城,三年徒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在第一军医大学发真相资料,给原基地医院寄真相信,时任第一军医大学保卫处刘卫东和罗灿胁迫我同学说出住地,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晚将我从白云区同和镇犀牛村住处劫持到学校保卫处,期间刘卫东直接用保卫处电话汇报到“江办”说:报告江主席一个好消息,两件事都是原我校学员贾国杰所为,已被抓获归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晚我被转到白云区京溪派出所,同日转至白云区看守所,曾被长期强制做奴工,做彩灯,编灯线等。期间绝食半个月反迫害,被多次强制灌食。被戴手铐穿重型脚链定铐数周。被逮捕后全身发脓包疮近一年半。先被广州市中级检察院非法起诉,被邪悟者欺骗“转化”后又被白云区检察院起诉,约二零零二年五~八月间被白云区法院诬判三年徒刑。(因法院的判决书遗失,恶劣的生活条件,期间身体脓包疮长期低烧,邪悟者反复洗脑,经常精神恍惚意识不清,至二零零三年底出监前许多事情记忆模糊,时间细节都回忆不清)。
约二零零二年初在白云区看守所逮捕仓二楼楼道,一位女性法轮功学员绝食被强制灌食当场窒息致死。
约二零零二年八~十月间,我被押送至广东顺德监狱,一位男性法轮功学员刚刚被迫害致死。顺德监狱不再接受法轮功学员,在那里第一夜强迫我干了半夜奴工“粘儿童玩具”,第二天又被接回白云区看守所。
约二零零二年九~十二月间,被押送至广东四会监狱,先是入监队,后转到好象是第四监区,被反复灌输假新闻、邪悟者的谬误、歪曲的佛教理论,奴工做的是“金宝利”(音)运动鞋。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中旬出监,实际减刑约五~七天。
在这非人的迫害中,被蒙蔽“转化”后,约一载半的人间时光,沉冤蒙羞,行尸走肉般苟活于人间地狱,愧对天地良心。
4、连宵风雨,五载冤狱
我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在火车上被搜查出携带一本《转法轮》和数十份真相资料被太原铁路乘警绑架,十一月十九日被从山西侯马车站派出所转到稷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我先后绝食两个多月反对非法迫害,被多次强迫灌食,体重由一百三十多斤下降到不足九十斤。非法庭审时,向稷山县法院当庭提交数千言的《陈情》书,仍被稷山县法院枉法判刑五年【(2005)稷刑一初字第22号】,向运城中院提交近万言的上诉书《问路》,运城中院仍维持非法原判【(2005)运中终刑字第82号】。
二零零五年六月被转至临汾三监,第二日即被送至晋中监狱。
到晋中监狱当天,我要求炼功权利被十三监区“赵导”关进禁闭室,坚持绝食抗议,多次被强制灌食。在禁闭室被刑事犯赵四海推倒,头撞到水泥墙上,致右侧眼眶外壁,上颌骨多处骨折,面骨塌陷(见附5出监后复查的CT片及诊断结果);右侧三个牙齿翘起;右肩皮肤擦去一块,血肉模糊,至今疤痕可见(见附6照片)。
因喊“法轮大法好”被禁闭室警察李春芳,及两个犯人,手铐脚镣串链,拖扔到禁闭室院子里用警棍、粗木棒、橡胶管抽打,打得橡胶管节节断裂,四处横飞,打得我右侧上门牙牙根断裂(见附7照片及CT片遗留的牙根),鼻血直淌,囚服上沾满血迹,全身皮肤肿胀,青紫,数月才渐渐褪色。发烧多次出现幻觉,近休克后被注射高糖抢救。第一次被关禁闭约二十天。
二零零五年七~八月间在四监区被包夹犯胡文学殴打后,绝食抗议,多次被拖到监狱医院强制灌食。
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我在监狱操场升旗仪式上喊“法轮大法好”当场遭内警队两个警察拳打脚踢,被拖进禁闭室,手铐脚镣串链,用警棍暴打,鼻血直淌,囚服前沾满血迹,多个牙齿松动,双目暂时失明达数十分钟,全身多处皮肤肿胀,青紫。后绝食抗议被强制灌食,罚站等多种迫害,第二次禁闭被关约八天。
二零零五年十月及二零零六年四月,经晋中监狱四监区指导员赵卫忠转寄给山西高级法院、检察院的申诉书《呐喊》(附2刑事申诉书副本)、申诉书二(附3刑事申诉书二副本),至我出监未得到任何回应。
二零零六年,结婚共处不到一年的妻子刘建文,忍受不了家人和舆论的压力,伙同稷山法院法官到监狱开庭要和我离婚,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被强判离婚【(2006)稷民一初字第102号】。当我拿到十六监区队长韩晓亮转来的裁决书时已过上诉的期限,请求法院考虑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具体情况延长上诉期限,寄给稷山法院转交运城中院出的上诉书没有得到任何回应(附4民事上诉书副本)。
二零零八年在十六监区和狱警李治发生争执遭戴手铐、体罚,喊“法轮大法好”被内警队两警察用两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数分钟,第三次被关禁闭约四天,在禁闭室被两刑事犯殴打大腿肌肉肿胀青紫。
期间,八十多岁的奶奶,在数年日日期盼最爱的孙子不见,询问家人不得知行踪的情况下撒手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