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岁的张鸿儒,电脑工程师,就职于北京盛华实科技有限公司造价软件产品事业部,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出狱回家才三、四年,就又遭绑架。
张鸿儒和他的小外甥在家中 |
以下是张鸿儒的母亲呼吁信的内容:
自从儿子被带走后,我心里总是挂念,饭也吃不下,睡眠也很少,再加上腿和腰白天晚上都疼,走路也很费事,你们也都看到过,每天不由自主地想儿子,想起儿子就落泪,老伴二零一三年就去世了,女儿早就嫁人,过些天外孙子就要开学了,女儿就回婆家去了,她得带孩子补课学习,家里一摊子事,家庭条件也不好,所以我只能靠儿子了,靠儿子养老了。
在家中,儿子是个大孝子,虽然是男孩,心细体贴照顾我,吃的、用的都是儿子去买,从不用我(我的腰腿这样从不出门),家里一切都靠他。
听儿子说,他的公司现在在搞一个由鸿儒主导开发的项目,项目成功后能为国家节省数十亿的费用,国家也需要像鸿儒这样的人才。
我儿子在社会上,单位里都是个遵纪守法的好人,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吃苦耐劳。从不考虑个人得失,总是怀着大爱之心善待所有人。
像我儿子这样的德才兼备的好人,你们能忍心将他送入监牢吗?我今年七十八周岁了,经历过文革,看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坚信我儿子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无罪,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不会远了!
我们都清楚的看到,当今社会道德沦丧,唯利是图,无恶不作,杀人害命,害人害己,我知道我儿子信仰的法轮大法真善忍像一股清流纯净着我们中华大地,纯净着全世界。
我和儿子都深深地爱着我们的祖国,不然的话我儿子早就出国发展去了,我们愿意看到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人民道德高尚,安居乐业。
我知道,国家到现在也并没有给法轮功定性,国家规定并颁布的十四种邪教并没有法轮功,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基于这些可以看出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
古语说的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希望与此事相关的各位领导能够看清形势,善待好人,不要帮助江泽民,曾庆红一伙祸害中华儿女。
中国民族自古就有:善恶终有报的天理,做恶者最终一定会受到上天的严惩与人间法庭的正义宣判。
当年文革中害人的那些急先锋,文革过后不是都被正法了吗!这是历史的教训,希望我们能从中得到启示。
我相信各位领导也是有良知的中国人,也爱中华民族,因此我真诚地写此信与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能为国家民族的长远着想,同时也为我个人年迈身体行动不便的老人着想,保护我儿子这样的好人,让他尽快回家,我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有一天法轮功翻案的时候,我和儿子还有我的其他亲人会为此事相关的各位领导作证,你们曾经保护过我们,保护过好人,我和儿子真诚地希望谁都不要在此事上做错犯罪,都能明智地为自己和家人及子孙后代积德,才有光明的前程与美好的未来。
希望各位领导能让张鸿儒尽快回家尽孝!
鸿儒母亲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