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宏,男,生于一九六八年,原为重庆市教委保健所医生,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抓捕,其中有三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遭受过奴工、体罚、群体殴打、电击及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迫害等非人折磨。
下面是亢宏在诉状中陈述的一些事实:
我原是重庆市教委保健所医生,自从一九九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我明白了“返本归真”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人生观、世界观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修炼前,买东西要是别人多补了我一角钱,我都会内心窃喜,得意地告诉同事“某某真笨,又多补我一角钱”,修炼后,别人多补我再多钱,哪怕回家后发现,我都会及时送还;修炼前,乘公共汽车,我总是见车就冲,生怕抢不到位置坐,修炼后,哪怕自己很累也会给老人、孕妇让座;修炼前,我总是抱怨领导无能,自己工作辛苦,修炼后,我理解了领导难处,兢兢业业地干活,却又友善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
这样的变化,使得我和同事们相处越来越融洽,他们都喜欢和我在一起,有什么困难都会自然的叫我。我也随叫随到,乐在其中,因此深得领导和同事好评。有同事总是见人就讲“亢小伙人真好,像个菩萨似的”。
我知道这一切的变化,都应该感谢法轮功,是法轮功教我养成了真诚、善良和宽容的优秀品质。因此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我感到疑惑、不解。一九九九年九月,我为说句公道话“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正法,法轮大法好,还大法师父清白”,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回家后被重庆江北观音桥派出所李先勇等非法劳教二年,送往西山坪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我遭受过种种折磨:体罚、暴打、“饥饿疗法”(长时间不准吃或给很少量饭)、关小间、关“雷峰塔”(非常黑暗、潮湿的地方,里面时有蛇、鼠等)。因长时间挂铐“雷峰塔”而致我全身长疮、溃烂,邪恶疯狂时,我曾被连续十一天挂铐。有时邪恶的警察为阻止我炼功采用株连政策,只要我一炼功,他们就体罚、棒打包夹吸毒人员,甚至随同我一起关进“雷峰塔”,致使包夹吸毒人员十分仇恨,疯狂对我毒打折磨。当时参与迫害者主要是:恶警杜毅、周凯之以及吸毒劳教人员杨卫、“小眼镜”、杜启国、王文华等。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因在重庆解放碑讲法轮功真相,被朝天门派出所绑架,判刑三年,送往永川监狱迫害。因不放弃信仰,在永川监狱入监队,我曾被五~六名恶警连续高压电击几小时。在永川监狱四监区六大队,恶警李春等指示刑事罪犯李道民、杨柯、刘振维等长时对我进行暴打、体罚、长时间罚站(一天二十二~二十四小时连续站着,我曾被这样连续折磨二十多天,以至全身水肿,溃烂,双脚变形,站着都会昏倒)。在永川监狱四监区八大队恶警继续指使刑事罪犯江术海等对我进行非人折磨,夏天曝晒,冬天露冷,长时间罚站,长时间不准睡觉(我曾被强迫连续十几天不准闭一刻眼睛)。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在马路上行走,被重庆江北观音桥派出所绑架,搜走电脑、现金(约一万余元人民币)等私人财物,并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往西山坪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恶警王成、雷科金等指使吸毒人员范栓栓、耿勇、李红兵等对我进行长时期的“饥饿疗法”、体罚、暴打,强迫超体力劳动等非人折磨,以至身体十分虚弱。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外出打工,在家被重庆上清寺派出所绑架,抢走电脑、银行卡、身份证等私人物品,并被非法送往西山坪劳教二年,在劳教所中心医院我被邪恶之徒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迫害,致使长时昏迷、神志疯癫不清,连母亲来看我也不认得了。
这些年来,重庆“610”及铜梁县“610”不但对我进行迫害,还时常对我的家人进行骚扰、恐吓、威胁,给他们精神上造成了伤害。父亲亢荣恩是重庆铜梁县农机局局长(是当地有好口碑的干部),由于冠心病多方医治无效,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身体康复,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被迫放弃修炼以致旧病复发。“610”长期的恐吓加上社会、邻里、亲友的不理解给他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当时我还被非法关押在西山坪劳教所)含冤离世,据家人讲父亲临走前还叫着我的名字;母亲叶春秀也由于“610”、居委会的骚扰,长期担惊受怕,于二零一一年含恨而去;哥哥、弟弟他们也被当地“610”、派出所等威胁,说什么:我修炼法轮功会牵连他们不能提干,子女也不能当兵、上大学(在电信局上班的弟弟也确实因此借口而没被提干)。这一切对我及家人的身心伤害,都是因为在江泽民淫威下诽谤、诬陷法轮功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