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二十六岁的周洁女士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周洁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拥有一个四口之家,父母、姐姐和我。小时候爸妈总是吵架,我和姐姐每次都躲在门后,很害怕,怕他们离婚,搞的我和姐姐连一个起码的家都没有。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的一天,妈妈炼了法轮功,从此不和爸爸吵架了,对我和姐姐更好了,和邻居的关系更好了,一家人过上了和睦的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手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我的恐怖童年便由此开始。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爸爸、妈妈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北京绑架。那一年我刚十岁,姐姐十二岁,年迈的外婆照顾着我们姐妹俩。一时间,亲朋好友都远离了我们,我和姐姐走在路上都会被指指点点,“某某人的两个女儿”、“她们爸妈炼法轮功的”、“她们爸妈被抓去坐牢了”等等,我很想大声的问问大家,没有偷,没有抢,对人和善,家庭和睦,婆媳关系融洽,这不是好人是什么?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妈妈又被警察抓走了。这一年我上四年级,家里突然发现这样的事,让我在学校很孤僻,很怕同学们知道我妈妈被抓走了而看不起我。一天爸爸告诉外婆妈妈被关在街上的文化宾馆里,外婆问:“天这么冷,秀珍被带走的时候,也不知道穿的暖不暖,有没有穿袜子。”我知道这个文化宾馆,它就在我们学校南边的一条老街上。那天一放学我便拿着钱买了双好的棉袜子去文化宾馆找妈妈,到了那,看守人不让我进去,我说:“我找陈秀珍,她是我妈妈,天冷,我给她送袜子。”说完也不顾他们的反应,立马往楼上冲,终于在一个房间里看到了妈妈,我很伤心,很心疼,妈妈变得面黄肌瘦,脸上没有血色,憔悴的让我泪流满面,这群没有人性的人,为什么要折磨虐待我的好妈妈,做一个好人有什么罪?
二零零一年五月,家里接到通知,妈妈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镇江句容。那一年,我十一岁,四年级,姐姐十三岁,六年级。我们是多么需要母亲在身边啊!从那以后,每月一次的探望日,爸爸都会带着我和姐姐一早就坐车赶往镇江看妈妈,中午十二点多才能到镇江,再转车去句容女子劳教所,这半天的路程让晕车的我一路上吐了整整十七次,到达句容我还是挺着无力的身体看妈妈,对于我和姐姐来说,多么难得,一个月,只能见二十分钟。我终身难忘童年的噩梦是江泽民这个恶魔带给我家庭的伤害与痛楚。
我和姐姐的成绩原先一直很好,我一直担任班长,自从妈妈被迫害后,我无心学习,每日思念妈妈,还要担心有人知道我家的事而看不起我,爸爸每日早出晚归挣钱养家,我和姐姐上学的开销都很大,年迈的外婆舍不得我们姐妹俩,经常来帮我们做饭吃,怕我们放学回家挨饿。外婆年纪大了,不容易,我和姐姐也开始学着做饭、洗衣服。我们也想分担分担他们肩上的重担。每逢双休日,我便学着当初妈妈在家的样子去菜场买菜,到家再洗菜做饭。时间不长,整个菜场的人几乎都认识我了,因为十一岁的我一个人便穿梭在菜场里。冬天的手在冰冷的水里经常被冻的红肿甚至破掉,我都忍着。后来我没有考上最好的初中,一切都似乎前途无望了一样。
二零零七年,我跑到上海找工作,没有文凭的我,因写的一手好字而被人事部领导肯定,通过层层筛选,在那么多人的面试里,最后仅定下我一个人进入销售部发单,其他人全部下基层车间。
半年后九月的一天晚上,接到爸爸的电话,他声音哽咽,我突然心里发慌,知道家里肯定是出事了,爸爸说九月十四日晚十来点钟,一群人又是撬锁,又是爬窗,闯到家里,抄了我们的家,大约凌晨两点左右,妈妈被这些警察绑架走了,被关在哪里都不知道。我听完后眼泪忍不住的流,我可怜的妈妈又被他们这些没有人性的人弄到哪里去了,妈妈那么瘦弱的身体,能否坚持下去,我在学校读书时就知道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国家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不许炼法轮功,妈妈炼法轮功,追求书中说的“真、善、忍”,说真话,与人为善,遇事要忍,处处做一个好人,这么多年了,却一次次的被迫害,做一个好人到底有什么错?
那一年姐姐在念大学,爸爸的工作是开车拉货拉钢材,妈妈的事对他的打击很大,我在一份难得的好工作和爸爸中间想来想去,最后决定辞掉工作回家照顾爸爸,起码让爸爸工作回家有口热汤喝,有口热饭吃。
我童年的一切遭遇,我家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造成的。我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追究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我控告江泽民对我母亲犯下了非法监控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罪、抢劫罪、侵占罪、毁坏财物罪、强迫洗脑罪、强迫劳动罪、迫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