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邓修桂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省报道)四川遂宁市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邓修桂,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每况愈下的身体完全恢复了健康。她由一个心胸狭隘的人变成了处处替别人着想、关心他人的人。邓修桂最近控告江泽民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邓修桂修炼法轮大法后受益的事实:

我年轻时体质弱多病,修炼以前,我身患多种疾患:甲亢、心动过速、风湿性关节炎(三九寒天时有时全身僵硬不能动)、多年的顽固性神经衰弱(经常失眠,半夜经常起来吃安眠药)、过敏性鼻炎、(特别是冬天,每日打喷嚏、流清鼻涕不止,整日头脑发痛,难受不止)、头发经常大面积脱落。大约从一九九零年开始每年的春天和秋天都要得一次重感冒,身体弱不禁风;我到处求医,中、西药吃了无数,身体仍得不到根本性的治愈。为求治病,我习练过各种气功,包括太极拳等;钱花了很多,人也吃了不少苦,身体却每况愈下。

修炼法轮功后,通过学习大法书籍,我处处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在家里、社会都按这个标准做人,真的是变得更善良、宽容、身心获得很大的受益。自己渐渐做到了事事能替别人着想。修炼之后,我身体好了,也能为丈夫操持家务,让他安心工作,把精力用于工作。这样,我们家庭和睦,全家其乐融融,身心安宁。

邓修桂被迫害的经历:

1、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去我姐家,在车上看了大法书,被恶人告到金桥乡政府。下车后,金桥乡武装部长梁仁云拦住我抢我的包,逼迫我交出大法书,我拒绝。梁打电话到仁隆派出所叫来姓蒲的民警,强行将我、我姐和郑姐(都是大法弟子)三人一起关至仁隆派出所,折腾了大半夜后,我们表态还坚持修炼,就被关进又脏又臭的黑屋子喂蚊子。第二天被送至蓬溪看守所非法关押。因坚持修炼,我被非法关押了三十四天。大热天十多个人关在一间十五个平方的屋子里,吃、喝、拉、撒、睡全在一个屋子里,任何时候都在里面。这期间每天还被勒索生活费十元。早上吃的是很稀象水一样的所谓的玉米粥,中午一小碗饭,没有菜,晚上连汤带水烂菜叶子一碗所谓的面,成本总和不足一元,就是到饭馆吃也不过二元多。在看守所,我还被惹上疥疮,全身瘙痒。七月二十五日我被从蓬溪看守所送回遂宁城南派出所。派出所姓李的副所长(此人已遭恶报得肝癌死了)强迫给我们照像,强迫我写保证不炼功、不上北京,他当时搬出江泽民的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我不从,他们又给我丈夫施加压力,我还是不写,他们就不放我,第二天叫丈夫给了二千元保证金才让我回家。从此后,他们就经常或白天或半夜三更来家骚扰。

2、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因二十二日我家住地出现了救人的真相资料)遂宁市公安局郑大双和姜群带了几个人(他们都是便衣着装,出示证件是公安局的,未出示其它证件。)到我家强行抄家,抢走大法书和师父的经文,我对他们讲我在家炼功做好人究竟怎么扰乱了社会治安(因他们强加的是扰乱社会治安罪),他们说这是上面定的。于是,我被强行关押进遂宁城北收教所。十二月四日,他们叫我丈夫担保我回家。这期间每天被勒索二十元生活费,早上一碗稀饭,中午半冷不热的干饭,晚上吃剩饭,也不值三元钱。我被非法关押在遂宁城北收教所十一天;回来后,警察经常半夜三更成群来骚扰,连家人和孩子都跟着受迫害。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旬,警察还来骚扰恐吓,说如果再炼就要对我全家人实行监控。他们就是在这样执法犯法。

3、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又来几个便衣警察强行抄家,一个年轻的叫郑强的在我家乱翻,毁坏我丈夫的一幅字画,抢走师父的法像和我手抄的《转法轮》。把我劫持到市公安局二楼上,郑强对着我的脸狠打两耳光又踢两脚;给我戴上手铐,双手铐紧,强行叫我跪下,我不跪,他们就用脚把我踢在地上,通夜不许我睡觉,我一眯眼,郑强就用脚踢我。这次他们的借口是我帮别人租了房子,我给他们讲我炼功做好人没错,租房子也不违法,他们说就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帮别人租了房就有罪。第二天早上,他们叫王支委来了,我说你们警察打人,他叫我说出租房人的姓名就给我解决,我说不知道。他恶狠狠的说,我最恨这种人。几个警察还说,谁打你了,你找出证人来。第二天就把我非法关押到灵泉寺看守所,九月份又转到收教所,在我被关到收教所时,市公安局王支委把同修借我的五千八百元钱(因我当时未给丈夫说,在我关押期间同修把钱还给他了。)说是资料钱,强行把钱收去,未出具任何手续,是郑大双和姜群在我丈夫手里拿的钱。后非法劳教我两年,罪名是我和租房人共同建立了地下资料点;在收教所我又被染上疥疮,冬天在里面没有热水洗澡,里面一个工人杨大姐给我提了点开水,都被所长责骂(所长杨远忠已于二零零四年十月遭恶报身亡)。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因我再次绝食,身体出现危险,王支委又骗我丈夫交五千元钱,说交了钱才能放我出去,由于当时家里没有钱,他们才未能得逞。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才让我回家。这次被非法关押共一百三十六天。在里面,我被迫害成食道癌,被勒索生活费一千多元。

4、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来了一群便衣警察,强行抄家,抢走师父相片,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台式电脑。把我劫持到收教所,几天后把我关到中区公安局楼上,他们搞车轮战,分批轮番审讯我,我给警察讲我原来多病身体虚弱,修炼后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

晚上换班警察又不准我睡觉,两帮警察轮番审讯,半夜公安局突然停电,他们就把我弄到天峰街派出所,到早上四点多钟,一眯眼,一个姓蒋的男警察就骂师父。我正告他“追查国际”在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他说追查不到他身上。

第二天早上,我身体又出现异常,他们又把我弄回中区公安局,他们的上司叫许军的审讯我,我又给他们讲真相,又开始绝食,他们就把我送到永兴看守所非法关押。在这期间,叫牢头强迫我们做打火机零件,大热天中午不许睡觉,平时不许我们互相说话。到七月底又把我们送到收教所非法关押,大热天,十几个人关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屋子里。

到八月底,许军来说我被判劳教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把我们几个大法弟子送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因我身体不合格被退回,他们又把我关回收教所。

九月份,我被非法关押在遂宁洗脑班,在洗脑班他们两个人包夹我一个人,只能在一个房间里活动,和外界隔离,强行要我们转化,一天,一个姓蒋的主任来问我,我说我修‘真善忍’,你把我转化到哪里去?转化到假恶暴去吗?他说你还说就不让你出去。洗脑班校长王安亮也恶狠狠说,你要做好人,就关你一辈子,让你在里面做好人,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才放回家。这次被非法关押一百五十三天。

在大约是二零零八年派出所警察又来找到学校,把我叫到保卫科,要我写保证,他拿了一份保证叫我照着写,我就给他讲我是如何修炼法轮功使身心健康了。我又拿出二零零四年从收教所出来医院的胃镜检查报告,他恐吓我说你不写就又要把你关进去,后来我又给他讲真相,他说那你就在家里炼,不要出去宣传才走了。

其实这些警察都是在江泽民的命令和指使下或淫威下做出的害人害己的事,他们是更大的受害人,我们今天诉江,是算他的账。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跟随他迫害,那等于在毁自己,那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