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六十四岁的吴宝库先生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遭受严重迫害,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其刑事罪责,将此元凶绳之以法。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吴宝库的陈述:
修炼佛法 身心巨变
一九九六年以前,我患有心脏、肾炎、肾结石、胆囊炎、严重神经衰弱、胃病、长期失眠等综合疾病,每年报销医疗费三千余元,遭受巨大身心痛苦! 我在绝望中写好遗书,交待好后事而等死。
一九九六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几周后身心受益,多年困扰我的各种疾病痊愈,再也没有报销过药费,每年为政府节约医疗费三千余元。不仅身体修炼好了,心性与思想境界也得到了升华,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以前我常喝酒,和妻子吵架都打到法院办离婚。修炼后性格变得善良、宽容,家庭和睦,邻里和顺,人际关系和谐,我家曾多年被评为“五好家庭”。我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在武装部、监察局、水利局,在哪里都做一个好人尽职尽责,曾多次受到嘉奖,年年评为先进。
惨遭迫害 冤刑七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我多次遭骚扰,被非法抄家、监视居住、非法拘留、关洗脑班,还被非法判刑七年。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极大伤害与痛苦。以下是我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操控中组部下达禁止党员、干部、政府公务员习炼法轮功,打破了以往宁静的工作秩序和温馨的生活环境。鸡西市和滴道区610办公室指挥,滴道区公安分局东兴派出所警察任继东、周延江等经常到家骚扰、搜查、抄家、监视、监听电话及居住环境,控制、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我每天早晚两次向该派出所汇报,没收我居民身份证,限制我外出等。
2、二零零零年元月十八日大搜捕,东兴派出所所长李慧静、任继东、周延江等将我非法抓进拘留所,拘禁一个星期。因家中有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无人照顾,大年三十由两名处级干部担保才放回家。滴道区政府又加重迫害,工资降一级,从正科降为副科,调到事业单位水利局。到二零零三年二月,我家又被非法抄家两次,使全家人不得安宁,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日,老父亲由于经受不了长期的骚扰,在担惊受怕、忧虑恐慌中离开人世,全家人非常痛苦!
3、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八点多,我和妻子孟宪琴同时被麻山公安分局郭副局长,国保大队侯立、吴文跃、刑警王X与滴道民警周延江、徐晓立等绑架到东兴派出所,并非法抄家,将个人物品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挂历、手机、塑封机等工具洗劫一空。经过一夜的非法折磨,刑讯逼供,采用皮带抽、皮鞋踹、罚跪、弯腰低头手高举、撑嘴谩骂加拳击、四人轮番殴打,把我一条新裤带都打烂了,直到第二天早上有人来上班,怕暴露真相才罢手,让我坐着,当时我被折磨的既站不住,又不能行走,上厕所都需俩人架着拖着。送鸡西市第一看守所,看我两腿与臀部紫黑一直颤抖,被拒收,市公安局担保、侯立亲自签字后才同意收押我。被囚禁八个多月后,鸡西市麻山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以莫须有的罪名枉法裁判七年有期徒刑!我上诉到鸡西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次日,鸡西市第一看守所不让家属接见和打电话,匆忙送往牡丹江监狱,二十天后又转到佳木斯监狱。
4、牡丹江监狱和佳木斯监狱采用种种酷刑迫害我。扣押我控告、申诉书,违法侵害我的诉讼权。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
由于我坚定信仰不认罪,不转化。牡丹江监狱警察唆使犯人对我进行百般折磨、体罚、打骂、恐吓、灌盐水、不许睡觉、昼夜轮班监视、用尖状物扎手指甲、用木板打臀部、浇凉水二十至三十分钟、浇的浑身直打冷颤,而后趴在地上,四人分别拽着手脚,前拖后拽手摇脚踩,名曰开飞机五至十分钟,又仰面朝上,有四人分别拽手脚摇晃,名曰划船,其他打手分别在身体各部位抓、踢、挠、拧、直至折腾累了才罢手;用床头别压两腿、下垫上翘双腿(类似老虎凳)、细绳勒两手腕高吊而造成气血不通、感觉两手臂发热、发烫、像火烧一样逐渐失去知觉,三个月后手还麻木不好使。
酷刑演示:上绳吊铐 |
他们还逼迫我大弯腰头低贴膝盖处,两手后背高跷(如飞形状,俗称开飞机),扒光衣服用木板头拧压两肋,致血肉模糊,再撒盐面和水搓,至今两肋肉皮经常破损出血;用塑料袋套头,拧紧不透气窒息休克昏死多次!用打火机或硬状物夹入各手指,用力握压、反复多次,又用火烧手、脚趾甲。
酷刑演示:开飞机 |
佳木斯监狱同样强迫出工劳动,还派俩人包夹监视,不许说话、不许看书炼功等,因为我无罪不出工、不配合,狱警指使犯人折磨我,体罚我,不许购物、不许打电话,不许接见,不许出廊门、放风等,用烟头插鼻孔里熏烫、罚站立、拧掐、打骂、侮辱等,监狱私拆、扣押、销毁书信,有一次年前的家信第二年六月才收到。由于以前麻山区公安分局刑讯逼供等酷刑折磨,门牙被打活动,在鸡西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掉二颗牙,在监狱关押期间掉六顆牙,先后共被打掉八颗牙!
在狱中,我曾先后五次向省纪委,省高检,省高法、监狱管理局等机关控告监狱对我实施酷刑,并为自己刑事案写申诉书申诉,都被监狱扣押,至今无音讯。
5、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结束监狱囚禁,我刚迈出牢门,又被滴道区委“610办公室”主任林永国,滴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金辉,纪检组李昌南等人以谎言欺骗说接我回家,非法强行把我劫持到伊春洗脑班强行囚禁一个月,受到顾松海等人的非法折磨,囚禁在房间里,走廊大铁门整天锁着(如同监狱),不许和外人接触,派警察监视我,与我同住干扰我。逼迫写“三书”和看污蔑师父、大法的录像与书刊。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才返回家,获得自由。经历七年的监狱迫害,使我耳闻目睹并亲身经历了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精神到肉体惨无人道的非法折磨与迫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犯罪!
6、由于我被冤狱七年,妻子孟宪琴也被非法囚禁三十七天。妻子为还债和供孩子上学,被迫将住房卖掉,从二零零五年后一直租房居住,加之警方等骚扰,多次搬家,漂无定所。我被滴道区政府开除公职,失掉工资。
江泽民策划并发起这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腥政治运动,欺骗和绑架了很多党政法机关人员参与迫害,迫害了数万名法轮功学员。江泽民是造成众多党政法机关及其人员等犯罪的罪魁祸首!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肩负着維护法律尊严、伸张正义、打击犯罪重任,应当依法立此刑事案件,侦查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系列残酷迫害的罪行,追究其数罪的刑事责任,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