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秀菊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邮寄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政短信六月二十四日回复,高检已签收。以下摘选邹秀菊在控告书中自述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绝望之际,有幸得遇法轮大法
一九九六年一月,我意外遇到一起车祸使我右臂残废,在我绝望之际,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是法轮大法使我残疾的手臂恢复了正常,从修炼法轮功十九年来,我从未吃过一粒药,未花一分国家医疗费,不仅如此,通过修炼,我身心得以净化,道德得以回升,事事处处为别人着想,从不计较个人利益。我做推销业务从不拿回扣,我沐浴在佛光普照之中,身心轻松。
就这么好的功法,全体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说法轮大法好,却遭到江泽民妒嫉,从而发动了这场打压法轮功的运动,我是被残酷迫害中的一员。发动这场迫害的江泽民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拒绝污蔑大法,我遭毒打
二零零五年四月,我在大连市开发区发真相资料被抓,后被判两年劳教,非法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遭受了各种折磨。
酷刑演示:铁椅子 |
我因拒绝听污蔑法轮大法的广播,队长裴风把我关到三角库,铐在铁椅子上二十四小时一个姿势,五天不许睡觉,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为营救我,集体绝食抗议,队长才把我放了回来。
我因拒绝在答卷上写对师父不敬的话,被警察马吉山抽大嘴巴,指导员任怀萍指使普犯(普通犯人)打我,打我的普犯为此立功,被教养院奖励、减期,她爸死了还特例给她单独放假一个月。
教养院为了配合电视台在教养院录相做节目,让我们换上平时从来都不穿的工作服,我不配合,又被王淑贞打了。因为我拒绝洗脑,拒绝转化,拒绝一切迫害,上边一来检查,队长就把我关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检查团走了再放我回来。
狱警指使在饭里下药
为了让我驯服,在我饭里放药,因为每次给我们的饭都是盛好了的,所以当时没有发现。我被释放前一个小时有个普犯偷偷告诉我说:“有个卖淫的普犯叫高华(音)天天负责给你的饭里下药。”我听了非常震惊,问她什么药,她说不知道,是队长王淑贞叫放的。
我想起每次吃饭,队长戴玉红都站在我面前看我吃完饭,并问我:“老太太,吃的怎么样呀?”原来她在害我,我说我怎么经常出冷汗,别人盖被子,我只是盖布单,不敢快走,不敢低头,我不知什么原因,至今我健忘不记事,都是那时被迫害造成的。
马三家教养院还突然要求抽血化验,只抽法轮功学员的,普犯不在其中,我坚决不抽,事后才知道发生过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
酷刑:开口器
我绝食反迫害,手脚被铐在死人床上,呈大字形,用绳子把身体捆住,强行给我下了开口器,这个开口器是给牲畜看牙用的,粗钢丝做的,半圆形,两头固定个绳套在头上,右下角有个锯牙齿的开关,可控制大小,下到嘴里,撑到最大可以使人窒息而死,因为撑上以后咽腔就对死了,一点气息不透,只能靠鼻子吸一点气。
有一次,警察围着我给我灌食,马吉山狠狠的把开口器撑到了最大,我感到快憋死了,心跳出现了异常,我拼命用鼻子发声,有个医生摸我的脉搏说快拿下来,我捡回了一条命。
酷刑演示:用开口器强行灌食 |
过了几天,马吉山又给我下上开口器,刚开始我还能死死咬住不让撑大,就这样天天撑八个小时,手脚全铐在死人床上,头顶上录音机播放着污蔑法轮功的录音,窗户全用报纸糊住,只有一个小眼,外边能看到我,我看不到外边,那种滋味真是无法言表……”
“劈腿”酷刑
二零一零年我再次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大连教养院。管教逼迫我们放弃信仰法轮功,为实现司法局下达的转化率,甚至指使犯人折磨我们,他们转化一个,犯人就会受到减刑作为奖励。
我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功,管教就把我吊在铁笼子里,让两个犯人把我腿抬起来分别向两边劈,劈的我腿简直都要断了,痛得我撕心裂肺,头还被拳击头套捂着满头汗出不来,我痛苦到了极点。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
邹秀菊说,“原本终身残废的我,因为修大法好了,说句公道话就遭如此酷刑,天理不容啊。”
附: 邹秀菊女士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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