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教、剥夺授课权 长春邹向阳博士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工程学院邹向阳博士,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匪浅;在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应该评为副教授,而因不放弃信仰不允许评职, 二零零五年被学校由教师岗转到实验岗。近期,邹向阳博士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邹向阳博士控告说:“在这些年中由于我的被迫害,妻子一人带孩子吃了很多苦:尤其我被非法拘留、劳教、洗脑期间,身体的劳累、精神上的打击、心里的恐惧压力、担惊受怕,经济上的损失,这些年跑遍了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劳教所、洗脑班,那是何等的心酸。孩子在这期间的成长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孩子本来很聪明,却由于在不公正的环境中长大,高中读了五年才考了一个三本学校,直到现在还不愿学习,整个一生前途都被毁了。”

下面是邹向阳博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一、修炼法轮功 身心都受益很大

作为一名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我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

1)修炼法轮功当年收获之一:身心健康

我一九六三年出生,是家里的第八个孩子,弟弟比我小一岁,是吃土豆长大的。那个年代粮食不够吃,再加上孩子多,所以我从小缺少营养、体弱多病,感冒发烧那是常有的事,最重的是得过脑炎昏迷几个小时差点死过去,是大哥二哥用笸箩作担架抬着我在县医院抢救过来的,神经衰弱、得过很重的肠炎等,尤其一发烧就说胡话、瞪着眼睛大喊大叫,挣扎着从炕上要爬起来,母亲就按着我怕我掉到地上摔着,有时不发烧也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这个毛病读高中前晚上睡觉一直挨着母亲。更重的病是遗传性心脏病,父亲因心脏病四十二岁早早去世,那时我三岁,后来二哥四十九岁也因心脏病去世。

一九九二年我在吉林工业大学读硕士研究生快毕业时,学校想留我,但感觉身体不好读不了博士,因此就选择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在工作后由于刚上课,课又多、又不熟,需要花很多时间备课,再加上孩子小、压力非常大,有时心脏很难受,心脏跳得很慢,每分钟才五十多次,怕停止跳动,因此躺在床上不敢动。同时神经衰弱非常重,有时吃安眠药才能睡一点,醒来后身体非常难受,第二天还要上一上午课,苦不堪言,身体每况愈下,各种运动锻炼、治疗均无好效果。尤其精神很痛苦:没有好身体,怎么孝敬老人和回报亲人,怎样培养孩子,怎样回报社会,尤其我母亲带大九个子女,父亲去世时都还没成家,都是母亲操劳成家的,并且把我和弟弟都供出了研究生毕业,真是付出了太多的辛苦、太多的心酸、太不容易了,我多么需要一个好身体呀!

正在这时命运有了转机:一九九五年九月份有缘学了法轮功,炼功不到一个月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心脏病到现在二十来年没犯过,再也没失过眠。

炼法轮功,既修又炼,而且重在修,修在先,炼在后,重在修心性,按着《转法轮》的要求去修去做,按着“真、善、忍”要求去修去做,做事先考虑别人,与人为善,对名利要看的淡(可以拥有,哪怕有家财万贯都没关系,只是不执著、内心不看的太重),遇到矛盾找自己,无条件找自己,对错都找自己,自己错了要向对方真诚的道歉,对方错了要原谅他(她),要多多的包容他(她)。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发自内心的做个好人,比如在家里要做一个好儿子、或好女儿、或好儿媳、或好女婿、或好父亲、或好母亲(孝顺父母、孝顺岳父母、孝顺公婆、管教好孩子等等);在单位要做一个好领导,好官员,好法官,好警察——不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主持公道,好老师——教好书、育好人、真正为学生负责,好医生——救死扶伤、认真热情对患者负责、不收红包,搞科研踏踏实实去做——不为争名夺利造假论文,做个好工人——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做个好生意人——不卖假货、以坏充好、短斤少两,做个好农民——种好自己的地,做个好学生——认认真真学习,等等;在哪个阶层都要做个好人,干哪种职业都要做个好人,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心里没有气恨、没有不平、没有委屈、没有烦恼、心里始终快快乐乐、踏踏实实、乐观豁达、心胸坦坦荡荡,当然身体自然就会好了。相反只练动作不修心性,不按着“真、善、忍”要求去修去做,争名夺利、思想道德不高尚,身体也不会好。时时处处按着“真、善、忍”要求去修去做,身体才会好。

2)修炼法轮功 当年收获之二:工作上取得好成绩,考取哈尔滨建筑大学博士

我身体好了之后,工作、学习和科研就有了物质支撑和保证,工作、学习起来也得心应手,尤其大法要求要好好工作、好好学习,好好地搞好科研,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修炼法轮功当年取得成绩。

作为一个教师来说应该教好书、育好人,所以工作比以前更努力了,精心备好每一次课,上好每一堂课,课后到教室去答疑,真正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一九九五年期末考试我带的那个班平均分第一。对钱财看得很淡,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贪占,拾金不昧:记得一九九六年冬,有一天傍晚六岁的儿子在外面玩捡到四百元钱,可能是邻居们打麻将掉的,无法找失主,我就叫孩子把钱放到捡到钱的地方去了,以便失主回来找。后来哥姐(都未修炼法轮功)知道后都说我傻(因我没留下这个钱而不理解),当然我如果不修炼法轮功,我真的不会把钱送出去,会自己占有(那时正读博士,经济也很紧张)。

作为教师应该不断地提高自己,尤其作为大学教师更应该如此,以前因身体不好不能读博士,现在由于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可以读博士了,于是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份参加了哈尔滨建筑大学(后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并,毕业证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入学考试并通过(于一九九六年收到录取通知书)。成为我校历史上第一个攻读博士的老师,当时真的很忙,又要把工作做好,又要考博,但由于在大法中修炼,身体好,心情好,所以取得了多方面的收获。

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到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哈尔滨建筑大学读博士,在读博士期间严格按着大法要求去做,按“真、善、忍”要求去做,努力学习、认真搞好科研,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收获很多:身心更健康、名利看淡、心胸开阔、人品更好、乐于助人——帮助很多师兄弟做试验,付出很多,自己的试验基本没有叫师兄弟帮忙,尽量自己去完成,不麻烦别人,处处考虑别人。博士论文工作难度很大,期间有时感觉压力确实很大,但在“真、善、忍”信仰支撑下圆满的完成了学业,取得了很好的科研成果,获得博士学位。

3)修炼法轮功收获之三:看淡个人得失 博士毕业后努力工作

二零零零年哈尔滨工业的大学博士毕业之际,作为一个名校、名导师的博士可以去更好的城市、更好的学校工作(那时博士较少),但考虑到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刚刚成为本科(三个专科合并为长春工程学院)更需要博士,同时作为一个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要看淡个人得失,要为他人着想,要为单位着想,所以依然回到了刚刚成为本科的长春工程学院工作。工作上一如既往的踏实工作,备课、上课、答疑辅导等并搞好科研工作。

在培养学生方面:热爱学生、关心学生,自己花钱义务为学生买考研书籍,鼓励学生人品好、学业好,后来被迫害不让上课的后十来年(二零零五年从劳教所出来后到现在),仍然义务辅导考研有很多人,还有期末考试义务辅导、还有专升本、重修、补考等等很多学生,帮助他们学习,答疑解难。还有指导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都取得了好成绩。

二十年来,除在劳教所、拘留所、洗脑班被迫害外,其他时间都一直关心着学生、帮助着学生的学习。对于学生的感恩,从来没有让学生请吃过一顿饭,哪怕是学生表达谢意送来的礼物,也会通过充手机话费的方式给学生返回去。

在科研方面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在很少的科研经费情况下主持完成了两个学校级科研项目和主持完成一个省级科研项目(都是结构抗震方面的科研项目),都取得了很好的科研成果,发表了一系列论文等。同时无私帮助其他老师完成科研、教学、写论文、及帮助指导其他老师带的学生参加各种竞赛、大学生创新等等。

总之从一九九五年到现在二十年来,可以说修炼法轮功收获是多方面的,尤其思想境界方面收获很多,心胸开阔豁达、与人为善、无私帮助别人,做事首先考虑别人,真诚善良对待别人、宽容别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时时处处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同时也赢得了学生、老师和领导的尊重、爱戴、信任和好评,所有的收获都是在“真、善、忍”的指导下取得的,没有“真、善、忍”的指导我真的做不到,过去没修炼法轮功时名利心也是很重的,心情烦躁时常生气、现在真的名利看得很淡、心情愉快、工作愉快、心情豁达自在。

以上简要的总结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收获,当然还有很多地方还有不足(用大法更高标准参照来说),今后随着不断地修炼,会不断完善自己,对家庭、社会会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

二、坚持修炼遭受的迫害

按时间顺序整理如下:

1.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被非法劫持不让上访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从哈尔滨去北京依法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 在哈尔滨火车站上被非法劫持回校,不允许上访。

2.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去北京依法上访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去北京依法上访,在天安门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被打、被抓,被送到一个北京郊县派出所(记不得派出所名字了),经历一昼夜的非法审讯、不让睡觉、恐吓、折磨,得知我地址后被非法送进看守所(记不得看守所名字了),后被长春警察(记不得是长春公安局几处的了)非法戴手铐押回长春,火车上把大法弟子一个个用手铐连起来,就像运动物一样,只能难受的坐在肮脏的车厢过道上,我们的衣衫破烂肮脏(几天失去自由不能洗,衣服被撕扯破,面对列车员、旅客来回走动备感羞辱,好像我们是坏人似的。回到长春被非法关押到宽平大路派出所,后被送大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3.二零零一年过年前被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非法迫害

二零零一年过年前(大概是腊月二十八)被两个警察(不知道这些警察叫什么名)从家非法抓走,被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非法迫害,正月初二才放回,期间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威胁恐吓,强迫写不能去北京上访材料,人格受尽侮辱。

4.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星期一,我正在上课,被长春市公安局(好像是七处)绑架(有六~七个人左右,其中有一个姓张),被蒙上眼睛绑架到净月潭迫害,在铁椅子上用刑,用电棍电、扇嘴巴子,用棍子打、用铁桶扣脑袋上等折磨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第二天被绑架到铁北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之后被非法劳教三年,被绑架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非法迫害。

在朝阳沟劳教所,受尽各种屈辱和酷刑折磨:长期坐小塑料凳子,时间长了屁股都磨出血,短裤黏在屁股上,一拽就钻心的疼,身上都长满了疥疮,流脓、流水,吃的都是萝卜、白菜汤,有时碗底都有泥,春天时萝卜、白菜有的都烂了、不新鲜了还在煮汤吃,有时大米、白面都是过期的,好像生过虫子了,吃起来有异味,后来一到食堂闻到这异味就要吐。强迫做奴工:春天铲地、秋天扒玉米、冬天打玉米、背土垫基础盖房子、用浆糊糊纸袋等,精神折磨尤其残酷,常常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各种污蔑法轮功材料,月月强迫写思想汇报,不按照要求写或不签字就受到加重迫害,如每次写思想汇报都因为写: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在劳教人员栏目处不签字(因为我们是好人,不承认是劳教人员)常常不让睡觉和坐水泥地上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晚,就因为所有大法弟子(一大队三班)思想汇报都不签字而被管教王凯指使三班所有刑事犯撕打、喊叫、精神恐吓、不让睡觉迫害,这一次迫害导致我第二天眼睛就看不清东西了(看东西模糊、有黑影),直到现在还没好。特别是搞攻坚战时(即加重迫害大法弟子放弃修炼),我常常被单独隔离(由刑事犯看管)、不许说话、管教三番五次找谈话、精神恐吓、不让睡觉、长期坐一楼水泥地,看污蔑法轮功录像、不让家人接见等,有的大法弟子在搞攻坚战时还被电棍电、棍棒打、上绳等等折磨。每天都度日如年。

酷刑演示:上绳
酷刑演示:上绳

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的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七十七岁的母亲郑淑芳去世。她的去世完全是因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造成的:母亲一九九六年秋季开始修炼法轮功,原来身体不好,炼功之后好了,由不识字到能通读《转法轮》,精神每天变得快乐了(因我二哥一九九六年一月去世,母亲一直很悲伤),但由于江泽民的镇压,母亲因害怕导致精神压力过大而不敢炼功了,身体又变得不好了,再一个就是心疼她的儿子在劳教所关押迫害,以及几年来家里常常被骚扰而精神备受折磨、心情抑郁,长期担惊受怕及恐惧最终导致母亲离世,没有这场迫害母亲也许还会健康的活着。

母亲的去世使我很痛苦。母亲是刚强的,父亲去世时没掉一滴眼泪,为了支撑起这个家,去劳教所看我时也没掉泪,怕我难过,我知道她的心很疼,只是坚强的埋在心里;母亲是伟大的、值得她的儿女尊敬的和爱戴的,一生吃了那么那么多的苦,而在晚年我应该好好尽孝的时候、回报她的时候我却不在她身边,特别是在临终时我都不在她身边!她带着太多的牵挂而离开了我们,母亲死都不能瞑目。十月十日妻子来劳教所接我回去奔丧,当时我们正在地里扒玉米,劳教所为了完成江泽民的指令,还在对我威胁逼迫,以我放弃修炼为条件才能回去,在痛苦的心上再加一把盐!是否还有人性良知可见一斑。因我拒绝此条件,在玉米地僵持二个小时才让我回家安葬母亲。

这些迫害事实的追忆、还原和曝光,也是对母亲的一个安慰和补偿:善恶有报终有时,乌云遮不住太阳。

在二零零三年九月左右(记不清具体时间了),在所谓的攻坚战期间,劳教所还把我的妻子和孩子接到劳教所里来做工具,即卑鄙的用挑拨离婚来逼迫我放弃修炼,给妻子和孩子的身心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由于在劳教所受到迫害,身体每况愈下,越来越瘦,由原来的一百二十六斤降到九十多斤,被迫害得了肺结核和胸腔积液,双腿走路都很吃力,最后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保外回到家中。

5.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被宽平大路派出所绑架和抄家。参与绑架的是宽平大路派出所姓姜的所长和其他几个不知姓名的警察。抄走私人物品《转法轮》一本,电子书二个,MP3一个、电脑主机一台。当晚被非法审讯,其中有一个警察(好像姓王,是别的派出所的)对我打骂、恐吓。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在长春第二看守所拘留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因体检不合格保外。

6.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被市局“610”骚扰

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被“610”(市局还是朝阳区的不清楚了),有七~八个人,其中有三个人分别到办公室、家非法查抄是否有法轮功资料,结果没找到任何资料(即使有资料也是合法的)。

七.二零一四年三月份被宽平大路派出所片警骚扰

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份(几号不知道了),被宽平大路派出所片警王蒙骚扰:在去上班时在红旗街与松辉路交叉处被王蒙和两个协警骗到车上到家非法查抄是否有资料。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以来,为了阻止我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这十六年中各种骚扰是不间断的,特别是每年的两会期间、奥运期间等等。这里就不具体写了。

8.妻子、孩子等亲人都是受害者

在这些年中由于我的被迫害,妻子一人带孩子吃了很多苦:尤其我被非法拘留、劳教、洗脑期间,身体的劳累、精神上的打击、心里的恐惧压力、担惊受怕,经济上的损失,这些年跑遍了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劳教所、洗脑班,那是何等的心酸。

孩子在这期间的成长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尤其在我被洗脑班迫害、遭劳教迫害、拘留迫害的期间,我不能照顾孩子、陪伴孩子,别人家的孩子在周日、寒暑假都有父母陪伴着去公园玩、去学习、去书店等等,而我的孩子却被剥夺了这一切。二零零一年过年时别的孩子都跟着爸爸在楼下放鞭炮,孩子自己却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妻子在楼上看到了这一幕,一直到现在还都那么心酸。孩子在学校也受歧视,使得孩子心灵受到极大伤害,导致孩子很不听话、脾气暴躁、 不爱学习,孩子本来很聪明,却由于在不公正的环境中长大,高中读了五年才考了一个三本学校,直到现在还不愿学习,整个一生前途都被毁了。

9.经济上方面的迫害

(一)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应该评为副教授,而因不放弃信仰不允许评职,由于没有评为副教授,工资这些年当中就比较低,另一方面从二零零五年至今被由教师岗(讲师)转到实验岗(实验师),实验岗相对教师岗工资也偏低,这样每个月平均工资收入和副教授比差五百元,如果和教授比每个月平均工资收入差一千五百元,取其平均值每月差一千元,十五年计算下来经济损失十八万元,这也都是保守非标准计算。

(二)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非法劳教三年期间停发工资;每月按三千元计算,三年经济损失十点八万元,这也都是保守非标准计算。

(三)给本人及家亲人造成的精神创伤经济补偿费用法律方面有计算标准,这里暂不计算。

江泽民作为刑事犯罪的共犯及主谋,负有以下罪行: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劳动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故意伤害罪、侮辱、诽谤等罪。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 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通过其它方式煽动了针对中国各地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这些行为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一条第一款、《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第二条以及国际习惯法中的多个反人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