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邱翠香已向最高检察院寄出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邱翠香寄往最高检察院的邮政投递已送达且于六月十六日收到短信回执。
邱翠香在控告书中述说了她屡遭酷刑迫害,身体致残的事实经过。
1、站桩
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我到重庆市沙坪坝新桥街道办事处找街道办负责人讲真相,被新桥派出所警察抓到重庆市茅家山劳教所,关押了五个多月。因拒绝转化被强制做苦工编织丝带,每天十六小时。十二月冬天,在露天坝被体罚站桩十八小时,连续二、三天。
2、五花大绑、吊铐、灌药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我妹妹被便衣跟踪,我和妹俩被便衣警察抓捕(妹妹未修炼法轮功);一起被关進重庆市茅家山劳教所。警察把我妹妹吊铐在茅家山劳教所铁大门上示众。
警察用黄胶封住我的嘴,不准我讲话,两个狱警双手压我肩使劲提绳子,把我五花大绑拖拉着在劳教所几个队示众。
再把我的双手合拢戴手铐,在办公室内吊铐起来,白天吊铐只让我脚尖沾地。
酷刑示意图:吊铐 |
直到每晚十一点半再转入犯人值班房合拢戴手铐吊铐在铁床架上,我脚底能平地。吊铐连续三十天内,白天黑夜一分钟都不准合眼休息。吊铐连续三十天后虽解除吊铐,继续被单独戴手铐关在办公室。
吊铐示意图 |
我拒绝洗脑转化,他们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把我转入法轮功学员灌药房间(劳教所认为拒绝转化的就是有病,被强制吃药、灌药,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死亡),劳教所四楼专门成立了灌药小组,用不明药物迫害。
示意图:灌食、灌药 |
3、罚站军姿、熬夜、挨打、脱光衣物羞辱
在非法关押期间二次延长劳教,我遭受了连续不让睡觉、灌食、被连续关小间三个月,随时被罚站军姿、熬夜、挨打、脱光衣物羞辱等各种酷刑。后来经医院检查,从病历显示,因迫害致使我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的诊断书 |
4、关小间
二零零九年七月我在杨家坪商场购物时,被重庆市杨家坪直港大道派出所抓拘押二十多小时,第二天被非法关押在华岩看守所,八月十二日又被非法关押到重庆市江北劳教所,在劳教期间遭受三个多月的关“小间”等酷刑折磨。
邱翠香在控告书写到,她亲眼目睹被关押一起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多名被迫害致死。中国大陆有无数法轮功学员都是这场浩劫的受害者,被控告人江泽民是邪恶之首,罪大恶极。希望人人都来起诉江泽民,早日把这个迫害法轮功及世人的元凶送上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