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轮功学员雷安祥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控告状,状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诉状已经被签收。
下面是雷安祥在他的《刑事控告书》中的叙述:
一、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良多
一九九五年四月,我到武汉出差,工作之余,我到公园里休息时,看到一群法轮功学员,接触后,觉得他们非常好,他们非常热情地向我介绍了法轮功,并说是学“真、善、忍”的,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功法非常好,我就要学,看了书和听了师父的讲课后,更坚定了我修炼的信心,从此后我走上了一条从做好人开始的修炼道路。
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每个修炼者,那么真正修炼的人就会有变化。以前我开口就是脏话,或者说些不好听的话,现在变得文明了,脏话、不好听的话、伤害人的话再也没从我嘴里说出来了。过去见利益就想得,现在不去争了。我经常出差在外,经常是钱用出去了,却开不到发票报账,而单位是按发票报账,我按真字要求自己不开假发票,所以我每次报账总是最少的,有时少报上千元,但我从来没找过单位麻烦。
我连续三天看了法轮功师父李洪志先生的讲法录像,第四天,我曾患有的腰椎骨质增生、风湿关节炎、坐骨神经痛、支气管炎等多种疾病都神奇般消失了。
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我的身体变好了,十多年来,为单位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医药费;家人因为我修炼,身体比以前变得更好了;家庭也变得和睦了,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啊。
二、江泽民发动迫害,我遭受中共残酷折磨
1、非法关押看守所一次,历时五十六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我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在本市东风广场炼功,遭到郴州市国安国保和公安警察的绑架,关押到郴州市螺蛳岭看守所五十六天,期间我绝食抗议。一警察说:我们不打你,有人打你。为阻止我炼功,狱警指使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何海红对我拳脚相加,使我身心遭受严重摧残。
2、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再加八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因在街上张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郴州市公安绑架到螺蛳岭看守所暴力迫害;之后不久,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我直接送到湖南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劳教二年半。刚进去时,遭到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在湖南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关押二年六个月再加八天,加的八天是劳教所狱警随意加的。
3、再次非法劳教,种种残忍酷刑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因被迫害流离失所到广州,在广州赤岗东路张贴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标语,被赤岗派出所警察雇佣的保安发现,保安死死扼住我的喉颈,两个警察使用了全身力气想将我的双手拌在一起铐上。警察当场对我暴力殴打,用拳头猛击我头部和眼睛,用脚猛踢我胸部,打得我眼睛肿大看不见东西,鼻子出了很多血,全身动弹不得。
警察怕出事,把我送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五根胸肋骨被打断,内脏都被打烂。在医院住了三天后,被送到珠海看守所非法关押,几个月后送到广州第一劳教所迫害。为逼迫我放弃信仰,单独关押我,狱警唆使劳教犯对我进行残酷折磨。因我不转化,又转送到广州第三劳教所进行更为残酷的迫害。
劳教所为了达到百分之百的“转化率”,迫害手段非常毒辣,将每个法轮功学员关入一间单间。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狱警和广州军医大学的博士及被劳教的社会流氓头子梁耀演合伙搞出了好多种酷刑来折磨我:六、七个犯人用六棱柱铅笔插入我的右手指间使劲旋转。恶徒们压住我的头,按住身子,抓住手臂,捏紧手指,使我不能动弹,再转动铅笔,并用毛巾封嘴。最后,我右手食指和中指根部的皮肉都被磨掉了,手指骨都露了出来,十指连心,真是痛不欲生。
更为狠毒的是用木头杠子压我腿肚子,八、九个壮实犯人有的抓手,有的抓脚,有的抓头,逼我双腿跪在地上,然后用木杠子压在我腿肚子上,使劲在我腿肚子上碾来碾去,直碾的我腿肚子上的肌肉稀烂,犯人扶我起来时,腿肚子上的肌肉往下掉到了脚杆的皮囊里。这种酷刑轻则皮开肉绽,重则筋断骨折。
这还不算,一种捆粽子的酷刑差点要了我的命,狱警唆使犯人用绳子把我紧紧捆绑成一团,顿时感到呼吸急促,血往上涌,脸色变成了猪肝色,脑袋象要爆炸了一样,身体极其痛苦,耳朵、眼睛、鼻子六孔都流血了。见此情景,他们才给我松了绑。还有象打耳光、打头、用拳猛击胸肋骨、穿着皮鞋使劲捣我脚背。
狱警还唆使张良伟、王德明经常折磨法轮功学员,迫害方法有:坐凳子不准动,一坐就是很多天,用杠子压小腿肚子,用针刺腿,用烟头烧身体等等。这些更是家常便饭。一个姓毕的警察凶狠对我说:你不转化,你死定了。
使我更为痛苦的是狱警还在精神上折磨我,他们知道我非常崇敬我的师父,他们就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我的师父,并用最难听的脏话对我叫骂。一次,把我师父的像贴在凳子上面,然后强迫我坐在凳子上,我坚决不坐,四五个犯人就把我抬起来往凳子上砸下去,我的心碎了,我的心在流血,这些人怎么变成了这样,连个做人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了。
带着满身的伤痛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经过了一年近八个月的痛苦煎熬。我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被放回家。
4、非法冤判三年徒刑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我因到一学员家串门,被郴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就因手里带着几个护身符和几张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就把我关进郴州市第一看守所迫害。在郴州看守所遭犯人暴打,头部被打得出了很多血。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我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冤判三年徒刑,被劫入湖南常德津市监狱五监区。在监狱里,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三个犯人二十四小时夹控。二零零九年正月,我抵制做奴工,狱警向选智用硬塑料盒子的角砸向我的脑袋,当场砸出了一道深口子,鲜血直流。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日,我在背法,狱警队长问我嘴巴动什么,我说背大法,背佛法。这时狱警占建华走过来,对着我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我的脸部被打的肿起。占建华还觉得不够,又叫来几个犯人一起殴打我,打完后,将我留在烈日下暴晒了六、七个小时,暴晒后又把我打一顿,并且将我铐在楼梯间的栏杆上三天三夜,我身上被蚊子咬的红包层层叠叠。
我绝食五天反迫害。副监狱长找我谈话,承认他们有错。我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都是好人,不象有的警察开口就骂,动手就打,就象社会上的地痞流氓。狱警们听后面面相觑。当副监狱长污蔑大法时,我用手指着他说:不要诽谤我师父,你会遭恶报。狱警们都看着副监狱长,他很不自在,马上离开了。后来,打我的狱警和犯人都遭了恶报,他们都感到全身疼痛难忍。
二零一零年正月初七晚上十点许,我拒绝向狱警下跪、喊报告,狱警李刃伟就打我耳光,还叫来刘亿光等两名恶徒一起把我踹倒在地上,我的右腿膝盖肿的不能走路,进进出出都由夹控犯人背着。直到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我才刑满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