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邹孝军在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中的主要内容:
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一九九六年七月,我在沙坪坝一小书店看到《转法轮》第二卷,我购回家,一口气看完,从此走上了法轮大法修炼的路。修炼法轮功后,我真的体会到没有病的滋味,走多远的路都不觉得累,重活、脏活能主动承担。同时,我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我当时在一家外企食品公司工作,曾获得过三项发明专利,是公司的技术骨干,我做事为别人着想,在矛盾冲突中能忍让,与上级主管、同事关系融洽。
江泽民挟持警察迫害善良
首恶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对法轮功迫害。我于二零零零年六月被迫辞职,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
二零零四年,我无意中救了一个警察。事情是这样的,一次与家人从沙坪坝转盘地下通道路过时,看见两人搏斗,二十多岁的持刀者正准备向抓住他手的中年男子行凶,我立即上前,同中年男子一道制服了持刀者,把他送到沙坪坝公安分局。这时才得知中年男子是沙坪坝公安分局的警察。这件事情重庆六三零电视台做过报道,我被称为见义勇为者。
然而后来,我却两次被沙坪坝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一次是二零零五年十月。我被沙坪坝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到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一次是二零零七年九月,我再次被沙坪坝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我质问参与绑架的公安分局一科的李某:“我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凭什么绑架我?我还救过你们公安分局警察。”李某竟回答说,见义勇为的事他们晓得,但是对法轮功他们就是要迫害。
这样的话、这样的行径只有发生在中国,因为政府的各级人员都被江泽民挟持、指使着在迫害善良。
两次洗脑班、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早上九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街道综治办人员江丽(女)与一名土湾派出所的警察来我家,要我去街道办事处,去后才知道对我专门办洗脑班,将我非法关押在土湾街道会议室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晚上七点,沙坪坝土湾派出所一男一女两名警察来我家,叫我到土湾派出所去一趟,土湾街道综治办主任刘秉天在派出所等我。刘秉天对我说,只要承认是受骗上当就可以回家。我对刘秉天讲:“我学法轮功是自觉自愿,不存在受骗、上当问题。”晚上十二点后,我被关押在土湾街道会议室,由两名土湾派出所警察看守一夜。第二天,刘秉天与两名街道人员把我劫持到沙坪坝歌乐山酒家洗脑班。五天后,洗脑班头目李凤久(沙坪坝区政府综治办主任)叫刘秉天又把我转到在井口先锋街地质仪器厂招待所办的洗脑班。我被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我与另五名法轮功学员在沙坪坝平顶山二棵树农家乐喝茶时,被沙坪坝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到沙坪坝公安分局审讯,晚十点把我关到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三十七天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此次迫害由沙坪坝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长欧礼常主导。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上午九点,我与另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沙坪坝区附近一车站被沙坪坝公安分局国保支队政委虞斌等警察绑架到沙坪坝天星桥派出所,下午一点沙坪坝公安分局一科科长刘某与另两名警察把我送到土湾派出所。晚上七点,土湾派出所警察余某问了我几个简单问题后,余某与另一位警察把我送到沙坪坝白鹤林拘留所。余某对我说:“你被判十五天治安拘留。”十五天后,土湾派出所警察余某、周某又把我转送至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土湾派出所余某(本案承办人)与警察周某、警察江某与另一名协警把我送到沙坪坝人和劳教转运站,到转运站后,警察余某(承办人)拿出判我两年劳教的判决书让我签,我拒绝签字后,被强制送进劳教转运站。在人和劳教转运站被关了二十几天后,由转运站警察劫持重庆北碚西山坪男子劳教所迫害两年。
在劳教所所遭受的酷刑、体罚折磨
面壁站立:从早上六点三十分至晚上十二点。
坐小凳:从早上六点三十分至晚上十一点。
殴打:一次劳教所警察胡跃劲(音)指使吸毒劳教人员彭亮打我头部,第二天才发现头上冒了一个包起来。
罚站:一次站晕过去后,吸毒劳教人员张佐全把我拉起来用拳根击我后背,事后我后背痛了一个星期。
不让睡觉:一次凌晨两点钟,中队教导员李修喑叫我起来谈话,二点半才回去,三点多钟,副中队长胡跃劲又叫我起来谈话。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在重庆北碚西山坪男子劳教所七大队二中队严管二组。一天中午,监舍组长吸毒劳教人员付亚强把我坐的小凳拿到窗前放下,让我面窗而坐,窗外的冷风扑面而来,两小时后,我的身体仿佛被完全冻僵了。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七日,监舍吸毒劳教人员六二六(绰号)对我拳脚相加,暴打累了才住手。
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在非法超期关押了三天后才被沙坪坝土湾街道人员和土湾派出所人员接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北碚西山坪男子劳教所七大中二中队变成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队,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严管迫害,逼迫放弃信仰。七大队大队长田晓海,胁迫吸毒犯监控法轮功学员每天面壁站立,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开始一直站到晚上十二点后,连吃饭都只准站着吃。以中队指导员李修喑为主谋的警察,在监舍过道上叫嚣:“三天搞定,只要结果,不择手段。”
在所谓“三天搞定”中的最后一天,我被喊到中队警察的值班室。当时室内有六、七名警察。田晓海问我为什么不“转化”,我对他说:“在单位是我技术干部,优秀员工,我只是信仰法轮大法,信仰根本不存在任何违纪、违规,更不可能触犯任何法律。我只是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半夜两点,李修喑派人把我叫醒,让我穿上衣服去办公室“谈话”。来到值班室,李修喑讲了这样那样的理由,想让我在“转化”书上签字,我明确告诉他:“我不会签字的。”两点三十分回到监舍,刚睡下不到一小时,我又被值班的警察胡跃劲(音)叫醒,让我去办公室。我又一次穿上衣服去了值班室。我看到吸毒劳教人员彭亮也在那里。胡跃劲把我带到大队部山坡下一隐蔽处,指使彭亮打我。他一打我,我就高呼:“法轮大法好!”彭亮用手来封我的嘴,结果慌乱中他的右手大拇指插入我的口中,我下意识地闭嘴,彭亮慌忙地抽出手来,这时我躺在地上不动了。李修喑听到我喊“法轮大法好”后过来了,看见我躺在地上,就叫彭亮、胡跃劲把我抬回值班室。李修喑命令彭亮把我脸上、身上擦一下抬回监舍。彭亮被我下意识咬破的手指擦我脸时,把我满脸沾上了他手上的污血。当胡跃劲和彭亮把我抬回监舍门口时,我清醒过来,大声喊道:“彭亮打人了!彭亮打人了!”我只感觉胡跃劲和彭亮做贼心虚把我抬入监舍的床上后,慌忙地转身跑掉了。
十二月二十六日早上,我发现头上被彭亮打了一个包,上午警察上班后,只要有警察从关押我的监舍路过,我就大声喊:“彭亮打人了!”一个在巷道值班的吸毒犯冲我说:“谁打你了?”“彭亮打我了!”我说,他问我有什么证据,我说他来打我时,右手的大拇指被我下意识咬破了。我开始绝食反迫害,于是警察叫我坐下。我绝食了八天,警察天天来看我,也有警察威胁我说:“不吃就灌。”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的一天下午,我因全身浮肿,站立时支持不住,向后倒,吸毒犯张佐全(音)上来就把我从地上拉起,朝我背后就打。我的后背被张佐全打得痛了一个星期。由于我向所长反映情况,警察有三个月不准我接见。
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重庆市司法司要来人检查。为了避开检查,李修喑把我拉到劳教所中心医院住院。住院期间,我明确告诉劳教所医生:“我全身浮肿是从早到晚坐小板凳坐出来的。“医生知道情况后,基本上未开什么药。十一天后我又被送回七大队。
当非法刑期还有八天时,我连坐板凳都困难了。我被拉到劳教所中心医院住院,直到非法劳教期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